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学生法律教案(优质15篇)

时间:2023-11-17 08:19:31 作者:ZS文王 心得体会

教案的评价也是教学改革的一项重要任务,可以帮助教师不断提高教学水平。如果你正在编写小学教案,那么以下的范文和模板是你不可错过的参考资料。

法律讲座小学生心得

浅谈未成年人犯罪与预防措施今天,我所要论述的是一个当今社会的焦点话题---关于未成年人犯罪。

这个问题一直被社会所关注着。

是一个可谈性很强的话题,下面我来谈谈我的感受。

当今我国的犯罪比例在不断的逐年上升。

而未成年人的犯罪情况也比前几年要严重的多!,当然构成未成年人犯罪的原因是多个方面的,我认为下面几个因素是构成未成年人犯罪的主要因素。

一社会因素;二学校方面的因素;三家庭的因素;四个人所造成的因素。

我觉得这几个因素是互相影响的,下面就分析一下这几个因素与未成年人犯罪的关系。

首先是社会因素,当今的社会已经是一个多元素的社会,而未成年人生活在这个社会,得到社会的各种关怀,本是一件很好的事情。

但虽着近几年社会更加开放了。

一些不良的社会风气也随之刮来了,一些不良文化更是日益猖獗的污染的未成年人的心灵。

色情;暴力的书籍与dvd,网吧;迪厅腐蚀的未成年人的思想。

然而这些泛滥的垃圾文化却被一些未成年人视为一种新鲜的事物,他们不但不排斥,反而很乐意的去主动接受。

这就造成了一些未成年人行为堕落,他们的心理开始扭曲,从而整天与这些垃圾文化“泡”在一起,久而久之,便容易造成以下的几种现象。

1某中学生因为长期看色情书刊或光盘,与某日下午持刀将一名女工强奸。

2某中学生在网吧玩游戏因与同学发生口角,当即掏出随身所带的水果刀将对方刺成重伤,因流血过多而死。

3一个中学生团伙去迪厅蹦迪,因喝醉酒再迪厅闹事打架,其中两人被打成重伤。

这些都是血的教训,而预防未成年人犯罪也成为了一件当务之急的事情,所以要大力度的开展法制教育,努力增强青少年的法制观念,用事实来警示他们,从而能够达到良好的预防未成年人犯罪的效果,使他们能够去主动的分辨是非,有法制观念,同时以上的几个例子说明了预防和减少未成年人犯罪是全社会的共同责任和任务。

它关系到下一代的成长,因为下一代是祖国的希望。

切实抓好未成年人的法制教育,努力培养他们正确的法制观和是非善恶观是非常重要的!近年来,青少年违法犯罪率仍然呈上升的趋势,犯罪主体却日趋低龄化。

尤为中学生为多,他们也从小偷小摸到抢劫,杀人。

这些都是有不良社会因素所造成的。

关注青少年成长的社会环境是预防未成年人违法犯罪的重要工作。

减少那些垃圾文化的不良刺激源也是至关重要的!家庭因素:一个人的性格、道德品质、理想、情操的形成,都与他从小受父母的教育和家庭环境的熏陶有关。

家庭的环境、父母的教育方法、道德观念和行为规范直接影响着孩子的成长,并对孩子的思想道德方面起着潜移默化的作用。

这种作也用可以说是对孩子的心理起着直接的作用,他们会判断自己父母的行为而作为衡量他们自己的一把尺子。

父母博学多才,孩子也应该不差。

所以说家长是孩子的启蒙老师。

家庭作为孩子的避风港同时也是作为预防青少年违法犯罪的第一道防线,每个家庭的家长都要重在教子做人,同时要做好青少年自我防范的教育,避免误入歧途走上犯罪的道路。

家长应随时去注意孩子的坏习惯,一但发现要及时制止。

但不可用一些极端的地方法,因为如果那样的话,孩子可能非但不去听,反而回会越陷越深。

因为此时的孩子都在处于一种逆反心理的状态中,只是有轻有重。

他们往往愿意更多的事来自己做主,而不是在家长的约束下去做,因为那样做有一种自由感。

有些青少年犯罪与家境不好或父母离异有直接关系。

这种家庭的孩子我觉得他们多少有些可怜,毕竟他们只是孩子,他们也羡慕别的孩子的生活机而自己却不能过上。

再加上他们长期处于的环境多少会使他们产生一些虚荣心,但他们的家庭条件不允许他们去想他们想要得到的东西,于是一些邪恶的念头便在他们的脑中产生,很有可能使他们误入歧途。

