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租赁汽车合同(优秀7篇)

时间:2023-10-05 15:02:23 作者:琴心月 合同

现今社会公众的法律意识不断增强,越来越多事情需要用到合同,合同协调着人与人,人与事之间的关系。那么合同书的格式,你掌握了吗?下面我给大家整理了一些优秀的合同范文,希望能够帮助到大家,我们一起来看一看吧。

企业租赁汽车合同篇一

乙方(承租方):____________

甲、乙双方就租用甲方房屋一事:经甲、乙双方友好协商,达成以下协议:

一、甲方将其归属所有权的,面积____________平方米,租给乙方使用。

二、乙方的租期从起至日止。为期年。

三、租金现金支付,每月租金,乙方一次性支付一年租金____________元。

四、甲方须向乙方出示房屋的正本房产证和有关证明。

五、乙方需承担租用期间住房的一切管理费用,其中包括小区管理费,电视收视费,水、电、煤气费和电话费等。

七、乙方在租房期内,不得将租房作违法经营场所。一经发现,除按法律制裁外,甲方有权收回房屋,所剩租金不退。

八、乙方在租房期间未经甲方同意不得将房屋转租他人,如未经甲方同意转租,此协议无效,安全责任由乙方自负。

九、如租期满,乙方需继续租用,须提前一个月与甲方交涉说明,并提前交清下年租金,如乙方不再续租交清租房期间的所有费用退还甲方钥匙并结清相关手续给甲方或中介方;如不按此办理责任由乙方承担,甲方和中介方有权在租房期满五天后打开房屋另行出租或使用。

本协议一式两份,经双方代表签字后生效,具有法律效力,双方必须共同遵守。

一、租赁房屋

甲方将位于北京市区栋单元四楼门的出租给乙方做为日常居住使用。

二、租赁期限

1、租期为不定期,任何一方均可解除该租赁合同,但须提前一个月通知对方。

2、如任何一方有变动居所的意向,需提前至少一个月向对方说明,否则需要支付对方(因未被提前告知而受到损失的一方)一个月的租金做为损失补偿。

3、如甲方先变动居所,不再租赁该房屋,而乙方又想继续承租该房屋的,甲方须召集房主、乙方进行三方协商,由房主和乙方重新签订房屋租赁协议。甲方未召集的,须向乙方支付一个月的租金作为违约金。如房主与乙方达不成租赁协议且甲方的转租行为未取得房主同意导致乙方被迫搬离的,按照本合同第六条的约定处理。

三、租金

1、月租金为1200元,于阳历每月的日,乙方向甲方一次性支付租金且为现金。

2、甲方收取租金须向乙方出具收条,未出具收条的,乙方有权不支付相应月份租金。

3、甲方不得委托第三人向乙方收取租金,否则乙方有权拒付相应月份租金,待甲方能够亲自收取租金时,乙方将累月未付租金一次性给付甲方。

4、甲方不向乙方收取任何押金。

四、费用负担

1、电费由甲方单方负责。

2、水费、网费、有线电视费、煤气费、暖气费由双方日常生活共同产生的费用,由双方平摊。但如果某项费用是由房主(即出租本房屋给甲方的人)承担,甲方不得再让乙方承担,否则乙方须双倍返还。

3、租赁物的维修费用,由甲方承担。但属于乙方过错导致租赁物损坏产生的维修费由乙方承担。

4、乙方做为承租人,有义务帮助甲方维持房屋财产的完整,不得恶意损害房中设施。但属于易耗易损物品且属于正常使用中的合理消耗的,应计入维修费用。

五、与房主纠纷处理

1、因甲方并非房主,甲方与房主签订的租房合同,其相互间的权利义务均与乙方无关。如果甲方与房主发生任何权利义务纠纷,甲方不得牵连于乙方,或将任何不利的风险或结果加于乙方。否则,由此给乙方产生的损失由甲方承担。

2、由于甲方自己的行为违反与房主签订的合同,造成房主的损失,其责任由甲方单独承担!

六、其他事项

1、甲方转租房屋应当取得房主的同意,甲方保证已经获得房主同意。如因未取得房主同意而导致乙方不能正常居住的(包括但不限于被房主驱逐、经常性打扰、门被换锁、所属财产被丢弃等),乙方有权随时解除合同,并要求甲方承担不低于月租金倍的违约责任。

七、本协议双方签字,即为有效。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甲方:____________乙方:______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______联系电话:____________

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_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_

企业租赁汽车合同篇二

甲方:

乙方:

甲乙双方本着平等、诚信、自愿、互利的原则,经友好协商,就甲方租用乙方客车接送职工上下班事宜达成如下议。

一、双方议项

1.租车期限

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

2.车辆要求

甲方租用乙方35座空调客车1辆用于接送职工上下班,所租车辆应符合市内包车的安全、卫生和准运要求,各种手续合法完整,车辆性能好,设备齐全,安全可靠,舒适卫生。乙方未经甲方同意不得变更上述要求或更换车辆。

