2023年公路养护工作安排 公路站早春养护工作计划(精选5篇)

时间:2023-09-14 08:10:05 作者:书香墨 工作计划

制定计划前,要分析研究工作现状,充分了解下一步工作是在什么基础上进行的,是依据什么来制定这个计划的。通过制定计划,我们可以更加有条理地进行工作和生活,提高效率和质量。这里给大家分享一些最新的计划书范文,方便大家学习。

公路养护工作安排 公路站早春养护工作计划篇一

按照今年制定的工作要点,以“工作落实年”为主线,紧紧围绕“保畅通、保安全、路面扬尘治理为主”的养护目标,全面开展好国省道日常养护工作,重点做了以下几个方面的工作。

(三)s246省道山拖至汶上界,全天清扫、洒水至少2遍。

三是加强管理,保障有力,建立良好的路面保洁长效机制。为了建立路面保洁长效机制,一是加强人员监管,严格按照时间到岗到位;二是为了节约车辆路途时间,分别在西北店公路站和居王林立交桥新打了2眼机井,确保了加水及时、便捷、快速,有力的保障了保洁和洒水用水。

(一)动员部署(20xx年6月20日)。确定工作目标,制定实施方案,成立工作领导小组。

台账,提出整改意见,形成问题清单,制定工作计划和具体整改方案,并逐项予以销号。

(三)检查总结阶段(20xx年10月1日至20xx年10月30日)。“公路服务品质提升年”活动结束后,针对日常工作开展情况进行总结。四是宣传发动。我局要加大宣传力度,积极争取社会各界的理解和支持,切实做好沿线群众的沟通交流工作,营造全社会关心支持加快公路发展的良好环境。

确保沿线百米桩、公里桩、道口桩、路缘石、标志标牌等附属设施齐全、完好;截止到现在,已更换百米桩33块,道口桩28根,维修路缘石3560延米,轮廓标338棵,标志标牌28块;更换波形护栏404延米;更换波形护栏导头33块;清洗护栏累计223公里;通过及时补栽和维修,确保了国省干线附属设施完好率100%。

我局共管养桥梁20座,其中大桥5座,中桥4座,小桥11座。为保证该桥结构完好,确保桥梁安全畅通,要求护桥员全天候密切观察;重点对特殊结构桥梁和大中桥购部件的检查,并加大巡查频率,对出现的病害及时处治,确保桥梁运行安全。

为了营造良好的通行环境,针对327国道、246临邹线和104省道,由于车流量增多,交通量大,路面标线严重磨损、污染等现象,导致沿线标线不清晰;为了保持道路标线清晰、醒目完好,安排施工队伍于4月20日和5月29日分别对327国道、246临邹线和104省道部分路段重新施划了标线,两次施划59km累计33489m2,即提高了公路服务水*,又保障了公路安全畅通。

公路养护工作安排 公路站早春养护工作计划篇二

根据县_会主任会议安排,4月下旬以来,组成专题调查组先后深入到县交运局、养路段、路政大队、铁溪镇、沙溪镇等部分乡镇及路段,通过现场查看、专题座谈、走访调查的方式对我县农村公路养护管理情况进行了专题调研,现将调查情况通报予后,供领导和相关单位参考。

通过行之有效的管理,我县农村公路正逐渐由规模速度向质量安全效益型转变、由整体推开向重点突破转变、由以建设为主向建管养运并重转变。先后创建了广纳镇、民胜镇2个养护示范乡镇,创建了159公里文明路,重点打造县道路2条,乡道路6条。绿化道路100公里,栽植行道树万株,完成绿带整形、麦冬和草皮栽植共48万平方米,“森林走廊”已初具规模,公路形象大幅提升。

尽管我县农村公路养护管理工作取得一定成绩,一线作业养护人员基本能够疲于完成日常清扫保洁任务,但也还存在着许多困难,甚或较为严重的问题,亟需高度重视并加以解决。

(一)农村公路养护管理机构不健全。县农村公路办公室编制12人,在编人员仅2人,差编差人较多,其主任非科局级设置,进而变相地成为县交运局内设股机构之一,工作开展难度大,未起到应有的统筹作用。乡镇交管站除中心镇外,大多无机构、无牌子、无专职人员,绝大部分专兼职人员年龄老化、缺乏专业技术,行业政策不能有效执行。县养路段由于事业单位进人门槛设置过高,而差编差人140多人,致使一线作业人员养护任务增大,养护热情有所下降。