而对于单亲家庭的孩子社会上应给予他们更多的关怀,是他们思进取,图上进。

而不是去歧视他们甚至是嘲笑他们,使他们感到社会的冷漠,残酷。

因此我们必须依靠全社会力量去给他们送区温暖,从物质上帮助他们。

家庭中的法制教育能够让孩子更好的认识到法的重要性,从而使更好的从家庭做起就开始给孩子灌输预防未成年人犯罪的思想,达到事半功倍的效果。

同时必须动员全社会各方面一同为预防未成年人犯罪而努力。

学校因素:在校学生的犯罪率虽然很低或几乎没有,但从学校产生出的“问题少年”却不少,他们在学校里不务正业,打架斗殴等种种表现都让其老师与家长头疼不已,而一些老师本着难管,管不了等思想最终放弃了这类学生,这样做非但不能唤醒他们,反而回助长他们的嚣张气焰,从而使他们更加的为所欲为。

最终误入歧途,走上犯罪的道路。

对于这种情况我认为家长与老师们应该冷静的面对。

对于这这种“问题少年”,只用说服教育是徒劳的,必要时必须采用一些行政强制的措施以约束他们他们,否则他们离开学校走上社会后很容易犯罪。

犯罪的青少年一般文化程度较低,平时不学法,也没有人去主动的教他们,法的意识在他们脑海中甚至是全无的,这就更容易使他们走上犯罪的道路。

作为一所学校它本身就是教书育人的地方,而在教书的的时候更应该生怎样做。

小学生法律教案模板

尊敬的老师,亲爱的同学们:

大家早上好。

今天我讲话的题目是《学法、守法与浦外精神》,概括的说浦外精神就是不断的精益求精,追求卓越。在这社会大家庭里,我们每个人如何约束自己、规范自己的行为呢?那就是共和国华丽雄伟的大厦下一座坚实、永恒不变的根基——“法”。它使我们每个人明确是非的界限,而这也是共和国公民所应具备的最基本的素质。

回首新中国跨越半个世纪的发展历程,以毛泽东为核心的第一代中央领导集体建立了新中国,制定了我国第一部社会主义类型的成文宪法。从此,无数中国人开始认识法律、关心法律。以邓小平为核心第二代领导集体确定了发展社会主义民主、健全社会主义法制的方针,为开创普法工程奠定了坚实的基础。以江泽民为核心的第三代领导集体继往开来,与时俱进,确立了依法治国的基本方略,并将这一方略载入国家根本**。去年,《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典》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库》的出版发行反映了我国法制建设的成就,有助于推行实施依法治国的进程。

邓小平同志早就指出:“法制教育要从娃娃抓起”,加强对青少年的法制宣传教育,就一直是普法工作的重点内容。当前,随着信息领域高新技术的迅猛发展,互联网作为开放式传播和交流工具,作为一种新兴的传播媒体,正在日益成为一个重要的思想道德建设的新阵地。在互联网的普及过程中,有一个现象值得关注,这就是网吧问题。网吧的确有效地把网络推向了平民化。然而,随着互联网信息垃圾的增加,失控网吧的负面效应也日益呈现,尤其是对青少年的负面影响引起了社会的焦虑。一些网吧的无序发展和惟利是图,衍生出暴力游戏、沉溺聊天、淫秽色情三个公害,成为"电子海洛因",从而引发出学生分心、家长伤心、教师烦心、社会担心的负面忧患。不良网络危害青少年身心健康的事例不胜枚举,在此不一一例举。

