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拆除工程承揽合同(汇总9篇)

时间:2023-09-20 23:37:33 作者:笔舞 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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拆除工程承揽合同篇一

为将工程承揽到手,双方达成如下协议条款,共同遵照执行。

一、甲方负责 工作。

乙方负责工作。

二、全部经营费用划分

甲方承担部分:

乙方承担部分:

三、经营费用来源:

四、招揽成功(合同签订)乙方的费用提成:

根据公司制定的《工程承揽费用的计算标准(业务提成费)》选定。

五、本协议未尽事宜,双方执行公司业务部绩效考核暂行办法。

六、补充内容及特别约定:

七:本协议一式三份,甲方执二份,乙方执一份,自双方签字后生效,工程招揽费用考评兑现,互不负债后失效。

甲方:乙方:

年 月 日年 月 日

拆除工程承揽合同篇二

建设单位:

(以下简称甲方)

施工单位: 博乐市银河不锈钢制作中心 (以下简称乙方)

为明确甲乙双方在施工过程中的权利义务,促使双方互相创造条件,搞好配合协作,经甲乙双方充分协商,特签订本合同,以便共同遵守。

第一条:总则

一、工程名称: 精河公路段职工集资住宅楼4#、5#、6#、7#楼

二、工程地点: 精河县和平小区

三、工程范围:本合同全部工程安装进户门89樘、单元进户门9套,(详见附表)。

四、工程造价(包含安装),本合同全部工程施工造价为人民币 122175元(壹拾贰万贰仟壹佰柒拾伍元整 ) 。

第二条:工程期限

本合同签订之日起 18 日内所有防盗门全部到现场,运输自 20--年8月 19日至 20-- 年 8 月 28 日;安装时间十日,从 20-- 年 8月 29 日于 20-- 年 9 月8 日安装完毕。

在组织施工过程中,如遇下列情况,顺延工期,双方应及时进行协商,并通过书面形式确定顺延期限:

2.1、因天灾或人力不能抗拒的原因被迫停工者;

2.2、因甲方提出更变计划或变更施工图而不能继续施工者;

第三条:工程款结算

3.1、以实际面积及变更进行结算;

3.2、本合同自签订生效之日起,甲方应在 日内按工程造价总数元的百分之三十拨给乙方备料及施工费,所有防盗门到现场后,再付百分之五十。待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付至95%,余5%作工程保修金一年后返还。

3.3、在施工中如遇中途停建,缓建,甲乙双方对在建工程应商定做到安全部位。

3.4、在施工中由于乙方本身原因造成的停工,返工,材料,构件的倒运,机械二次进场等损失,均由乙方自行负担。

第四条:完工验收,结算与保修

4.1、乙方在单项工程竣工前十日,应将验收日期以书面开展通知甲方届时验收,如甲方不能按期参加验收,须提前通知乙方,并与乙方另行商定验收日期,但甲方必须承认乙方的完工时间。

4.2、完工工程经检验合格,从验收之日起十天内乙方向甲方移交完毕,如甲方不按期接管,致使已验收工程发生损失,应由甲方负担。

第五条:奖励,惩罚与仲裁

5.1、甲方不得借故拖欠各种应付款项,如逾期不付,则视同贷款,拖延方应增付应付而未付款项的利息。

5.2、施工中的经济纠纷,应本着实事求是的原则,协商解决如双方协商不能解决时,根据一方当事人的请求,可以提交当地人民法院仲裁。

第六条:合同份数及有效期

一、本合同一式叁份,其中甲方两份,乙方壹份。

二、本合同自双方签订之日生效,在本合同全部工程完工验收并结清尾款后失效。

第七条:其他约定

7.1、乙方在进行施工时必须对甲方及有关单位的成品进行妥善保护。若造成损失由乙方负责恢复并赔偿损失。

7.2、乙方负责提供相关的资料。

甲方(签章): 乙方(签章):

法人代表(签章): 法人代表(签章):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拆除工程承揽合同篇三

发包方:

承包方:

甲方将自有 房屋拆迁项目委托乙方进行拆除施工和渣土清运。为明确双方的权利和义务,经共同协商,一致同意签订本协议。

一、

施工内容及工程量:

1、施工内容:建筑物拆除,渣土清运。

2、拆除标准:拆除范围内建筑物房屋拆除、渣土清运至室内地平。

3、注意;施工中拆下的各类废旧材料归乙方所有,均由乙方自行处理。

二、 工程价款及结算方式:

1、工程价款: 双方商定项目总金额: 元

2、结算方式:自签订合同开工日到拆除范围内建筑物房屋拆除、渣土清运至室内地平,一次性付清工程款。

三、施工日期:

1、本合同工程定于 年 月 日开工,于 年 月 日竣工。

2、因不可抗力或天气影响等因素不能按时开工或竣工时,甲乙双方可以重新约定开工或竣工日期。

四、双方责任及权力:

甲方:

1、乙方进场后,甲方向乙方进行施工交底,交待清楚施工现场周围地下障碍物与在施工中需注意的事项并提供有关技术资料。

2、负责协调切断通往被拆除区域内的水源、电源、热源、燃气、通信等线路。

3、配合乙方对施工人员进行安全教育。

4、甲方指定 为工程项目负责人,负责协调施工中有关事宜并监督乙方的施工全过程。

乙方:

1、负责编制施工方案,制定安全、环保措施,。

2、积极配合甲方的工作。

3、认真贯彻执行国家有关部门对建筑施工提出的各项要求和规定,做到文明施工、安全、按期完成施工任务。

4、必须严格按照相关法规条文施工作业,注意环保要求:控制噪声,避免不安全因素发生。

5、负责机械及人员的安全,加强对施工人员的安全教育及防范措施,确保施工中万无一失; 并负责其施工人员的安全保险,对因管理不善所发生的任何安全责任事故,责任由乙方承担,。

6、服从甲方现场管理人员的指挥,尊重甲方的管理制度。

7、乙方指定 为工程项目负责人,全权负责工程拆除事宜并及时向甲方通报

工程拆除有关情况。

五、违约责任:

1、违反本合同规定,甲、乙双方各自承担其责任。造成的损失由责任方全部承担(含经济损失)。

2、合同执行中发生纠纷,双方应做好协商解决,协商解决不成的可向当地人民法院起诉。

六、 其他:

1、本合同签字生效后甲、乙双方如有未尽事宜或对合同条款修改,需经双方协商同意并签订补充协议。

2、补充协议及附件与本合同正文有同等的法律效力,双方须共同遵守。

3、本合同自甲乙双方的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代理人签字并加盖各自公章之日起生效。

4、本合同一式四份,甲乙双方各执二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 乙方:

代表:

年 月

代表: 年 月 日 日

拆除工程承揽合同篇四

发包方:(以下简称甲方)

承包方:(以下简称乙方)

经双方协商一致,特签订本合同,以资共同遵守。

第一条 工程概况

一、工程名称:玻璃分厂、动力分厂等设备、土建拆除

二、工程地点: 陕焦公司内

三、承包内容:玻璃分厂的生产车间、库房、门房设备、土建拆除;九间门面房、自行车棚拆除;动力分厂的厂房、设备拆除;马路以东老系统五个烟囱拆除;土建均拆除至室外地平。

四、承包形式:承包方包工包料

五、工程中标总造价人民币(大写) 人民币( 元)。

第二条 施工准备

一、发包方:

区域以外的“三通一平”,负责施工区域以外进场道路的畅通。

2、开工前三日内由发包方对拆除区域内的水、电、汽、煤气进行断离。

二、承包方:

1、负责施工区域的临时道路、临时设施、水、电管线的铺设、管理、使用和维修工作;

2、组织施工管理人员、材料、施工机械进场;

3、编制施工组织设计或施工方案、施工总进度计划;

4 、按照建筑物爆破规范要求做好烟囱爆破的安全防护措施,并按有关法规要求办理相关手续。

第三条 工程期限

一、该项工程工期为 天(日历天),自 年 月 日开工至 年 月日竣工验收。

二、开工前 天,承包方向发包方发出开工通知书。

三、如遇下列情况,经发包方现场代表签证后,工期相应顺延: 不可抗力的因素而延误工期。

第四条 工程质量:

一、承包方必须严格按照国家颁发的建筑拆除工程施工规范、规程和标准进行施工,并接受发包方派驻代表的监督。

二、承包方在施工过程中必须遵守下列条款:

1、必须对拆除区域进行围护,拉运垃圾车辆必须加盖篷布,垃圾不得沿路抛洒;

3、拆除工程所产生的建筑垃圾,由承包方按照环保要求自找垃圾排放点,并自行清理;

5、按照附表规定及承包方拆除的部分设备及建筑钢筋折价处理给承包方,其折价款为1700元/吨;吨位计量以发包方计量磅单为准。

第五条 建筑材料、设备的供应

该项拆除工程所需的材料、设备均由承包方采购;

第六条 工程价款的结算与支付

一、本合同造价结算方式:

承包价:综合总价承包,同时扣除折价处理给承包方的废旧设备及拆除建筑物的钢筋折价款:

工程总造价=

三、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发包方按照审计后的工程总造价承包方给发包方正式税票进行结算,一次付清。

第七条 工程验收

工程竣工验收,以国家颁发的《关于基本建设项目竣工验收暂行规定》、《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建筑安装工程质量检验评定标准》和国务院有关部门制订的竣工验收规定及发包方要求为依据。

第八条 违约责任

承包方的责任:

二、承包人有下列情况之一者,承包人自愿向发包人支付该项工程总价款10%的违约金:

1、在接到发包方的开工令后7日内未进场施工;

2、无视发包方的书面警告,不履行合同规定其义务;

3、不经发包方同意,私自分包。

发包方的责任:

一、未能按照合同的规定履行自己应负的责任,除竣工日期得以顺延外,还应赔偿承包方由此造成的实际损失。

二、工程未经验收,发包方提前使用或擅自动用,由此而发生的质量或其他问题,由发包方承担责任。

三、承包方验收通知书送达10日后不进行验收的,按规定偿付逾期违约金3%。

第十一条 纠纷解决办法

执行本合同发生争议后,由当事人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双方同意向合同签约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十二条 附 则

一、本合同正本一式四份,副本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正本两份、副本一份。

二、本合同自双方代表签字,加盖双方公章或合同专用章即生效。

三、本合同签订后,如发生变更,经双方协商一致后,可以签订补充协议,作为本合同的补充合同。

甲方(公章):_________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拆除工程承揽合同篇五

拆迁户(单位):以下简称乙方。

根据____建筑安装工程的建设需要,经规划部门和拆迁房屋主管机关批准,拆迁乙方现有住房。为了明确甲乙双方权利义务,保证拆迁工作的顺利进行,经甲乙双方充分协商,特订立本合同,以供双方遵守执行。

第一条 乙方在甲方用地范围内共有____结构的住房__幢__间,共__平方米(原住房面积的数量,私有房屋以产权证标明自住的数量为准;租住公房以承租数量为准,单位公用房屋按拆除房屋的建筑面积为准),全部交给甲方拆除(乙方自行拆除的,甲方应付给乙方拆除费)。甲方负责于__年__月__日以前为乙方安排住房(拆除单位的公用房屋,一般由甲方拨给相应的投资、材料,由其挖掘土地潜力自行迁建,或由甲方在城市规划管理部门批准的地区内进行迁建)__平方米(安置房屋原则上不超过原住房面积,乙方原住房过宽或有出租的房屋,在对其安置时应适当压缩,但对压缩面积就按房地产管理部门的规定作价补偿;乙方原住房严重拥挤不便的,应按其家庭人口情况给予适当照顾)。

第二条 乙方应于__年__月__日以前搬往甲方安置的住房或周转房(或乙方自找的周转房),甲方于乙方搬迁后__日内一次付给乙方搬迁费__元。

第三条 甲方对乙方在临时周转期间按下列情况给予补助:

1.乙方自行找房周转,每人每月补助__元;

3.乙方用甲方的简易房周转的,周转期间免收房租。简易周转房没有取暖装置的,取暖季节每人每月补助__元取暖费,并按规定补助增加的公共交通月票费用。

第四条 甲方安置乙方的住房位于__,共__套__间,__层__号,配有__等装备。

第五条 乙方家庭的全部成员(18岁以上者)__等__人一致签字同意__作为乙方代表人,授权他(她)在合同文本和其它文件上签字。甲方付给乙方的各项费用,一律由乙方代表人__领取。甲方对乙方家庭成员中发生与拆迁房屋有关的分家析产、继续纠纷等,一律不负责任。