(二)农村公路养护管理投入严重不足。由于我县地质结构复杂,农村公路里程长、地质灾害多,养护任务重,养护成本较大,农村公路仅仅落实了乡道路由县财政每年按1000元/公里补贴到乡镇组织养护,县道、村道公路没有任何资金来源。必要的农村公路养护设备如挖掘机、清扫车等也急需添置。

(三)农村公路失养面较大。列入农村公路养护管理计划的公路由于人力、财力不足因素,养护管理尚且不完全到位,全县还有近一半的农村公路没有列入养护管理计划,或因质量较差迟迟未予通过验收,或因验收后即出现严重水毁等自然破坏,或因安保设施不足隐患较多,或因养护难度较大而力量欠缺等等。

(四)农村公路被损毁占道严重。一是治超执法工作注重罚款而未予卸货造成超限超载运输车辆长期碾压路面而致人为路损严重,近三年(20xx、20xx、20xx年)所得非税收入共670万元,远不能抵消路产损失,得不偿失;二是一些干线公路沿线采砂采煤、堆码占道、污染路面严重,如通前路就有50处砂石料场和砖厂,崩(口塘)—万(山寺)路就有10处煤矿砖厂,其中4处煤矿直接穿路而过或借道出煤;三是一些集镇如新场、青浴、三溪、永安等逢当场天摊点占道严重,影响运行。这些都极不利于公路的养护管理。

(五)部门养护管理履职较差。_办公厅国办发(20xx)30号文件《关于加强车辆超限超载治理工作的通知》明确了九部委职责,但真正贯彻文件履职到位的部门并不多,尤其是公安交通管理部门未与交通主管部门形成联动治超执法机制,造成路损抛洒严重。县国土、经信、安监、水务、工商、税务、交通等部门与辖区乡镇未形成合力,未从根本上研究打击取缔违法采砂、采煤和在公路沿线建控区违法建房活动,导致堆码占道严重。这些也严重影响了农村公路的养护管理。

针对我县农村公路养护管理存在的问题,借鉴外地养护管理的成功经验,现提出如下几点建议。

一是要理顺监管体制。强化县农村公路管理办公室职能职责,发挥其对全县农村公路应有的统筹协调监管职能;配齐配强乡镇交管站人员,确保其有机构、有牌子、有人员,探索实行乡镇交管站由县交运局垂直管理的模式,实行高效一体化管理;改革路政执法非税收入任务下达体制,试行非税收入实收实报的入库机制,解决其后顾之忧,专心致志地抓治超护路工作。

二是要建立长效考核机制。农村公路养护管理工作占线长,任务重,涉及的部门多,需要各级各部门协同作战,应将农村公路的养护管理纳入政府年度目标考核,进一步明确各部门和乡镇职责,强化养护人员责任意识,并层层签定目标责任书,实行考核激励机制、奖惩挂钩,逗硬督查,重点突破,整体推进,持续有效地推动农村公路养护管理活动,并做到常态化、制度化。

三是要保障必要的投入。做好农村公路的养护管理工作,财力是保障,必须多渠道争取资金投入,随时与上级部门联系沟通,争取更多的养护补助资金。并按照国家下达的养护补助资金标准“7351”(即县道每年7000元/公里,乡道每年3500元/公里,村道每年1000元/公里)纳入县级财政预算,保证及时拨付到位。抓紧建设机械化养护中心,添置挖掘机、清扫车等必要的道路养护设备。及时拨付自然灾害路损修复资金,保证大的塌方和严重水毁路段及时修复,便于管养。