未成年人违规上网是学校、家长、社会关注的热点问题,为了优化青少年成长的环境,国务院通过了《互联网服务营业所管理条例》,该条例明确规定:网吧、电脑休闲屋等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所经营单位不得接纳未成年人,同时还应在营业场所入口处的显著位置悬挂未成年人禁入标志,违者将由文化行政部门给予警告,并可处以15000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责令停止整顿直到吊销经营许可证。政府加强管理,用强制性的法律措施来维护网络的安全、健康和文明。对于我们青少年来说,应该吸取网络危害的教训,克己自律,按照《全国青少年网络文明公约》规定做到文明上网,正确对待互联网上的各种信息,自觉抵制、摒弃其中的糟粕。

同学们:让我们从文明上网开始,不断加强我们的法制意识,抵制不良诱惑。作为每一个浦外人,应该以浦外精神引以为豪,争当遵纪守法的浦外人,积极发扬光大浦外精神,创浦外品牌!努力学习科学知识,为报效祖国、施展抱负打下良好的基础。“雄关漫道真如铁,而今迈步从头越。从头越,苍山如海,残阳如血。”

我的讲话完了,谢谢!

小学生法律的延伸阅读——演讲稿的写作注意事项。

众,说服听众,取得好的效果。

众得到深刻的印象。

3.好的演讲稿,应该既有热情的鼓动,又有冷静的分析,要把抒情和说理有机地结合起来,做到动之以情,晓之以理。

概念的东西形象化,让听众听得入耳、听得明白。

from:两全其美网校城(。

小学生法律故事

通过新闻是将了解到,近几年陆续出现学校附近儿童被拐及暴力事件,特别抽空学习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最新版”,深入了解一下针对此类事件是否有相应法律法规界定如何处理及预防再发生。当自己学完全部法律条文后,发现国家不仅对此类事件及其它很多方面都有详细界定如何保护未成年人。

“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2016最新版”总共包括七个章节,具体内容如下:

第一章,总则,第二章,家庭保护,第三章,学校保护,第四章,社会保护,第五章,司法保护,第六章,法律责任,第七章,附则总共有七十二条法律条文,详细界定了如何保护未成年人能够健康快乐成长及享受应当享受的合法权益。针对未成年人保护存在的突出问题,进一步明确了未成年的权利和保护成年人的原则,突显了政府执法的主体地位,全面充实了家庭、学校、社会和司法四大的保护内容,强化了法律责任,针对开头提到的拐卖儿童及暴力事件在第四章节也有清晰界定。

政府针对未成年人保护方面已有法律明确规定,但现实生活中,我们的未成年人(青少年儿童)还是面临诸多现实问题,偏远山区小孩生活教育问题,农村留守儿童家庭保护及生活教育问题,城里孩子玩电子游戏及网络问题,离保护法界定要求的差距甚远,对孩子的身心健康及未来发展都有不同程度的影响。近期出现的大量拐卖儿童事件,让原本幸福美满的家庭瞬间破灭,拐卖儿童的犯罪分子令人深恶痛绝。政府虽有法律明文禁止,但诸如此类的问题还是频频发生,对青少年儿童成长影响巨大。

虽然理想是完美的,现实是残酷的,但通过学习未成年人保护法之后,自己懂得如何去保护未成年合法权益,在自己以后的实际生活工作中碰到未成年人权益受到伤害时,知道如何维护未成年人合法权益,在自己身上绝对不会出现伤害未成年人事情。未成年人是祖国的未来,如果未成年在成长过程未能得到有效保护,成长收到严重伤害,祖国未来将会面临严峻的挑战,所以在此我呼吁大家都去学习“未成年人保护法”,拿起法律武器保护我们祖国的未来(青少年儿童),为了祖国的未来大家尽自己最大的努力去保护好未成年人。如果人人都知道如何去保护未成年人且以身作则去执行,为青少年儿童的健康成长创造一个良好的环境,相信开头提到的伤害未成年人的事件应该会越来越少,犯罪分子根本无从下手。