第六条 甲方如不按合同规定的日期向乙方交付各种费用,逾期一日,应按所欠款额的__%向乙方偿付违约金(如不按时按量向乙方单位拨给报应的投资、材料和迁建用地,每逾期一日,应向乙方偿付__元违约金);甲方如不按合同规定的地点和面积、层次给乙方安置住房,应向乙方偿付__元的违约金,乙方可以向有管辖权的法院起诉,要求甲方按合同履行义务。

乙方如经甲方按合同规定安置住房后,仍拒不搬迁的,由甲方申请当地房地产管理部门对乙方限期搬出,如逾期仍不搬迁的,每逾期一日,应向甲方偿付违约金__元,甲方并可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起诉。乙方如遇阴雨天或其它不可抗力原因不能按时搬迁,时间顺延,但必须告知甲方情况。

第七条 其它:____。

本合同自甲乙双方签字之日起生效,合同生效后,甲乙双方均不得擅自修改或解除合同。合同中如有未尽事宜,须经双方共同协商,作出补充规定。补充规定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合同执行中如发生纠纷,经双方协商仍不能解决的,可提请当地房地产管理部门调解,调解不成的,可提请合同管理机关仲裁或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裁决。

本合同正本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合同副本一式__份,交__市(县)房地产管理局、建设银行、建委、计委__等单位各留存一份。

甲方(公章):_________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拆除工程承揽合同篇六

发包方:_____(以下简称“甲方”)与承包方:_____(以下简称“乙方”)为维护双方的权益,根据现行的法律、法规和规章,结合本工程的具体情况,签订本合同,并遵照执行。

第一章 合同背景

第一条施工地点位于_____市_____区_____路_____弄_____号_____室,(以下简称“该房屋”)。该房屋竣工验收合格,并已交付使用。

第二条 甲方委托乙方施工,使房屋安全、卫生、美观、适于居住、方便生活、令人心情愉悦。

第二章 施工单位资格

第三条乙方是经过工商行政管理机关核准登记的企业法人,通过最近一次企业年检,具有经建设行政主管机关审定的从事民用建筑装饰装修工程的资质,资质等级符合本次施工的要求。乙方不具备营业资格或相应资质的,甲方有权终止本合同,乙方应当立即返还甲方已支付的费用,并赔偿乙方损失。

第四条 本合同签订前,乙方应向甲方出示《营业执照》、《资质证书》原件。

第三章 施工内容

第五条该房屋属_____结构,房型为_____房_____厅_____厨_____卫,建筑总面积为_____平方米;施工的是其中的_____房_____厅_____厨_____卫,施工面积为_____平方米。详见作为本合同附件(一)的《房型图》中红线匡定部分。

第六条 施工内容和做法说明如下(不够可附页):

(五)其他:地面部分_____,墙面部分_____,天棚部分_____,门窗部分_____,其他_____;前款没有说明的,依作为本合同附件(二)的《装修施工图》确定。

第四章 材料、设备和价款

第七条施工使用的材料和设备见作为本合同附件(三)的《主要材料报价单》、作为本合同附件(四)的《辅助材料报价单》,乙方的人工费见作为本合同附件(五)的《人工费报价单》。

第八条至第十三条在乙方提供施工使用的材料、设备以及劳务的情形下适用

第八条该房屋工程总价款为_____元,其中材料费_____元、人工费_____元、管理费_____元、设计费_____元、垃圾清运费_____元、税金_____元、其他费用_____元。工程总价款是各分项价款的总和。前款所述的总价款和分项价款是乙方的预算价格。结算价格超出预算价格的,甲方按预算价格支付工程总价款;结算价格低于预算价格的,甲方按结算价格支付工程总价款。第九条乙方对材料费、人工费、管理费、设计费、垃圾清运费的报价,不得超过本合同签订时该费用的市场平均价格。乙方在本合同中的报价超过市场平均价格的,按市场平均价格结算。

双方对前款所述的市场平均价格有异议的,可以委托价格评估部门评估,价格评估部门的评估结论,双方应当接受。

第十条 乙方应在《主要材料报价单》和《辅助材料报价单》中注明材料和设备的名称、生产厂厂名、厂址、品牌、型号、规格、等级、价格和数量。

乙方提供并已经使用的材料和设备与《主要材料报价单》和《辅助材料报价单》的规定不符的,甲方有权选择以下列方式之一处理,乙方应当接受:

(1)甲方同意继续使用的,乙方免收该材料和设备的费用;

(2)甲方不同意继续使用的,乙方应当根据《主要材料报价单》和《辅助材料报价单》的规定更换和重做,更换后的材料和设备费减半收取,原工期不变。

第十一条乙方应当提交说明书、保修单、环保说明书和购货发票复印件,甲方要求与原件核对的,乙方应当同意。发票上应当载明产品名称、品牌、型号、规格、等级、价格和数量。

第十二条乙方提供的材料和设备质量必须符合国家标准,有质量检验合格证明和有中文标识的产品名称、规格、型号、生产厂厂名、厂址等,不得使用国家明令淘汰的建筑装饰装修材料和设备。

乙方提供的材料和设备必须符合国家环保标准,包括但不限于完工后的室内空气质量,辐射、照明和噪音强度等指标,使甲方达到安全居住、生活的目的。

乙方违反前两款规定的,应当立即更换和重做,更换后的材料和设备不再收费,原工期不变。第十三条甲方变更施工内容的,乙方应当同意。工期、总价款、《主要材料报价单》和《辅助材料报价单》的内容相应变化的,经甲方书面确认后生效。

第十四条至第十六条在甲方提供施工使用的材料、设备,乙方提供劳务的情形下适用

第十四条 该房屋的工程总价款为_____元,其中人工费_____元、税金_____、其他费用_____元。第十五条甲方提供的材料、设备,应当按时送到现场,乙方应办理验收手续。甲方提供的材料、设备不符合国家标准的,乙方应在验收后以书面形式向甲方提出,甲方仍表示使用,造成损失的,由甲方承担责任。甲方供应的材料、设备运抵现场,经乙方验收后发生损坏的,乙方应当赔偿。第十六条甲方提供的材料和设备,均应用于本工程;未经甲方同意,乙方不得挪作他用。

因乙方原因导致甲方提供的材料和设备短缺或被更换的,乙方应按短缺材料和设备的价款或材料和设备被更换前后差价的10倍赔偿甲方。

第五章 付款方式

第十七条 工程款按以下方式支付:

(一)本合同签订后,开工前二至五日,甲方支付相当于总价款30%的工程款;

(二)完成50%的工程量之日后的三日内,甲方支付相当于总价款40%的工程款;

(三)竣工验收后三日内,甲方支付相当于总价款25%的工程款。

(四)竣工验收合格一年后或双方约定的保修期满,甲方支付相当于总价款5%的工程款。甲方支付工程款,乙方的业务员或施工人员收取的,视为乙方收取。

第十八条 因变更施工内容导致总价款增减的,甲方在竣工验收合格之日支付或收取增、减部分的款项。

第十九条 双方款项往来,均应出具收据。施工结束,甲方全额付清应付款项后,乙方应当出具合法发票。

第二十条竣工验收合格后,甲方有权留取相当于工程总价款的5%的保修基金。竣工验收合格后一年内没有发生工程质量问题的,甲方应将保修基金全额退还乙方。

第六章 结算

第二十一条工程竣工,甲方验收后对价款有异议的,可以要求不超过七日的核价期,核价期内,甲方有权暂停向乙方付款,乙方应当同意。甲方若委托第三方进行评估的,核价期至取得评估报告之日届满。

甲方委托第三方评估价格的,以《主要材料报价单》和《辅助材料报价单》约定的价格作为计算总价款的依据,按照评估结果结算总价款,乙方应当同意。

第七章 工程进度

第二十二条本工程于_____年_____月_____日开工,_____年_____月_____日竣工,工期为_____天。每日施工时间为_____时_____分至_____时_____分(_____时_____分至_____时_____分休息)。

