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新一事一议的报告 村级一事一议筹资筹劳情况的调研报告(优质5篇)

时间:2023-09-25 01:02:23 作者:纸韵 工作报告

报告是指向上级机关汇报本单位、本部门、本地区工作情况、做法、经验以及问题的报告,报告书写有哪些要求呢?我们怎样才能写好一篇报告呢?下面是小编给大家带来的报告的范文模板,希望能够帮到你哟!

一事一议的报告篇一

第十一条需要村民出资出劳的项目、数额及减免等事项,应当经村民会议讨论通过,或者经村民会议授权由村民代表会议讨论通过。

第十二条筹资筹劳事项可以由村民委员会、1/10以上的村民或者1/5以上的村民代表联名提出,由村民委员会向村民公告,在广泛征求意见的基础上,形成包括筹资筹劳事项、投资预算、筹资筹劳额度、分摊办法及减免措施预案,提交村民会议或者村民代表会议审议和表决。

提交村民代表会议审议和表决的预案,会前应当由村民代表逐户征求所代表农户的意见并经农户签字认可,表决时按一户一票进行。

村筹资筹劳方案应当经村民会议或者村民代表会议讨论通过。表决后形成的筹资筹劳方案,应当由参加会议的村民或者村民代表签字。

第十三条村民委员会应当及时将经村民会议或者村民代表会议讨论通过的筹资筹劳方案一式三份报乡(镇)政府初审,对符合本办法规定的,乡(镇)政府应当在收到方案的7个工作日内报县级农民负担监督管理部门复审;对不符合筹资筹劳适用范围、议事程序以及筹资筹劳限额标准的,乡(镇)政府应当及时提出纠正意见,并督促村民委员会认真整改,重新履行上报程序。

县级农民负担监督管理部门应当在收到方案的7个工作日内进行复审,对符合本办法规定的予以答复,方案由县、乡(镇)、村各留一份存档;对不符合本办法规定的应当及时提出纠正意见。

第十四条相邻村村民共同直接受益的筹资筹劳项目,应当由受益村协商,乡(镇)政府协调,按照分村议事、联合申报、分村管理资金和劳务、统筹施工的办法实施。

一事一议的报告篇二

3月17日,记者在头屯河农场机关财务科内看到,财务科人员正积极申报2017年“一事一议”财政奖补项目。

据财务科田新萍介绍,针对“一事一议项目”团场已经成立“一事一议”项目领导小组,通过了立项公告、立项申请、民主评议、项目表决、筹资筹劳职代会等前期报批审查的手续。

据了解,近年来,头屯河农场把“一事一议”项目与民生工程有机地结合起来,以财政奖补项目资金为杠杆,带动农场道路、场居亮化美化等公益事业建设,解决了一批群众十分关注、迫切需要解决的民生问题,受到了群众大力支持和普遍赞誉。

截止目前,头屯河农场立项的已有三个,涉及团场绿化植树、演艺广场建设以及居民点道路硬化铺装三类项目。

通过“一事一议”项目进一步的落实推进,不仅强化组织领导,将建设的民生项目整合,同时也能更好的'以资金监管为抓手,助力团场各项民生工程有效顺利的实施。

一事一议的报告篇三

第二十二条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平调、截留、挪用一事一议所筹资金和劳务;不得擅自立项或者提高标准向村民筹资筹劳;不得以一事一议为名设立固定的筹资筹劳项目;不得以检查、评比、考核等形式,要求村民或者村民委员会组织出资出劳,开展达标升级活动。

村民或者村民委员会有权拒绝违反规定的筹资筹劳要求,并向乡(镇)政府及县级以上农民负担监督管理部门举报。

第二十三条违反本办法规定,强制要求村民或者村民委员会组织筹资筹劳的或以资代劳的,县级以上农民负担监督管理部门应当责令限期改正,并将收取的资金如数退还村民;情节严重的,应当提请监察机关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给予处分;对村民委员会成员,村民或者村民代表可以联名提出罢免要求。