小学生法律故事

法律如师,教导着每一位普通的公民;法律如墙,保护着每一位守法的公民;法律如剑,惩处着每一位违法的公民。知法懂法、遵纪守法,是每个公民应尽的责任和义务,也是我们每位青少年必上的一堂课。

一个阳光明媚的早晨,爸爸开车送我去少年宫学习美术。在洞山中路,快到少年宫时,爸爸突然提前打转向灯,准备向少年宫调头。我忽然发现这里有禁止转弯的标志,连忙提醒爸爸。可爸爸却笑着说:“没关系,对面车道没人没车。”听了爸爸毫不在乎的话语,我不禁皱起了眉头。接着他又小声嘀咕:“儿子,这儿没监控,从这儿调头可以节约很多时间,下不为例。”眼看爸爸就要调头了,我焦急地说:“爸爸,您为了我的安全,从来不让我坐副驾驶的位置,但现在您怎能违法,拿我们生命开玩笑呢?法律要靠每个人自觉地维护,如果人们都从这里调头,就会养成一种坏习惯,从而形成不良的社会风气。您可不能知法、懂法,却不守法呀!爸爸,别调头!”

听了我的一番话,爸爸什么也没说,只是熄了转向灯,到了前方十字路口,安静地等待着。绿灯亮了,爸爸默默地向少年宫开去。此时,我如释重负,有一种强烈的成就感,我自豪地想:学校开展的普法课,真没白上啊!这些知识总算派上用场了,我给爸爸上了一堂实实在在的法律课啊!

中午回到家,我见爸爸打开电脑,悄悄地找到违反交通法规的网页,看到一幅幅触目惊心的车祸图片时,爸爸不禁倒吸了一口凉气。违反交通法规,轻则两车相碰财产受损,重则伤人害己车毁人亡,由于一时的疏忽,酿成的大祸不胜枚举。

“今天多亏了我们家的普法小卫士啊!”爸爸情不自禁地称赞起我来,“是的,儿子,爸爸不该调头。”那一刻,我这个普法小卫士可骄傲啦!国无法则不治,民无法则不安。法律在我们的生活中真的是无处不在。在此,我诚恳地呼吁大家:从我做起,从今天做起,从小事做起,做一个遵纪守法的好公民、好少年,哪怕只是一个小小的转弯,不该调头时也不能调头。

小学生法律常识

1、法是由国家制定和认可的,调整人与人之间的行为规范,明确行为人之间的权利和义务,并由国家强制力保证实施的规范总和。其特征有四方面:(1)、法是调整人的行为的规范;(2)、法是由国家(即相应的国家机关)制定或认可;(3)、法是具有普遍性的社会规范;(4)、法规定人们的权利和义务;(5)、法是由国家强制力保证实施。

2、我国刑法的任务是(1)、保卫国家政权;(2)、保护合法财产;(3)、保护公民权利;(4)、维护社会秩序。

3、犯罪一切危害国家主权、领土完整和安全,分-裂国家、颠覆人民民主专-政的政权和推翻社会主义制度,破坏社会秩序和经济秩序,侵犯国有财产或者劳动群众集体所有的财产,侵犯公民私人所有的财产,侵犯公民的人身权利、民主权利和其他权利,以及其他危害社会的行为,依照法律应当受刑罚处罚的,都是犯罪,但是情节显著轻微危害不大的,不认为是犯罪。

4、犯罪的特征有(1)、犯罪是危害社会的行为,即具有相当严重的社会危害性;(2)犯罪是触犯刑法的行为,即具有刑事违法性;(3)、犯罪是应受刑罚处罚的行为,即具有应受刑罚惩罚性。

5、构成犯罪的条件有(1)、犯罪客体,是指我国刑法所保护的而为犯罪行为所侵犯的社会主义社会关系。例如,盗窃罪是对国家、集体、公民个人财产权利的侵犯;(2)、犯罪的客观要件,是指犯罪活动的客观外在表现,其中包含危害行为、危害结果、犯罪危害行为与危害结果的因果关系以及犯罪的时间、地点、方法:(3)、犯罪的主体,是指具有刑事责任能力,实施犯罪行为的自然人或单位;(4)、犯罪的主观要件,是指行为人对自己所实施的危害行为及其危害结果所持的心理态度。