工期中施工时间内,乙方未施工的,不论工程是否竣工,未施工的每1日按延误工期1日处理。不满1日的按1日处理。

第八章 施工

第二十三条乙方指派_____为工程驻工地代表,负责本合同的履行,包括根据要求组织施工,协调、处理由乙方负责的各项事宜。乙方对其指派的驻工地代表的行为均予认可。

乙方更换驻工地代表的,应当书面通知甲方;甲方收到更换通知前,乙方对原驻工地代表的行为应当认可。

第二十四条 乙方应当自行施工,未经甲方同意,不得将本工程转包给任何第三方。

第二十五条 工程执行dbj08-62-97《住宅建筑工程技术规程》、db31/t30-1999《住宅装饰装修验收标准》,以及国家和本市建筑行政主管部门制定的其他标准、质量评定验收标准和双方的约定。

第二十六条 施工期间,甲方及其代表有权在现场查看、了解、检查施工情况,乙方应当配合;但甲方不得因此影响乙方施工。

第二十七条 乙方应当按照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和其他技术标准施工,按照甲方认可的设计、施工方案和做法说明完成工程,确保工程质量,不得偷工减料。

第二十八条 施工期间,甲方修改设计方案并相应地变更施工方案、增减施工内容的,应在变更的项目施工前通知乙方,乙方应当根据甲方的要求施工。

甲方变更、增减施工项目的,应当与乙方签订作为本合同附件(六)的《工程项目变更单》。因甲方变更工种项目引起竣工日期和工程总价款变化的,按本合同第十三条的规定处理。

第二十九条乙方在施工中不得变更建筑主体和承重结构,不得擅自折、改供暧、燃气管线,或实施其他影响建筑结构,危害使用安全,和超过住宅原设计标准的行为。

甲方要求实施前款规定禁止的行为,乙方可以拒绝,但应当提供修改意见。

第三十条 乙方应当遵守施工安全操作规程,采取必要的安全防护和消防措施,保证作业人员安全,避免甲方房屋和其他财产的`损失。

乙方违反前款规定,造成损失的,应当赔偿。

第三十一条施工中,不得侵占公共空间,不得损害公共部位的设施。乙方违反前款的规定,引起相邻纠纷和与物业公司及任何第三方的纠纷的,应当负责处理,造成甲方损失的,应当赔偿。第三十二条施工现场发生的水、电、煤气、电话等公用事业费用由甲方承担,但日平均支出超过以下限额的,超过的部分由乙方承担:水费_____元/日,电费_____元/日,煤气费_____元/日,电话费_____元/日。

前款所述施工现场每日发生的各项公用事业费为施工期间该项费用的总额与施工天数的比值,以公用事业企业的付款通知或收据为认定费用的依据。

第九章 验收

第三十三条隐蔽工程完工后,乙方应在完工前三日书面通知甲方验收,甲方应当按乙方通知的时间参加验收。甲方不能按时验收的,应当通知乙方另行安排时间。

拆除工程承揽合同篇七

甲方:

住所:

乙方:

住所:

联系方式:

甲方为了 工程的顺利施工,将 (共约 平方米)的拆除工程承包给乙方施工,经甲乙双

方协商达成如下条款,以供甲乙双方共同遵守:

一、 承包方式:

乙方负责将 现状按甲方要求进行拆除,并将所有

的拆除物清理出场并运送出去,甲方所需物归于甲方并交接放

好。甲方向乙方付工程款 人民币,分次付清。

进场施工首日付 元,拆除验收合格后一次性付清传

余款。

二、拆除时间(总计天):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三、拆除要求:

1、乙方拆除工作必须达到甲方的验收标准,若没有达到,则乙

方负责赔偿甲方的一切损失并对工程进行返工,直到达到甲方标

准为止。

2、按甲方现场人员的要求,按照甲方现场人员的监督进行拆除。

3、甲方要求乙方雇用有经验的工人进行拆除,在拆除过程中注意安全要求,并做好安全保护设施,对于拆除过程中发生的一切安全事故,甲方概不承担责任,由乙方自负。

4、乙方必须在甲方规定的日期内把拆除的物品移走,并清理干净。否则,视为乙方违约。

5、拆除期间所有涉及的室内手续由甲方办理,室外手续及相关事宜由乙方处理,城管方面甲方协助乙方进行协调。由于一方应办理或处理好的手续事宜未协调处理好导致另一方的损失,由有责任一方承担。

四、付款方式:

支票或转账。

乙方凭合法正式发票到甲方财务部门办理领款手续,否则甲方有权拒绝支付。

五、违约责任

1、在拆除过程中,如因乙方人员在施工过程中不慎导致甲方现场的供水、进排水、消防、空调、供气、排污等设施设备受到破坏或损失或对房屋结构造成损坏,由乙方全部赔偿。

2、乙方未在规定之日完工,应向甲方支付违约金。其支付办法是每逾期一日,乙方向甲方支付违约金500.00元。

六、附加条件

1、对本合同条款的任何变更、修改或增减,须经双方授权代表签署书面文件,成为本合同的组成部分,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2、本合同自甲乙双方盖章,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理人签字之日起生效。

3、本合同一式肆份,各合同文本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4、本合同附件一份,为本合同有效组成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5、其他约定。

拆除工程承揽合同篇八

委托方: (以下简称甲方)

承运方: (以下简称乙方)

运输车辆:

甲、乙双方本着诚实、信用、公平的原则,对承运甲方木材一事,经过共同协商,达成以下协议,以便双方共同遵守。

第一条:木材起运地点:乙方必须按照甲方规定的装车地点、行驶线路和卸车地点进行原木或枝桠材运输任务。

第二条:甲方负责木材或枝桠材的装车和卸车,乙方只承揽装车后的运输。

第三条:木材运输期限:自甲、乙双方签订合同之日起到次年的四月份木材生产结束止。对不服从调度安排,无故停运的,甲方将不支付乙方已承运的运费。

第四条:在运输木材过程中,乙方必须服从甲方的配车命令及安排,遵守交通规则,安全驾驶。在木材运输过程中发生事故造成损害的,由乙方承担责任。

第五条:乙方按照甲方的指示将木材运到指定地点后,由甲方派出的相关人员进行验收。

第六条:乙方的运费:原木运输按 元m3公里,枝桠材 元/吨公里,其中个体民营车辆运输单价中含管理费(养路费、运输管理费) 元/ m3,枝桠材 元/吨。待到合同终止时,一次性全部结算。

第七条:甲方如果没有按照合同的约定支付以乙方运费,由甲方赔偿乙方损失。

第八条:乙方在运输的过程中,必须将所装载的`木材或枝桠材全部安全送到目的地,由于乙方的原因使甲方的木材减少或枝桠材减少或毁损的,由乙方承担全部责任,赔偿一切损失。

第九条:乙方在运输过程中,必须按照甲方规定的承运范围及要求执行,对超出规定范围的,甲方有权进行处罚。对超出行驶线路,受到处罚的,其责任由乙方自负。

第十条:此合同自甲、乙双方签字之日起生效,此合同一式三份,甲方保存两份,乙方保存一份。

拆除工程承揽合同篇九

承揽人:(以下简称甲方)

定作人:(以下简称乙方)

因甲方系著名设计制作公司,具有充足之专业知识、技能及相关资格,可以制作高水准之设计;而甲方有意承揽本合同设计之制作,乙方亦同意将本合同设计交由甲方制作。兹经甲乙双方协议,订立条款如下:

1.设计制作内容

1.1设计名称:;

1.2设计类型:;

1.3参数规格:;

1.4具体费用:;

1.5备注:;

2.质量要求及标准

2.1本合同设计之品质应符合一般公认之专业水准及乙方要求,不得有任何瑕疵。

2.2本合同设计之内容,除乙方另有书面指示外,应符合双方定案后所确认之内容。

2.3乙方对设计内容的其他要求:

3.交付时间、地点及验收。

3.1甲方应于年月日前完成本合同设计之全部制作(含)并交付给乙方。

3.2交货地点:

3.3本合同设计之验收、交付以乙方书面签收确认为准。

3.4提交形式:乙方以形式提交甲方书面签收确认。

4.价款及付款方式。

4.1费用总额含税:rmb元(大写:人民币整),甲方提交作品并经乙方书面确认合格后予以支付。

4.2付款方式:

4.3甲方账户如下:

开户银行:

户名:

账号:

4.4甲方应在乙方付款前开具合法有效的税务发票,否则乙方有权拒绝支付款项。

5.知识产权。

5.1本合同设计中所使用之著作权(包括但不限于图形、音乐、歌曲、照片及各项道具中之美术著作或建筑著作),甲方于实际使用前,均应先行取得合法授权,承担相关授权费用,并以合法授权文件为凭。该项授权内容应包括乙方得无限制地继续使用合同设计之全部之著作权。