3.运行路线、班次和时间详见甲方提供的《班车线路站点表》,所租车辆的具体运行班次和时间由甲方制定班车运行动态表,乙方应严格按照甲方制定的班车运行动态表准时调运车辆。

4.能力保证

为确保甲方同一班次的职工能一次性集中上下班,乙方承诺每个运行班次能同时提供适合甲方需要的每辆35座或者其相符的运营能力。

5.租金与结算

35座空调客车的租金为 元/辆/天(含往返),乙方承诺各价格不高于同行业或其他相似客户的价格,甲方临时租车的租金另行商定,甲乙双方每月分别对班车趟次、服务质量、运行状况、履约情况进行统计,月底经双方核实确认后作为结算租金的依据,甲方于次月10日前(遇公休和节假日顺延)将租金支付给乙方,乙方同时向甲方提供合法有效的结算票据。

二、甲方义务和权利

1.甲方应按约支付租金,如遇事情耽搁,应事先征得乙方同意后方可延期支付。

2.甲方应指定专人负责班车调度、指挥和协调工作,甲方如需加班用车(包括公休和节假日)应提前一天通知乙方;甲方如因特殊情况需拖班,应在当日当班次发车前一小时通知乙方,租金不变。

3.甲方应尽可能固定班车的乘员,乘员人数符合车载人数,协助乙方驾驶员共同搞好安全行车和服务工作。

4.甲方应加强对乘车职工的教育,爱护车辆设施,保持车内卫生,遵守交通法规,车上严禁吸烟,不乱扔杂物,故意损坏设施照价赔偿,文明有序乘车。

5.甲方应提供场地供乙方班车停放、管理。

6 甲方有权拒绝租挂靠乙方运营和不符合安全要求的车辆,有权查验乙方的运营手续(含保险. 证照),有权对不称职或违反甲方规章制度的乙方驾驶员进行教育、批评,并有权向乙方提出更换。甲方一旦发生挂靠和不符合客运安全要求的车辆,有权要求乙方进行纠正、整改。经整改后仍不符合客运安全要求,甲方有权无条件单方终止本协议,由此产生或引发的纠纷、矛盾、经济损失、法律责任一律由乙方承担。

7.甲方如因实际需要,对所租车辆的班次、数量、时间进行调整时,应当提前一天通知乙方。

8.甲方如因实际需要,在正常运行班车中,利用行李箱运送有关物品,往返于城区和厂区,应事先征得乙方同意。否则,因此产生的责任和损失由甲方承担,危险和污染品严禁上车,贵重物品自行保管。违反者,乙方驾驶员有权制止和拒载,因此产生的责任和损失由甲方承担。

三. 乙方义务与权力

1.乙方应向甲方提供有效证件含租用车辆合格证、车辆行驶证、以及各种投保等相关资料的复印件。

2.乙方应严格执行甲方制定的班车运行动态表和双方商定的其他运行计划,提供安全、准时、优质、高效的客运服务。

3.乙方应指定专人负责所租车辆的调度、指挥和协调工作,并制定完善的应急预案,确保甲方用车需要。

4.乙方应确保所租车辆符合“车辆要求”的约定,所配驾驶人员技术娴熟、经验丰富、服务规范。

5.乙方应保证所租车辆干净整洁,定期对坐垫、靠背等设施清洗、消毒,车辆运行途中应保持车内的换气通风。夏季车内温度高于26度保证冷气开放,冬季车内温度低于12度时保证暖气开放。

6.乙方除为所租车辆投保交强险、三责险、附加险外,必须投保承运人险且每座投保额为40(肆拾)万元。投运前须将车辆驶车证及保单复印件提供给甲方,否则,甲方有权无条件单方终止本协议。

7.乙方应确保安全行车并将乘车规定明示于车厢内,所租车辆发生的任何事故导致车辆和第三方损失的均与甲方无关,由乙方自行处理。如在上下车和行驶中造成甲方职工人身和财产损失的,乙方应依照国家相关法律法规承担一切经济损失、赔偿费用和责任。如因甲方的原因和职工不遵守乘车规定及自身原因而造成的人身和财产损失的,乙方不承担责任。

8.乙方车辆和人员进入甲方厂区应服从甲方指挥,遵守甲方规章制度。

9.乙方车辆因晚点、抛锚、事故、可预见的交通管制以及其他非自然灾害因素不能在规定的时间范围内到达规定站点时,乙方应及时通知甲方并迅速调配不低于同档次车辆要求的车辆顶替以保证甲方职工正常上下班。如20分钟后仍无车到达,经乙方确认后,甲方职工可合乘出租车或以其他方式上下班,费用由乙方承担,但须票据或其他材料吻合。

10.乙方车辆因年检、维修等停驶时,乙方应安排不低于同档次车辆要求的车辆顶替。

11.乙方车辆应提前5分钟到达始发站。乙方应加强对驾驶员安全行车的教育及班车运行秩序的管理,严格按双方确定的路线、时间、站点运行,不得私自提前发车、迟到、串线、溜站、甩客。对甲方的投诉,乙方应及时处理和整改。