四是要加大部门执法力度。县人民政府要定期、不定期地组织交通、公安、国土、水务、经信、安监、工商、税务等部门和辖区乡镇集中开展公路沿线“四违”(即违法采砂、违法采煤、违法搭建、违法占道)清理整顿工作,定期通报,标本兼治,重拳出击,确保整治效果。进一步落实辖区乡镇主体责任,加强对公路沿线建控区“四违”行为的源头管理,并积极配合部门监管执法。认真落实_办公厅国办发(20xx)30号文件,明确落实各部门职责,对超限超载部分的货物实行卸载或强制卸载的措施,损坏公路务必赔偿。强化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治超职责,派驻3—5名干警以治超检测站为依托,加强与_门的执法协作,共同做好车辆超限超载工作,确保安全文明运输、道路畅通有序。

五是要增强群众义务意识。除了强化养护管理人员的直接责任意识外,充分利用多种媒体和手段,深入宣传农村公路养护管理政策法规,增强辖区群众“一事一议”修路养路的义务意识,深化广大干部群众的依法治路观念。注重加强对沿路群众、经营业主的教育,提高他们维护路产路权、保障道路畅通的自觉性。充分发挥社会监督和舆论监督作用,提倡举报损毁公路、抛洒滴漏等违规行为,并及时公开曝光,营造共享共治的良好氛围,确保我县农村公路经常处于良好的技术状态。

公路养护工作安排 公路站早春养护工作计划篇三

一、运输期限

20__年中秋节运输期限为9月21日至24日,共计4天;国庆节运输期限为9月28日至10月7日,共计10天。

二、客流预测

中秋期间全局预计发送旅客52万人次,日均13万人次,同比增加万人次,增长;国庆期间全局预计发送旅客136万人次,日均万人次,同比增加万人次,增长。

三、运能安排

1、直通运能安排。一是继续做好世博会期间进沪能力安排,密切追踪客流变化,优先满足沪杭方向的客流需求;二是确保t6次、k22次、1562次、1558次、2572次等热门直通车满轴运行;三是9月30日-10月7日长沙-湛江加开l327/8次临客,经由京广、湘桂、益湛、黎湛线,由广铁担当,使用2组普通车底开行,临客编组、停站时刻等事项另电通知。

2、管内运能安排。充分挖掘车辆资源潜力,采取加挂车辆等措施增加管内运能,重点对南宁-桂林、南宁-贺州和桂林-茂名等方向的管内列车进行加挂扩能。

四、主要利民措施

1、强化售票组织。一是车站增开售票窗口,实行多渠道、多方式售票,延长售票时间,主要客流站实行24小时不间断售票,努力增加发售量;二充分利用快速售票厅和代售点的售票能力,实现购票旅客分流,减少旅客排队时间。

2、加强客运组织。一是防止旅客列车过度超员,合理控制超员率;二是做好旅客乘降组织,防止旅客拥挤、对流、抓车、钻车、跳车和横越线路,严防旅客意外伤害的发生。

3、提高服务质量。一是认真做好旅客列车上水工作,保证站车供水设备良好,及时供应开水;二是严格执行列车出库上线标准,保证车辆各项设备齐全、质量良好;三是加强站车卫生环境的整治,为旅客创造清洁舒适的旅行环境。

公路养护工作安排 公路站早春养护工作计划篇四

总则 第一条

为加强和规范农村公路养护管理工作, 提高路况质量, 充分发挥农村公路在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进程中的重要作用,根据_《公路法》、 _《农村公路管理养护体制改革方案》( 国办法[2005] 49 号)

和《云南省农村公路管理养护体制改革方案》( 云政办发[2007] 172 号)

等相关法律法规及文件规定, 结合我省实际, 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本办法所指农村公路包括县道、 乡 道和村道公路。

第二章

管理机构及职责 第三条

省交通厅是全省农村公路管理养护的行业主管部门, 负责编制下达农村公路养护投资计划, 统筹安排和监管农村公路养护资金。

第四条

省公路局负 责指导、 监督和考核全省农村公路养护管理工作, 制定农村公路养护管理办法、 制度、 技术标准和规范等。

第五条

州( 市)

人民政府主要负 责组织筹集农村公路养护资金, 监督本行政区域内的农村公路管理养护工作。

第六条

州( 市)

交通局是本行政区域内农村公路管理养护的行业管理部门, 主要职责是:

( 一)

( 二)

统筹本州( 市)