6、犯罪的行为可分为作为和不作为。作为是指以积极的活动实施刑法所禁止的危害社会的行为,是人的积极行为,如故意伤害行为、盗窃行为都属于作为的形式;而不作为是指应当实施并且能够实施某种行为而不实施的消极行为。这种形式的犯罪必须以行为人负有某种特定义务为前提的,如行为人将年老多病生活不能自理的父母抛弃于荒郊野外以此来逃避自己应尽的赡养老人的义务,则构成了遗弃罪。

7、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17条规定;已满十六周岁的人犯罪,应当负刑事责任。 已满十四周岁不满十六周岁的人,犯故意杀人、故意伤害致人重伤或者死亡、强奸、抢劫、贩卖毒品、放火、爆炸、投毒罪的,应当负刑事责任。已满十四周岁不满十八周岁的人犯罪,应当从轻或者减轻处罚。因不满十六周岁不予刑事处罚的,责令他的家长或者监护人加以管教;在必要的时候,也可以由政府收容教养。

8、犯罪的主观方面主观表现为犯罪故意和过失。犯罪故意是指行为人明知自己的行为会发生危害社会的结果,并且希望或放任这种结果发生的一种心理态度,又可分为直接故意和间接故意两种。而犯罪过失是指行为人应当预见自己的行为可能发生危害社会的结果,因为疏忽大意而没有预见,或者已经预见而轻信能够避免,以至发生了危害社会的结果的心理态度,也可分为疏忽大意的过失和过于自信的过失。

9、直接故意:是指行为人明知自己的行为会发生危害社会的结果,并且希望这种结果发生的心理态度。一般表现为两个方面:一是明知某种危害结果的必然发生,并且希望这种结果发生的心理态度;二是明知某种危害结果的可能发生,并且希望这种结果发生的心理态度。10、间接故意:是指行为人明知自己的行为可能发生危害社会的结果,并且放任这种结果发生的心理态度。间接故意具有两个特征:一是明知其行为可能发生危害社会的结果,二是对结果的发生持放任态度。

11、疏忽大意的过失:是指行为人应当预见自己的行为可能发生危害社会的结果,因为疏忽大意而没有预见,以致发生了这种结果的心理太度。

12、过于自信的过失:是指行为人已经预见到自己的行为可能发生危害社会的结果,由于轻信能够避免,以致发生了这种危害结果的心理态度。过于自信的过失有两个特征:一是行为人已经预见到自己的行为可能发生危害社会的结果,二是由于轻信能够避免,以致发生了这种结果。

13、正当防卫:为了使国家、公共利益、本人或者他人的人身、财产和其他合法权益免受正在进行的不法侵害,而采取的制止不法侵害的行为,对不法侵害人造成损害的,属于正当防卫,不负刑事责任。若要构成正当防卫必须具备以下四个条件:

(1)、正当防卫的目的条件,必须是为了保护国家、公共利益、本人或他人的人身、财产和其他权利免受不法侵害实施的防卫。

(2)、正当防卫的前提条件,必须是对不法侵害行为实施的防卫;

(3)、正当防卫的时间条件,必须是对正在进行的不法侵害行为实施的防卫。

(4)、正当防卫不能明显超过必要的限度。对于明显超过必要限度造成重大损害的,是防卫过当,应当负刑事责任。

14、常见的犯罪类型有盗窃罪、抢劫罪、故意伤害罪、强奸罪等类型犯罪比较多。

15、盗窃罪是指以非法占有为目的,秘密窃取公私财物,数额较大或多次盗窃的行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中规定:盗窃公私财物,数额较大或者多次盗窃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无期徒刑或者死刑,并处没收财产:

(1)盗窃金融机构,数额特别巨大的;

(2)盗窃珍贵文物,情节严重的。

北京市确定盗窃公私财物“数额较大”、“数额巨大”、“数额特别巨大”的标准如下:

人盗窃公私财物价值人民币一千元的,为“数额较大”;

人盗窃公私财物价值人民币一万元的,为“数额巨大”;

个人盗窃公私财物价值人民币六万元的,为“数额特别巨大”;“多次”盗窃指一年盗窃行为三次以上,没有数额限制。

16、对同犯罪行为作斗争以及举报犯罪行为的未成年人,司法机关、学校、社会应当加强保护,保障其不受打击报复。

17、刑罚分主刑和附加刑。主刑有5种:管制、拘役、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死刑;附加刑有3种:罚金、剥夺政治权利、没收财产。

18、随着经济的.发展,环境问题的重要性越来越受到各国的关注,在我国新颁布的《刑法》中,也增加了一条与环境保护有关的罪名是“破坏环境资源保护罪”。

19、犯罪的最本质特征是具有严重危害性,在我国,犯罪性质最严重的罪行是危害国-家-安-全罪。

20、我国刑法的任务是惩治犯罪、保护人民;我国刑罚中最严厉的手段是死刑。

21、凡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的人都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在法律面前一律平等。

任何公民享有宪法和法律法规的权利,同时必须履行宪法和法律规定的义务。

22、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的人格尊严不受侵犯。禁止用任何方法对公民进行侮辱、诽谤和诬告陷害。

23、《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第五十三条明确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必须遵守宪法和法律,保守国家秘密,爱护公共财产,遵守劳动纪律,遵守公共秩序,尊重社会公德。第五十四条明确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有维护祖国的安全、荣誉和利益的义务,不得有危害祖国的安全、荣誉和利益的行为”。

24、凡是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的人都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在法律面前一律平等。

任何公民享有宪法和法律规定的权利,同时必须履行宪法和法律规定的义务。

1、法是由国家制定和认可的,调整人与人之间的行为规范,明确行为人之间的权利和义务,并由国家强制力保证实施的规范总和。 其特征有四方面:(1)、法是调整人的行为的规范;(2)、法是由国家(即相应的国家机关)制定或认可;(3)、法是具有普遍性的社会规范;(4)、法规定人们的权利和义务;(5)、法是由国家强制力保证实施。

2、我国刑法的任务是(1)、保卫国家政权;(2)、保护合法财产;(3)、保护公民权利;(4)、维护社会秩序。

3、犯罪一切危害国家主权、领土完整和安全,分-裂国家、颠覆人民民主专-政的政权和推翻社会主义制度,破坏社会秩序和经济秩序,侵犯国有财产或者劳动群众集体所有的财产,侵犯公民私人所有的财产,侵犯公民的人身权利、民主权利和其他权利,以及其他危害社会的行为,依照法律应当受刑罚处罚的,都是犯罪,但是情节显著轻微危害不大的,不认为是犯罪。

4、犯罪的特征有(1)、犯罪是危害社会的行为,即具有相当严重的社会危害性;(2)犯罪是触犯刑法的行为,即具有刑事违法性;(3)、犯罪是应受刑罚处罚的行为,即具有应受刑罚惩罚性。

5、构成犯罪的条件有(1)、犯罪客体,是指我国刑法所保护的而为犯罪行为所侵犯的社会主义社会关系。例如,盗窃罪是对国家、集体、公民个人财产权利的侵犯;(2)、犯罪的客观要件,是指犯罪活动的客观外在表现,其中包含危害行为、危害结果、犯罪危害行为与危害结果的因果关系以及犯罪的时间、地点、方法:(3)、犯罪的主体,是指具有刑事责任能力,实施犯罪行为的自然人或单位;(4)、犯罪的主观要件,是指行为人对自己所实施的危害行为及其危害结果所持的心理态度。

6、犯罪的行为可分为作为和不作为。作为是指以积极的活动实施刑法所禁止的危害社会的行为,是人的积极行为,如故意伤害行为、盗窃行为都属于作为的形式;而不作为是指应当实施并且能够实施某种行为而不实施的消极行为。这种形式的犯罪必须以行为人负有某种特定义务为前提的,如行为人将年老多病生活不能自理的父母抛弃于荒郊野外以此来逃避自己应尽的赡养老人的义务,则构成了遗弃罪。