12.乙方驾驶员有权监督和规范甲方职工的乘车行为,对违反乘车规定的职工和行为,有权制止,并向甲方管理人员反映,对甲方职工提出的不符合乘车规定和行车安全的要求,乙方驾驶员有权制止和拒载,因此产生的责任和损失由甲方承担。

13.甲方不能按约支付租金,经协商,双方仍不能达成一致时,乙方有权无条件单方终止本协议且不免除此前应付租金,同时,甲方还须承担违约责任,每辆车须支付贰万元违约金。

14.乙方必须根据甲方需求采取定车定人、专项服务方式实行日常承运服务,在接到甲方有关班车调度、服务质量的投拆后15分钟内给予明确答复,对于重大投拆应及时给出书面改正意见或致歉书,若对甲方投拆未及时正确处理和解决达两次以上甲方有权做出相应处理,重者解除合同。

15.对于因车况(空调、安全性、卫生等)原因连续投拆同一车辆两次的,乙方应更换车辆。乙方驾驶员本着服务的宗旨禁止与员工争吵、打架,情节严重者,甲方有权解除合同,同一驾驶员一个月内被员工投拆两次或三位员工同时投拆的乙方应更换司机,如被投拆车辆得不到明显改善或车况达不到合同承诺的标准以及不更换甲方不认可的驾驶员,甲方有权与乙方解除合同。

五、违约与其他

1.为方便甲方职工乘车,乙方应在所租车辆前后设置明显标识。标识样式由双方另行商定。

2.除本协议另行约定外,本协议履行期间,任何一方不得以任何理由单方提前终止本协议的履行,应提前一个月书面通知另一方并签署相关协议,否则,视作违约,违约方应向守约方支付壹万元。

3.本协议期满前一个月,双方应就续签事宜达成一致,否则,期满自行终止,双方承诺,同等条件下对方有优先续签权。

5、甲乙双方因履行本协议发生的一切争议应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应当向乙方所在地人民法院起拆。

6、本协议一式四份,各执二份,自双方盖章(签字)后生效。

7.合同期满后甲方有为乙方好、继续服务的优先权。合同签订之日起甲方应付给乙方保证金两万。合同期满应全数退还给甲方。

8.未尽事宜经双方协商另行决定。

甲方(公章):

乙方(公章):

签订日期:

企业租赁汽车合同篇三

出租方(以下简称甲方):承租方(以下简称乙方):

联系方式:住址:

联系方式:住址:

甲方将 市 路 小区 楼 住宅用房(以下简称该房屋)出租给乙方,并达成如下协议。

一、租赁期限

自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止。

二、租金、押金及付款方式:

该房屋月租金为(人民币)乙方每三个月支付一次租金给甲方。在上期房租到期前十天内支付。押金为x元整。租赁期满且乙方不再租赁的,甲方在乙方缴纳水费、电费、燃气费、采暖费、物业管理费等相关费用且确认屋内家具家电等设施没有损坏后退还给乙方。

三、双方的权利及义务

1.该房屋用途为住宅用房,乙方不得任意改变房屋的结构和用途,不得从事违法犯罪活动。

2.正常的房屋大修理费用由甲方承担;日常的房屋维修费用由乙承担。

3.因乙方管理使用不善造成房屋及其家居家电等设施损失的,由乙方承担维修费用并赔偿损失。

4.租赁期间,甲方对房屋及其附着设施每隔3个月检查一次,乙方应予积极配合。

5.房屋租赁期间的水费、电费、燃气费、采暖费、物业管理费等费用由乙方使用造成的相关费用等由乙方支付。

6.乙方如不能按时交付房租,甲方有权收回房屋。乙方不到合同期退房的,押金不退。

7.租赁期间双方必须信守合同,任何一方违反本合同的规定,须向对方交纳三个月租金作为违约金。

8.租赁期满,如乙方明确表示不租的,应提前一个月告知甲方。

四、其他约定:

(二)当前的水、电、气等表状况:(1)水表户号xxx现为xx度;(2)电表户号xx现为:xx度;(3)燃气户号xx现为xx度。

五、合同在履行中发生争议,由甲、乙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甲、乙双方可向人民法院起诉。

六、本合同从双方签定合同之日起生效。乙方入住日为x年x月x日。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甲方(签字手印):乙方(签字手印):

年 月 日年 月 日

企业租赁汽车合同篇四

出租方:(以下简称甲方)

承租方:(以下简称乙方)

根据《xxx合同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之规定,在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基础上,甲乙双方就下列房屋的租赁达成如下协议:

第一条甲方向乙方出租的房屋(以下简称该房屋)位于甲方公司内办公室一间,现租给乙方作为___公司注册及办公使用_。

第二条该房屋坐落于xx,建筑面积x平方米。房屋及门窗完好,水、电供应正常,租赁前的水电、物业管理等费用由甲方结清。

第三条租赁期限自xx年x月x日至xx年x月x日止。如续租,乙方须在租赁期满前15日交纳续租租金,乙方有优先续租权。如不续租,乙方须在租赁期满前15日通知甲方。

第四条房屋租金每月人民币 x元整。房租每年结算一次,付款方式为入住时一次xxx清一年房租,同时交押金x元。甲方收款后给乙方开具收款收条。租赁期间的水电、物业管理等费用由乙方承担。租赁期间该房屋涉及政府和房管部门的税金时由甲方承担。甲乙两方不得擅自增加本合同未明确交纳的费用。

第五条乙方不得将房屋用于非法活动及转租给第三方使用,否则甲方有权单方终止合同并收回房屋,剩余租金及押金不予退还,且可以追究乙方的违约责任。

第六条合同期满后乙方对房屋现状如无损毁及拖欠费用,该押金全额退还乙方(押金无利息)。

第七条乙方如需改变房屋的结构及功能须事先征得甲方同意,并于期满时恢复原貌,以保持房屋的基本功能完整。

第八条在租赁期内,如乙方因自身原因提前解除协议,甲方不予退还乙方已付剩余租金,押金按第六条及第七条的内容退还。

第九条在租赁期内,甲方如提前收房,则退还乙方已付的剩余租金,并按已付剩余租金的一倍赔偿乙方。

第十条本合同中如有未尽事宜,须经双方协商,作出补充规定,补充规定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本合同自双方签字之日起生效,甲乙双方各存一份,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企业租赁汽车合同篇五

合同是我们生活中最安全的保障,而一份合同也是我们各项权利的保障,因此租赁合同是怎样的呢?以下是小编为大家带来的企业工业厂房租赁合同范本,欢迎大家参考。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出租方)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承租方)

甲乙双方按照互利、互惠、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原则,根据《合同法》的有关规定,签订以下厂房出租协议书:

一、被租厂房

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门面房_____间。

二、租赁期限

租赁期为______年,从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至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合同期满后,甲方如果继续对外租赁本房屋,乙方享有优先承租权,乙方必须在合同到期前____日内,与甲方商议签订新租赁合同,否则按自动弃权处理,甲方有权另行发包。

三、租金

每年为________元(大写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乙方必须于每年的____月____日前一次性将租金交齐,交不齐则视为违约,每超过____天,乙方应按每年房租的____%的罚款赔偿给甲方。

四、租赁期房屋的修缮

房屋属人为的损坏由乙方及时修缮,由于不可抗拒的损坏,由甲方及时修缮。

五、乙方在经营过程中的一切经济纠纷及其它任何责任与甲方无关。

六、厂房出租协议书的出租方与承租方的变更

1、在合同履行期内,乙方不征得甲方同意,无权将房屋转租给第三者或相互对换房屋,否则甲方有权收回房屋。

2、在合同期内,如果甲方同意乙方将房屋使用权交付给第三者,本合同对原乙方与房屋使用权者继续有效。

七、在合同履行期间,乙方与第三者发生的一切经济、民事等纠纷,甲方概不负责。

八、在合同履行期间,乙方应保持所租房内外所有设施完好无损,如果确需改造或增设其他固定设施,应征得甲方同意后再进行,所需经费由双方协商,合同期满时,乙方如需拆除,需将房屋恢复原样,不愿拆除或不得拆除的甲方不予补偿。

九、在合同履行期间,如有政策变化,市里统一规划等其它原因需要拆除房屋,其租赁费按实际使用时间计算,本合同即终止。乙方要积极配合不得向甲方提出任何要求。

十、在合同履行期间,要遵纪守法,讲文明道德,自觉维护好室内外卫生。水、电费及社会公共收费(治安、卫生、工商、税务等)由乙方自行缴纳。

十一、甲方责任

1、按合同规定的时间将房屋交给乙方使用,否则每超出一天应赔偿乙方年租金的____%的经济损失。

2、不按合同内的条款规定修缮房屋的应赔偿乙方由此而造成的经济损失。

3、不得无故终止合同(第九条除外),否则应赔偿乙方年租金的____%的经济损失。

十二、乙方责任

1、不得利用租赁的房屋进行非法活动,损害公共利益。

2、不得干扰和影响周围居民的正常生活。

3、不按合同内的条款规定修缮房屋的其它设施,根据造成的后果,赔偿其经济损失。

4、合同终止后要及时搬出,否则按租赁房屋缴纳租金,并处以租金的____%罚款。

十三、免责条件

如因不可抵抗的自然灾害,使双方或任何一方造成经济损失的,任何一方均不得向对方提出索赔要求。

十四、本合同未尽事宜,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经济合同法》的有关条款,经双方共同协商,作出补充规定,补充规定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十五、本合同自签字之日起生效。

十六、本厂房出租协议书一式____份,甲乙双方各执____份。

出租方(甲方):________________

承租方(乙方):________________

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甲乙双方在自愿、平等、互利的基础上,经协商一致,就厂房租赁事项,订立本合同,双方共同遵守。