5.2本合同设计系在乙方出资、企划下所完成之著作,甲乙双方兹约定本合同设计应以乙方为著作权人,乙方对本合同设计享有完整的著作人身权及财产权。

5.3甲方兹申明并保证本合同设计绝无侵害他人肖像权、知识产权或其它权利之事情。如有任何第三人出面主张侵害,甲方应负责解决之。乙方如因此项纠纷而遭受任何损失或支出任何费用(包括合理之律师费用),甲方应负责赔偿之。

5.4非经乙方事前书面同意,甲方不得将本合同设计内容和设计之毛片或正片之全部或部分自行交付第三人重制,或提供予第三人使用。

6.甲乙双方之权利。

6.1甲方制作本合同设计之过程,乙方有权派员参与了解制作过程,并提出制作之建议。除乙方以正式书面要求甲方修改或调整外,前述建议仅供甲方参考,甲方仍应对本合同设计之内容及品质负全部责任。

6.2甲方应依所约定之内容制作,若乙方提出与原内容不符之意见,甲方应配合修正。

6.3于本合同设计制作完成后,乙方对本合同设计之内容或品质如有意见,甲方应在日内配合修改完毕。

6.4甲方承揽乙方项目后,非经乙方许可,甲方不得再行委托给第三方。

6.5乙方应全力配合甲方开展本合同所约定的设计工作,并根据甲方要求及时提供相关资料。

6.6乙方应按照合同约定的付款期限,及时向甲方支付相关设计费用。

7.违约责任。

7.1甲方若在约定期限内未完成本合同设计制作或制作之设计无法令乙方满意,乙方得以正式书面通知催请甲方限期改善并可要求甲方支付合同总金额20%的违约金,逾期仍未改善或改善无法发挥令乙方满意之效果,乙方得向甲方请求赔偿,每延迟一天,应向乙方承担合同总金额5‰的违约金,如逾期达十五日的,则视为甲方不履行本合同,乙方得解除合同,并要求甲方支付合同总金额20%的违约金及由此造成的损失(含请第三方完成该设计的差价损失等)。

7.2如因甲方在设计过程中非法使用其他权利人的产品、标识等,造成对侵权的,所有责任又甲方承担。乙方可解除合同,并要求甲方支付合同总金额20%的违约金及由此造成的损失。

7.3本合同设计制作完成后,若因品质不佳或内容与附件所示设计内容不符,且情况严重,乙方有权单方面解除本合同,甲方除返还原所受领之全部款项,还应承担合同总金额20%的违约金及由此造成的损失。

7.4乙方应在合同签订后,按期支付相关费用,如逾期未支付的,每逾期一天,乙方应按逾期货款的5‰向甲方支付滞纳金,逾期达十五日的,则视为乙方不履行本合同,甲方可解除本合同,并要求乙方支付合同总金额20%的违约金及由此造成的损失。

8、合同解除和终止。

8.1除本合同已约定情形外,出现下列情况之一的,乙方亦有权解除本合同,并追究甲方违约责任:

8.1.2未经乙方书面同意,甲方将本合同项目委托给第三方实施的;

8.1.3甲方未经权利人许可非法使用权利人产品、标识,构成侵权的;

8.1.4设备出现质量问题,无法修复的。

8.2甲方依8.1款解除合同的,甲方需返还乙方已付费用及利息,并承担合同总价20%的违约金,违约金尚不足以弥补乙方损失的,甲方还须承担赔偿责任。

8.3因乙方原因提前解除或终止合同的,如甲方已全部完成设计工作的,乙方应支付全部费用,相关设计材料归乙方;如甲方部分完成设计工作的,乙方应根据甲方实际完成的工作量酌情支付费用,乙方所支付的费用不超过合同总价款的___%。

9.争议管辖法院。

9.1甲、乙双方因本合同发生争议时,当事人应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发生诉讼时,双方同意提交乙方所在地法院诉讼解决之。

9.2本合同按中华人民共和国的法律解释并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的法律。

10.其他约定事项:

11.合同的生效。

11.1本协议未尽事宜,双方协商解决,并签订补充协议。

11.2本合同一式份,甲方份,乙方份,自双方盖章之日起生效。

甲方:

乙方:

_____年____月____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