7、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17条规定;已满十六周岁的人犯罪,应当负刑事责任。 已满十四周岁不满十六周岁的人,犯故意杀人、故意伤害致人重伤或者死亡、强奸、抢劫、贩卖毒品、放火、爆炸、投毒罪的,应当负刑事责任。已满十四周岁不满十八周岁的人犯罪,应当从轻或者减轻处罚。因不满十六周岁不予刑事处罚的,责令他的家长或者监护人加以管教;在必要的时候,也可以由政府收容教养。

8、犯罪的主观方面主观表现为犯罪故意和过失。犯罪故意是指行为人明知自己的行为会发生危害社会的结果,并且希望或放任这种结果发生的一种心理态度,又可分为直接故意和间接故意两种。而犯罪过失是指行为人应当预见自己的行为可能发生危害社会的结果,因为疏忽大意而没有预见,或者已经预见而轻信能够避免,以至发生了危害社会的结果的心理态度,也可分为疏忽大意的过失和过于自信的过失。

9、直接故意:是指行为人明知自己的行为会发生危害社会的结果,并且希望这种结果发生的心理态度。(http://]一般表现为两个方面:一是明知某种危害结果的必然发生,并且希望这种结果发生的心理态度;二是明知某种危害结果的可能发生,并且希望这种结果发生的心理态度。10、间接故意:是指行为人明知自己的行为可能发生危害社会的结果,并且放任这种结果发生的心理态度。间接故意具有两个特征:一是明知其行为可能发生危害社会的结果,二是对结果的发生持放任态度。

11、疏忽大意的过失:是指行为人应当预见自己的行为可能发生危害社会的结果,因为疏忽大意而没有预见,以致发生了这种结果的心理太度。

12、过于自信的过失:是指行为人已经预见到自己的行为可能发生危害社会的结果,由于轻信能够避免,以致发生了这种危害结果的心理态度。过于自信的过失有两个特征:一是行为人已经预见到自己的行为可能发生危害社会的结果,二是由于轻信能够避免,以致发生了这种结果。

13、正当防卫:为了使国家、公共利益、本人或者他人的人身、财产和其他合法权益免受正在进行的不法侵害,而采取的制止不法侵害的行为,对不法侵害人造成损害的,属于正当防卫,不负刑事责任。若要构成正当防卫必须具备以下四个条件:

(1)、正当防卫的目的条件,必须是为了保护国家、公共利益、本人或他人的人身、财产和其他权利免受不法侵害实施的防卫。

(2)、正当防卫的前提条件,必须是对不法侵害行为实施的防卫;

(3)、正当防卫的时间条件,必须是对正在进行的不法侵害行为实施的防卫。

(4)、正当防卫不能明显超过必要的限度。对于明显超过必要限度造成重大损害的,是防卫过当,应当负刑事责任。

14、常见的犯罪类型有盗窃罪、抢劫罪、故意伤害罪、强奸罪等类型犯罪比较多。

15、盗窃罪是指以非法占有为目的,秘密窃取公私财物,数额较大或多次盗窃的行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中规定:盗窃公私财物,数额较大或者多次盗窃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无期徒刑或者死刑,并处没收财产:

(1)盗窃金融机构,数额特别巨大的;

(2)盗窃珍贵文物,情节严重的。

北京市确定盗窃公私财物“数额较大”、“数额巨大”、“数额特别巨大”的标准如下:

人盗窃公私财物价值人民币一千元的,为“数额较大”;

人盗窃公私财物价值人民币一万元的,为“数额巨大”;

个人盗窃公私财物价值人民币六万元的,为“数额特别巨大”;“多次”盗窃指一年盗窃行为三次以上,没有数额限制。

16、对同犯罪行为作斗争以及举报犯罪行为的未成年人,司法机关、学校、社会应当加强保护,保障其不受打击报复。

17、刑罚分主刑和附加刑。主刑有5种:管制、拘役、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死刑;附加刑有3种:罚金、剥夺政治权利、没收财产。