筹集的农村公路养护资金计划。

( 三)

( 四)

( 五)

州( 市)

交通局所属的公路管理机构具体负 责指导、监督和考核本区域内农村公路管理养护工作。

第七条

县( 市、 区)

人民政府是本行政区域内农村公路管理养护的责任主体, 负 责筹措和管理农村公路养护资金, 对农村公路养护管理工作负总责。

第八条

县( 市、 区)

交通局是本行政区域内农村公路管理养护的行业管理部门, 主要职责是:

( 一)

( 二)

( 三)

统筹安排上级养护补助资金和地方筹集资金, 确保专款专用。

( 四)

第九条

县( 市、 区)

( 一)

( 二)

( 三)

( 四)

按有关规定进行路况质量检查, 随时掌握路况质量,

保障公路完好。

( 五)

加强路政管理, 保护路产路权。

第十条

乡 ( 镇)

人民政府应成立农村公路管理所, 以覆盖全乡 ( 镇)

的农村公路养护管理工作, 做到有路必养, 具体职责由县人民政府确定。

第三章

资金筹集与管理 第十一条

县道每年每公里 7000 元, 乡 道每年每公里 3500 元, 村道每年每公里 1000 元。( 但本补助标准只对将县级公路管理机构科学定岗后的管理人员 纳入同级财政预算的县( 市、 区), 否则将不给予补助)。

第十二条

各地征收的拖拉机、 摩托车养路费, 扣除合理征收成本后, 全部用于农村公路养护; 交通规费留地方部分的 40%全部用于农村公路养护。

第十三条

各州( 市)、 县( 市、 区)

人民政府要根据农村公路养护工作实际, 统筹本级财政预算, 安排必要的财政资金, 保证农村公路的正常养护。

第十四条

各地要积极拓宽农村公路管理养护资金筹集渠道, 鼓励和吸收企、 事业单位、 个人等社会力量出资用于农村公路管理养护, 鼓励公路沿线群众参与必要的养路、 护路工作。

第十五条

挤占和挪用, 并接受上级主管部门和审计部门的审计。

第四章

管理制度建设 第十六条

县( 市、 区)

交通主管部门要根据国家的法律法规、 政府颁布的条例、 行业规章等要求, 结合本地实际, 制定农村公路养护管理工作细则。

第十七条

县( 市、 区)

( 一)

工作人员 岗位职责, 如:

行政领导岗位职责、 技术负责人岗位职责、 通路养护工程师职责, 桥梁养护工作师职责、 交全管理员 职责等。

( 二)

各项管理制度, 如:

人事管理制度、 财务管理制度、合同管理制度、 交全管理制度、 雨季三查制度、 桥梁养护管理制度、 水毁防抢预案等。

( 三)

各种管理办法或细则, 如:

路况检查办法、 各种管理的考核、 奖惩办法、 道路养护管理实施细则、 桥梁养护管理实施细则, 安全管理办法等。

( 四)

建立图表管理制, 如:

路线示意图、 路况坐标图、 施工进度图等。

第五章

计划管理 第十八条

州( 市)

交通局应根据农村公路的建设情况, 每年向省级交通主管部门和公路管理机构报送本州( 市)

第十九条

县( 市、 区)

交通局编制养护工程计划提供基础依据。

第二十条

各县( 市、 区)

交通局应在每年的 10 月 份以前向州( 市)

交通局报送下一年的养护工程建议计划; 州 ( 市)

交通局应在每年的 11 月 份以前批复下一年的小修保养计划, 大中修工程计划由州( 市)

交通局审核后, 报省公路局复审, 最后报省交通厅批复执行。

第二十一条

省补养护资金原则上应全部用于大中修, 确有困难的县( 市、 区), 用于大中修的比例不得低于 80%。

20%可用于小修保养。

州( 市)、 县( 市、 区)

两级筹集资金主要用于小修保养和水毁抢修工程, 其次用于大中修。

第二十二条

大中修工程计划的安排原则和编制依据, 按 《云南省农村公路养护大中修工程管理规定》 执行。

第六章

养护工程管理 第二十三条

公路养护工程按其工程性质、 复杂程度、 规模大小、 技术难易程度划分为小修保养、 中修、 大修和改善四类。具 体 划 分 标 准 详 见 交 通 部 颁 布 的 《 公 路 养 护 技 术 规 范 》( jtj073-96)。