第二十四条违反本办法规定强制村民出劳的,县级以上农民负担监督管理部门应当责令其限期改正,按照以资代劳工价标准给予出劳人相应的报酬;情节严重的,应当依照本办法第二十三条规定对相关责任人提出处理意见。

第二十五条违反本办法规定,平调、截留、挪用一事一议所筹资金和劳务以及各级政府筹资筹劳以奖代补专项资金的,按照有关规定处理。

一事一议的报告篇四

县综改办:

一、双庄村项目是新建双庄村建兴至岗头水泥路,长1350米,宽3米,厚0.2米,项目总投入384800元,其中财政奖补340400元。工程于x年7月下旬开始施工,11月初结束。该村x年县农村公路管理办公室安排连村道路2.3公里,宽3.5米,因地形受限,在施工时宽按3米,长度折成2683米进行施工。

二、xx村项目是新建中心水泥路,长1700米,宽3.5米,厚0.2米,项目总投入559000元,其中财政奖补494500元。工程x年10月开始施工,11月底结束。该村x县农村公路管理办公室安排连村道路4.7公里。

三、韩老楼村项目共2条水泥路,一是新建老楼至上塘水泥路长700米,宽3.5米,厚0.2米。该工程x年11月中旬动工,x年11月底竣工。县农村公路管理办公室安排连村道路0.7公里,补助资金10.5万元。二是计划新修桥口至王楼水泥路,长920米,宽3.5米,厚0.2米。由于受地域长度限制,实修671米,宽3.5米,厚0.2米。尚有249米未修建,经村民大会讨论决定,余下的项目资金用于修建该路段沿途水渠配套设施14处(已竣工附有照片)。该工程x年10月份开始施工,11月底结束。二条水泥路总投入451100元,其中财政奖补399050元。

四、高庄村项目共2个,其中新建庙庄水泥路长920米,宽3米,厚0.2米。过路桥涵4处。项目总投入279500元,其中财政奖补247250元。工程x年10月底开始,11月底结束,该村县扶贫办安排扶贫项目资金水泥路0.8公里,投入资金23万元。该村另一个项目庞桥大塘已按要求重新整修,镇组织有关人员现场验收合格。

xx镇人民政府

x年元月19日

一事一议的报告篇五

第六条筹资筹劳适用以下范围:

(一)村内街道硬化,包括行政村到自然村或居民点之间的道路;

(三)村内人畜饮用水工程,包括集中供水设施的购建、主管道的铺设;

(四)需要村民筹资的电力设施,包括村内街道照明设施的修建;

(五)村内公共环卫设施,包括村内垃圾存放点、公共厕所、果皮箱等的购建;

(七)村民认为需要兴办的其他集体生产生活等公益事业。

第七条对大中型农田水利建设项目,乡级及以上道路建设项目,教育、人口计生、优抚等社会公益项目,农村电网改造后的户外线路及设备管护与维修项目,村干部报酬、办公经费等村务管理项目,上级部门立项要求基层政府配套的项目,村以上范围的公益事业建设项目,村民房前屋后的修路、建厕、打井、植树等项目,超过省政府规定筹资筹劳限额标准、举债兴办的村内公益事业建设项目,村集体积累或社会捐助兴办的村级集体公益事业建设项目,往年建设的项目,跨村建设的项目等不列入筹资筹劳范围。

第八条筹资筹劳的议事范围为建制村,必要时可按照受益主体和筹资筹劳主体相对应的原则,适当缩小为村民小组或者自然村。

筹资的对象为本村户籍在册人口或者所议事项受益人口。筹劳的对象为符合上述条件的劳动力(18周岁至60周岁男性和18周岁至55周岁女性)。

第九条五保户、低保户、现役军人不承担筹资筹劳任务;退出现役的伤残军人、革命烈士家属、在校就读的学生、孕妇和分娩未满1年的妇女不承担筹劳任务。

第十条家庭确有困难,不能承担或者不能完全承担筹资任务的农户,因病、伤残或者其他原因不能承担或者不能完全承担劳务的个人,可以提出申请,经符合规定的民主程序讨论通过,给予减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