一、租赁标的

1、房屋类型:厂房(______结构)。

2、位置:_____市_____区_____镇_____路_____号_____幢。

3、建筑面积:________平方米。

二、租赁用途

1、乙方租赁该房屋作为______使用。

2、乙方因生产需要房屋进行必要的改动和装修,必须经甲方的同意后,_____方可进行。

三、租赁期限

1、该房屋租赁期为_____年,自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至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止。

2、租赁期满,甲方有权收回全部出租房,乙方应如期交还。乙方若要求续租,须在本租赁合同期满_____个月内,向甲方提出书面意向,在租金相等的情况下,乙方有优先权。

四、租金

1、该房屋的月租金为_____元,年租金为_____元整。

2、先支付租金后使用,每次支付半年的租金。即_____元整。

3、乙方不能按约定支付租金,甲方有权收回房屋。

五、双方的权利和责任

1、租赁期内,甲方应承担房屋所有劝应承担的费用,如土地租金、房产税等。

2、租赁期内,甲方承担房屋的正常维修费用,并保证水、电(总容量为________)畅通,供乙方使用。

3、租赁期内,甲方不得干涉乙方的生产经营。

4、乙方必须按约定及时支付房租。

5、乙方不得利用租赁房从事违法活动。

6、租赁期内,乙方自行承担水、电费(含_____的增容费用,每月为_____元)等正常经营性费用。

六、其他约不定期事项

1、因地震、战争、水灾等不可抗力原因使合同无法履行时,可提前终止合同,甲方应退还乙方预收的房租。

2、租赁期内,因政府或上级主管部门要求对房屋拆迁时,则合同终止。拆迁赔偿按照谁投入谁收益的原则,分配相关部门给予的赔偿费。甲方退还乙方的房租。

3、租赁期未到,除不可搞力外,任何一方不得单方解除合同。如乙方在租赁未到期前单方面解除合同,预付给甲方未用完的房租甲方不予退还。如预付的房租以用完,按年租金的_____%支付给甲方作为违约金。如甲方在租赁未到期关单方面解除合同。除退还给乙方已付未用完的房租外,乙方为出租房进行的装修、设备搬运费、安全费、搬运期间的停产损失都由甲方承担给予赔偿,同时按年租金的_____%支付给乙方作为违约金。

七、本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协商解决。如协商不成,任何一方有权从所在地法院起诉。

八、本合同一式_____份,甲乙双方各执_____份,经双方代表签字盖章后生效。

根据相关规定,经甲、乙双方友好协商一致,自愿订立如下协议:

一、甲方将位于_________厂房与宿舍一同租赁给乙方使用,面积约________平方米,其中厂房约________平方米,宿舍约________平方米,详见附件平面图。

二、乙方租用该厂房期限为__________年,即自_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日至_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日止。前______天为装修期,装修期内甲方免收租金。正式起租时间为_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日。

三、厂房与宿舍每月租金共计为_________元(不含税,若承租方需要开具发票需另行支付相关税费)。

四、甲乙双方签订合同时,乙方向甲方支付保证金________元和第一个月的租金_____元。合约期满乙方付清租金及一切费用之后,甲方应将保证金全额无息退还乙方。

五、乙方应于每月_______日前向甲方交付租金。

六、甲方将厂房出租给乙方作______用途使用。如乙方用于其他用途,须经甲方书面同意,并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办理改变房屋用途手续。

七、未经甲方书面同意,乙方不得擅自将厂房转租或分租给第三方,否则甲方有权解除本合同。

八、甲方为乙方提供用电用水。电费按供电公司标准收取。水费按自来水公司标准收取。

九、乙方应保持厂房和宿舍的原貌,不得随意拆改建筑物、设施、设备。如乙方需改建或维修建筑物,须经甲方同意方能实施。

十、合同期内乙方必须依法经营,依法管理,并负责租用厂房内及公共区内安全、防火、防盗等工作,如发生违法行为,由乙方负责。乙方应按国家政策法令正当使用该物业,并按要求缴纳工商、税务等国家规定的费用。

十一、本合同有效期内,如国家或甲方、乙方有新的规划时,双方应配合新的规划执行,甲方须提前________个月通知乙方,甲、乙双方协商解决。

十二、本合同有效期内,任何一方违约,对方都有权解除本合同。由此造成的经济损失,由违约方承担赔偿责任。

十三、如发生自然灾害、不可抗力或意外事故,使本合同无法履行时,本合同自动解除。

十四、本合同期满后,乙方需继续租用的,应于有效期满之前________个月提出续租要求。在同等条件下,乙方有优先承租权。

十五、本合同未尽事宜,由甲、乙双方协商解决。

十六、本合同一式________份,甲、乙双方各执________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由甲、乙双方代表签字之日起生效。

甲方(签章):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代表签字: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合同签定时间: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

乙方(签章):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代表签字: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合同签定时间: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

企业租赁汽车合同篇六

承租方(乙方):____________

住址单位:住址单位:

一、甲乙双方商定,甲方将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总面积约____________平米的房屋租给乙方使用,期限自____年____月____日至____年____月____日止,租用期_______个月。

二、乙方须一次xxx纳押金______________元。(人民币大写:______________),租赁期满后乙方无违约行为,甲方将押金如数退还。

三、租金每月______________元,乙方第一次付个月租金合计人民币______________元。

乙方租期满不续租提前一个月通知甲方,如预期不交乙方应主动搬出,否则甲方有权将房屋收回或通过诉讼解决。

四、承租期内甲方保证出租房屋无任何抵押、债务或其它纠纷,不得干预乙方正常居住。

五、室内的水费、电费、天然气费、光纤费、宽带、物业管理费、治安费等费用由乙方支付。

六、承租期内乙方应自觉爱护房内设施,未经甲方同意,不得转租、转卖、改变房屋结构,如因管理不善发生火灾、水灾及人为损坏或违法行为,法律责任及经济损失由乙方承担,甲方有收回住房的权利。乙方应注意居住和经营安全,自行采取防火、防盗等安全措施。加强用电、用气安全,不得乱拖、乱接电线;对于防盗、防火、用电、用燃气安全进行经常检查,如乙方措施不当造成的所有损失,其损失由乙方自行承担;造成甲方房屋财产损失,由乙方全额赔偿给甲方;造成第三方房屋财产损失,由乙方负责处理,由乙方全额赔偿对方。并按违约处理。

七、在合同期间,任何一方如要终止合同,必须提前一个月通知对方,同时,合同期满前一个月,原租房者在遵守前期协议的情况下,可以获得优先续租权,但必须在原租期结束日前一个月与甲方重新签订租房协议,租金在前期协议租金基础上逐年捉增,提增幅度根椐当年情况确定。

八、乙方在承租期间已满,没有说明续租和签约,占房不交,整天锁门,联系中断,甲方有权打开房门收回此房,一切后果乙方自负。

十、水表度数(底数):____________________;电表度数(底数):____________________。

十一、本协议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自签字之日起生效。

甲方: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

____年____月____日

企业租赁汽车合同篇七

第一条、为了适应现代企业制度的需要,规范本公司的组织和行为,有效保护公司、股东和债权人的正当权益,根据《_公司法》、《公司登记管理条、例》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本公司(以下统称公司)根据法律、法规和本章程的规定依法展开经营活动。

第三条、公司的宗旨是第二章、公司名称和住所

第四条、公司名称

第五条、公司住所

第六条、公司的经营范围是:餐饮服务、餐饮业用具开发与推广、餐饮业原料生产及物流配送、餐饮服务连锁经营、食品生产、饮料生产、服务业职业技能培训、服务业专业职员劳务输出、食堂酒店管理服务、其他相干经营。

第七条、公司的组织及经营模式为:以餐饮业为运动轴心的链条、式产业经营,主营餐饮服务,兼营其它相干产业。

第八条、公司股东出资总额为元,其中,“农香园”产权房屋米,折价出资元,“农香园”节能就餐火锅专利权折价出资元,货币出资元,公司的注册资本全部由股东出资。

第九条、公司由以下股东出资设立:

公司股东登记表:

姓名:

住所:

出资方式:

出资额:

备注:

第十条、公司经公司登记机关注册后,股东不得抽出其投资。

第十一条、公司有以下情形之一的,可以增加注册资本:

(一)股东增加投资;

(二)公司盈利。

第十二条、公司减少注册资本只能是经营亏损。公司减少资本后的注册资本不得低于《公司法》规定的最低限额。

第十三条、公司减少注册资本时,自做出减少注册资本决议之日起10日内通知债权人,并于三旬日内在报纸上最少公告三次,债权人自接到通知书起三旬日内(未接到通知书的自第一次公告之日起九旬日内),有权要求公司清偿债务或提供相应担保。

第十四条、公司股东均依法享有以下权利:

(一)分配红利;

(二)参加股东南大学会并行使相应的表决权;

(三)优先购买其它股东转让的出资;

(四)依法按公司章程规定转让其出资;

(六)被推选担负董事长、副董事长、执行董事、监事及其它高级管理职员。(法律、法规另有规定的除外)。

(七)在公司清算时,对剩余财产的分享。

(八)法律、法规和本章程规定享有的其他权利。

第十五条、公司设置股东名册,记载以下事项:

(一)股东的姓名、住所、出资方式、出资额;

(二)登记为股东的日期;

(三)其它有关事项。

第十六条、股东之间可以相互转让其出资,股东向股东之外的人转让其出资时,须经全体股东过半人数同意,不同意的股东应当购买该股东转让的出资,否则视为同意转让。

第十七条、股东依法转让其出资后,公司重新编制新的股东名册。

第十八条、公司设股东南大学会,股东南大学会由全体股东组成。

第十九条、股东南大学会会议按股东出资比例行使表决权,经全体股东约定,每1000元为股,一股行使一个表决权。

第二十条、股东南大学会是公司的最高权利机构,依照《公司法》行使职权。

第二十一条、股东南大学会分为定期和临时会议。

第二十二条、股东定期会每一年最少召开一次,于年末举行。

第二十三条、有以下情形之一的,召开股东临时会议:

(一)代表三分之一以上表决权的股东提议时;

(二)监事提议召开时。

第二十四条、公司召开股东南大学会,需于会议召开十五日之前通知全体股东,通知书以书面情势发送,并需载明会议的时间、地点、内容及其他有关事项。

第二十五条、股东南大学会由董事会召集,董事长主持,董事长因特殊缘由不能履行时,由董事长指定的副董事长或其它董事主持股东南大学会,出席会议的股东要在会议记录上签名。股东南大学会需有代表三分之二以上表决权的股东到会方能召开,会议决定需经到会股东过半数表决通过方能有效(按表决权计算)。

第二十六条、股东南大学会行使以下职权:

(一)决定公司的经营方针和投资计划;

(二)选举和更换董事,决定有关董事的报酬事项;

(三)选举和更换由股东代表出任的监事,决定有关监事的报酬事项;

(四)审议批准董事会的报告;

(五)审议批准监事会的报告;

(六)审议批准公司的年度财务预算方案,决算方案;

(七)审议批准公司的利润分配方案和弥补亏损方案;

(八)对公司增加或减少注册资本做出决议;

(九)对公司发行债券做出决议;

(十)对股东向股东之外的人转让出资做出决议;

(十一)对公司合并、分立、变更公司情势、解散、清算等事项做出决议;

(十二)修改通过公司章程。

第二十七条、公司设董事会(或执行董事)公司董事由股东南大学会在持股金额相应较大的前10名股东当选举产生和更换,董事会由全体董事组成,其成员为三---五人,董事每届任期三年、董事任期届满时可以连选连任。

第二十八条、董事会(执行董事)对股东南大学会负责,行使以下职权:

(一)负责召集股东南大学会、并向股东南大学会报告工作;

(二)执行股东南大学会的决议;

(三)决定公司的经营计划和投资方案;

(四)制定公司的年度财务预算方案,决算方案;

(五)制定公司的利润分配方案和弥补亏损方案;

(六)制定公司增加或减少注册资本的方案和发行公司债券的方案;

(七)拟定公司合并、分离、变更公司情势及解散清算方案;

(八)决定公司内部机构的设置;

(十)制定公司的基本管理制度;

(十一)公司章程规定的其他职权。

第二十九条、董事会设董事长一人,董事长由董事会全体董事过半数选举产生和更换。在组织调和,经营管理,开辟创新,积极进取,勤奋进业,忘我奉献等综合素质基本具有的条、件下,董事长或执行董事在董事会成员中按持股比例从高到低进行选举,除自然缘由不能胜任外,更换董事长必须具有充分理由并以书面的情势明确表述。

第三十条、董事会由董事长召集和主持,董事长因特殊缘由不能履行职务时,由董事长指定的董事召开和主持董事会议。

第三十一条、董事长不履行职务,又不指定副董事长或其它董事召集和主持董事会时,三分之二以上的董事可以提议召开董事会议,会议主持由董事长之外的全体董事临时推选。

第三十二条、公司召开董事会,需于会议召开10日之前通知全体董事,董事会每一年最少召开两次。

第三十三条、董事会议对所议事项需做成会议记录,出席会议的董事须在会议记录上签名,签名董事须对董事会的决议承当责任。

第三十四条、董事会议实行一人一票和按出席会议的人数少数服从多数记名表决制度,当同意票和反对票数相等时,董事长有权作出最后决定。

第三十五条、公司召开董事会议,须有半数以上董事出席方可举行。董事会议做出决议,须经全体董事过半数签名通过方能有效。

董事会议表决事项触及某个董事个人利害关系时,该董事没有表决权,但算在法定人数以内。

第三十六条、召开董事会议,董事本人应当参加,董事因故不能加时,可以书面委托其它董事代为出席董事会议,委托书要载明授权范围。

第三十七条、公司不设监事会,设监事一位,监事行使以下职权:

(一)检查公司的财务;

(二)对董事长、经理执行公司职务时违反法律、法规或公司章程的行为进行监视;

(三)当董事长和经理的行为侵害公司的利益时,要求董事长和经理予以纠正;

(四)提议召开临时股东南大学会;

(五)公司章程规定的其它职权。监事列席董事会议,可以参与讨论有关事项,但不行使表决权。

第三十八条、公司设总经理,经理由董事会聘任或解聘。

第三十九条、经理对董事会负责,并行使以下职权:

(一)主持公司的生产经营及管理工作,组织实施董事会决议;

(二)组织实施公司的年度经营计划和投资方案;

(三)拟订公司内部管理机构设置方案;

(四)拟订公司的基本管理制度;

(五)制定公司的具体规章、;

(六)提请聘任或解聘公司的副经理,财务负责人;

(七)聘任或解聘除由董事会聘任或解聘的其它管理职员;