第二十四条

资质的公路养护专业单位, 实行合同管理, 计量支付。

路基和其他路面的养护工程可通过竞争方式承包给公路沿线村民, 促进农民就业和增收。

第二十五条

公路养护工程的实施严格实行合同管理, 公路管理机构应与养护单位或个人签订公路养护承包合同。

第二十六条

县( 市、 区)

公路管理机构除做好日 常养护管理工作外, 要加强梁桥养护管理工作和水毁防抢工作。

第二十七条

小修保养要按照公路养护技术规范的要求开展工作, 要加强路面、 路基排水、 沿线设施及绿化等的养护管理工作, 做到全面养护。

第二十八条

小修保养质量检查评定, 先到执行部颁公路养护质量评定标准。

乡 道、 村道执行《云南省公路养护质量检查评定标准》。

第二十九条

大中修工程的设计及审批、 建设管理及技术质量管理等, 按《云南省农村公路养护大中修工程管理规定》 执行。

第七章

技术管理 第三十条

县道公路养护严格按照部颁 《公路养护技术规范》规定的相关标准执行。

乡 道和村道公路养护参照部颁《公路养护技术规范》 规定的相关标准执行。

第三十一条

农村公路养护必须加强技术管理, 严格执行有关公路养护管理技术政策, 标准规范和操作规程等, 以提高公路养护质量。

第三十二条

交通情况调查、 公路路况登记、 建立路况数据库和技术档案, 养护工程检查验收和公路定期检查等。

第三十三条

为保证技术管理工作的正常开展, 使养护技术政策得到很好的贯彻落实, 县级公路管理机构要设置专职技术负责人, 具体负责技术管理和质量管理工作。

第三十四条

各级公路管理机构应重视在养护工程中推广使用新技术、 新材料和新工艺, 以节约成本, 提高养护质量。

第八章

路政管理 第三十五条

公路是国家重要的社会公益性基础设施, 为保障公路使用质量, 提高公路的社会经济效益, 各级交通主管部门及其公路管理机构要高度重视路政管理工作, 严格路政管理、 依法保护路产路权, 坚决制止破坏和侵占农村公路的行为。

第三十六条

县( 市、 区)

交通局是农村公路路政管理的责任单位, 具体工作由公路管理机构承担。

第三十七条

县( 市、 区)

公路管理机构重点对县道进行路政管理, 并协助和指导乡 道、 村道公路的路政管理工作。

第九章

安全管理 第三十八条

为保障公路养护工程作业人员 和设备的安全以及车辆的安全运行, 县级公路管理机构和养护作业单位( 个人),要高度重视安全工作, 确保人生财产安全。

第三十九条

各级交通主管部门及其公路管理机构要加强对

第四十条

安全管理工作依据国家和有关规定进行。

的有关规定进行。

第十章

统计和信息管理 第四十一条

各级交通主管部门和公路管理机构要重视统计和信息工作, 各州( 市)

交通局或州( 市)

公路管理机构应设置专职统计人员 , 县 ( 市、 区)

交通局及其公路管理机构应设专 ( 兼)职统计人员 , 并相对固定。

第四十二条

县( 市、 区)

交通局及其公路管理机构要按_的要求, 认真做好农村公路技术状况和路况现状的调查统计,不断完善公路养护数据库, 并按要求按时上报。

第四十三条

县( 市、 区)

交通局或县( 市、 区)

公路管理机构要及时准确地向州 ( 市)

交通局或公路管理机构报送养护工程完成情况报表、 养护质量报表及水毁报表等, 州( 市)

交通局汇总后报省公路局。

第十一章

检查考核 第四十四条

养护检查是公路养护管理工作中不可缺少的重要环节, 是各级交通公路管理部门掌握公路管养水平和路况质量的重要手段或方法, 各级交通公路管理部门要认真履行。

第四十五条

工作检查。

第四十六条

县道公路养护质量检查严格按照部颁《公路养护质量检查评定标准》 的规定执行。

乡 道和村道公路养护质量检查按照《云南省农村公路养护质量检查评定标准》 的规定执行。弹石路面按《云南省弹石路面技术标准》( 试行)

执行。

第四十七条

县( 市、 区)

公路管理机构对辖区内的县道每月 应进行一次全面的养护质量检查, 乡 道每季度应进行一次养护质量抽查, 村道每半年应进行一次养护质量抽查, 做好养护质量技术等级评定工作, 并保存好原始检查记录备查。

第四十八条

县( 市、 区)

交通局对辖区内的县道每季度应进行一次全面的养护质量检查, 乡 道每半年应进行一次养护质量抽查, 村道每年应进行一次养护质量抽查, 做养护质量技术等级评定工作, 并保存好原始检查记录备查。

第四十九条

州( 市)

交通局或公路管理机构对辖区内的县道每半年应进行一次全面的养护质量检查, 乡 道每年应进行一次养护质量抽查, 并形成完整的检查报告。

第五十条

省级公路管理机构对全省的农村公路养护管理工作, 每年进行一次综合性的检查, 养护质量重点抽查县道公路。检查结束后, 形成完整的检查报告报省交通主管部门。

第五十一条

各级交通公路管理机构均应制定科学合理, 可操作性强的农村公路养护管理检查考核办法, 并按规定的时间和相关要求对辖区内的农村公路养护管理工作进行严格考核。

第五十二条

各级交通主管部门和公路管理机构应按实际需要或上级的有关要求, 定时、 不定时地进行单项工作的专业检查。

第十二章

环境保护 第五十三条

农村公路养护管理工作应严格执行国家的环境保护政策, 把公路养护对环境的影响降到最低程度。

第五十四条

凡参与 养护活动的任何单位或个人都要重视环境保护和水土保持工作, 加强公路两侧绿化, 不乱倒废土废料,重视节能减排工作, 走可持续发展之路。

第十三章

附则 第五十五条

本办法由云南省交通厅负责解释。

第五十六条

各州( 市)、 县( 市、 区)

应根据本办法制订本地区的农村公路养护管理办法或实施细则。

第五十七条

本办法自 2008 年 1 月 1 日 起施行。

公路养护工作安排 公路站早春养护工作计划篇五

今年是深入贯彻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精神的开局之年,根据上级交通运输工作会议精神,为继续巩固农村公路建设成果,积极创造良好的道路交通安全条件,使农村公路更好的服务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按照突出重点、确保全面、稳步提高的原则,根据我镇实际情况,特编制了2016年农村公路日常养护计划,请认真执行。

一、计划编制的主要原则

以党的十八大精神为统领,全面贯彻落实上级交通运输工作会议精神,以打造群众满意出行环境为目标,坚持突出重点,确保全面的原则,切实加强农村公路养护管理工作,着力创建“畅、安、舒、美”公路,为我镇经济社会发展提供有力的支撑和保障。

二、2016年主要工作任务

2016年全镇列入养护任务的农村公路共,全年完成公路年均好路率75%以上,好路里程54km以上。力争公路保持常年路面整洁、完好、边沟畅通、无蚕食、侵占公路现象。

三、公路养护质量要求

坚持开展以路面、路基养护为中心,以桥涵养护为重点的日常养护工作。一是做好路基养护工作,保持路基密实稳定,排水畅通;二是注重及时经常对路面进行保养和修理,防止路面病害的产生和发展,保持和提高路面强度、平整度和抗滑能力,确保路面的安全性和耐久性,硬化路面应经常清扫,保持路面干净整洁;三是加强桥涵构造物养护,使其经常保持在良好以上技术状况,保证公路安全畅通,同时认真做好危桥改造及沿线设施、绿化的管护工作。

四、养护资金安排及经费管理办法

1.日常养护费用于全镇农村公路的日常养护补贴。按照月考核、季考评、半年综合评比,按市镇考核成绩每半年兑付一次资金。

2.农村公路养护资金的使用和管理,坚持“统一计划、统一考核、专款专用”的原则。各村要严格经费使用监管,保证工作落实、经费落实,全力推进我镇的农村公路管养更上一个新台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