(八)公司章程和董事会授与的其它职权,经理列席董事会议。

第四十条、经理在行使职权时,不得变更股东南大学会,董事会的决议和超出授权范围,不得违反《公司法》的相干法律行使职权。

第四十一条、副经理协助经理工作,经理不在时由经理指定的副经理代其行使经理职权,经理对其指定的代理人的行为承当责任。

第四十二条、董事长(或执行董事)为公司的法定代表人。

第四十三条、董事长由董事会全体董事过半数按前款规定选举产生和更换。

第四十四条、董事长(或执行董事)行使以下职权:

(一)主持股东南大学会和召集主持董事会议;

(二)检查董事会议的实施情况;

(三)签署公司债券;

(四)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规定的其它权利。

第四十五条、公司依照法律,行政法规和_财政主管部分的规定建立公司的财务会计机构和账册、制度,公司除法定的会计账册外,不另立会计账册,对公司资产,不以任何个人名义开设账户进行存储。

第四十六条、公司在每会计年度终了时,制作财务会计报告,并依法经查验证。

财务会计报告包括以下财务会计报表及附属明细表。

(一)资产负债表;

(二)损益表;

(三)财务状态说明书;

(四)利润分配表。

第四十七条、财务会计报告在股东会召开前二旬日内置备于公司,并送交各董事(或股东)以便查阅。

第四十八条、公司分配当年税后利润时,提取利润的10%作为法定公积金,提取利润5—10%作为法定公益金。

第四十九条、公司的法定公积金不足以弥补上一年度公司亏损的,用当年利润弥补亏损。

公在提取法定公积金后,经股东会议决定,可以税后利润中提取任意公积金。

公司在弥补亏损和提取公积金、公益金后所余利润,依照股东的出资比例进行分配。

第五十条、公司的会计年度采用公历制,公司用用人民币为记账单位。

第五十一条、公司有以下情形之一时,予以解散和清算:

(一)因不可抗力迫使公司没法经营;

(二)股东南大学会决定解散;

(三)公司违反法律、行政法规被依法责令封闭;

(四)公司被依法宣布破产;

(五)公司因合并、分离需要解散的。

第五十二条、公司依照前条、第(一)(二)(五)项规定解散的,在十五日内成立清算组织。进行清算,清算组织由股东南大学会确定人选。公司依照前条、第(三)(四)项规定解散的,上报有关部分和人民法院根占有关法律、法规组织成立清算组,进行清算。

第五十三条、清算组自成立之日起旬日内,通知债权人,并于六旬日内在报纸上最少公告三次,债权人应当自接到通知书之日起三旬日内,未接到通知书的,自第一次公告之日起九旬日内向清算组织申请债权。

债权人申请债权时,要说明债权的有关事项,并提供证明材料,清算组织对债权进行登记。

第五十四条、清算组织在清算期间行使以下职权:

(一)清算公司财产、分别编制资产负债表和财产清单;

(二)通知或公告债权人;

(三)处理与清算有关的公司未了结的各项事务及经营业务;

(四)清缴所欠税款;

(五)清算债权、债务;

(六)处理公司清偿后的剩余财产;

(七)代表公司参与民事诉讼活动。

第五十五条、清算组织在清算公司财产、编制资产负债表和财产清单后,制定清算方案。

公司财产按前款规定分别清偿后的剩余财产,依照股东的出资比例分配。

清算期间,公司不得展开新的经营活动,公司财产未按前第二款的规定清偿前,不得分配给股东。

第五十六条、清算组织在发现公司财产不足以清偿公司债务时,立即停止清算活动,并向人民法院申请破产。

公司经人民法院裁定宣布破产的,清算组织将清算事务移交给人民法院。

第五十七条、公司清算结束后,清算组织应制作清算报告,并报送公司登记管理机关,办理公司注销登记。公告公司终止。

第五十八条、清清算组组成职员应忠于职守,依法履行清算义务,清算组组成职员不得利用职权为自己谋取私利。清算组组成职员因故意或重大过失,给公司或债权人造成损失的,依法承当赔偿责任。

第五十九条、董事(或执行董事)监事、经理或其他高级职员必须按《公司法》和本章程赋予的权利行使职权,不得利用在公司的地位和职权为自己或自己的亲友谋取利益,不得侵占公司财产。

董事或执行董事、经理不得挪用公司资金或将公司资金借贷给他人,不得将公司资产以其个人名誉或其他个人名义设立账户进行存储,不得以公司的资产为公司的股东或其他任何单位和个人债务提供担保,不得以个人名誉从事与任职公司利益冲突的各类活动,否则依法追究相干责任。

第六十条、本章程及公司的登记事项,以公司登记管理机关核定为准。

第六十一条、本章程未规定到的法律责任,按法律、法规规定执行。

第六十二条、修改本章程必须经出席股东南大学会的股东所持表决权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修改本章程,由股东南大学会做出决议,股东南大学会通过的有关章程和修改、补充条、款均为本章程的组成部分,经公司登记机关登记备案后生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