(1)提案。全国人大主席团、会、各专门委员会、全国人大各代表团或30名以上代表,可以向全国人大提出议案;国务院、中央军委、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可以向全国人大提出属于自己职责范围内事项的议案。

(2)审议。代表团或30名以上代表联名提出的议案是否列入议程,由大会主席团决定,或者先交有关委员会审议后再根据审查意见决定是否列入议程。由人大主席团、常务委员会、其他中央国家机关提出的议案,由主席团决定交各代表团审议,或交有关专门委员会审议后提出报告,再由主席团决定交大会表决。提交全国人大会的议案,由委员长会议决定是否提交会会议审议,或先交专门委员会审议,提出报告,再决定是否提交会会议审议。全国人大会经法定程序审议后决定提交全国人大会议审议的法案,应当在会议举行前一个月将法律草案发给代表,必须由人大会或提案人向人大全体会议作说明。在各代表团审议过程中,提案人应派人听取意见,回答询问;有关组织和机关应当根据代表的要求介绍情况。

(3) 通过。全国人大审议的议案,凡未在审议过程被提案人撤回或经主席团决定停止审议的,都要进行表决,“由全体代表过半数通过”,宪法和宪法修正案须经全体代表2/3赞成方为通过;全国人大会审议的议案,由它的全体组成人员的过半数通过。

2 是无民事行为能力人

3 家庭保护 学校保护 社会保护 司法保护

4 法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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尊敬的老师,亲爱的同学们:

大家早上好!

今天我讲话的题目是《学法、守法与浦外精神》,概括的说浦外精神就是不断的精益求精,追求卓越。在这社会大家庭里,我们每个人如何约束自己、规范自己的行为呢?那就是共和国华丽雄伟的大厦下一座坚实、永恒不变的根基——“法”。它使我们每个人明确是非的界限,而这也是共和国公民所应具备的最基本的素质。

回首新中国跨越半个世纪的发展历程,以毛泽东为核心的第一代中央领导集体建立了新中国,制定了我国第一部社会主义类型的成文宪法。从此,无数中国人开始认识法律、关心法律。以邓小平为核心第二代领导集体确定了发展社会主义民主、健全社会主义法制的方针,为开创普法工程奠定了坚实的基础。以江泽民为核心的第三代领导集体继往开来,与时俱进,确立了依法治国的基本方略,并将这一方略载入国家根本大法。去年,《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典》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库》的出版发行反映了我国法制建设的成就,有助于推行实施依法治国的进程。

邓小平同志早就指出:“法制教育要从娃娃抓起”,加强对青少年的法制宣传教育,就一直是普法工作的重点内容。当前,随着信息领域高新技术的迅猛发展,互联网作为开放式传播和交流工具,作为一种新兴的传播媒体,正在日益成为一个重要的思想道德建设的新阵地。在互联网的普及过程中,有一个现象值得关注,这就是网吧问题。网吧的确有效地把网络推向了平民化。然而,随着互联网信息垃圾的增加,失控网吧的负面效应也日益呈现,尤其是对青少年的负面影响引起了社会的焦虑。一些网吧的无序发展和惟利是图,衍生出暴力游戏、沉溺聊天、淫秽色情三个公害,成为"电子海洛因",从而引发出学生分心、家长伤心、教师烦心、社会担心的负面忧患。不良网络危害青少年身心健康的事例不胜枚举,在此不一一例举。

未成年人违规上网是学校、家长、社会关注的热点问题,为了优化青少年成长的环境,国务院通过了《互联网服务营业所管理条例》,该条例明确规定:网吧、电脑休闲屋等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所经营单位不得接纳未成年人,同时还应在营业场所入口处的显著位置悬挂未成年人禁入标志,违者将由文化行政部门给予警告,并可处以15000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责令停止整顿直到吊销经营许可证。政府加强管理,用强制性的法律措施来维护网络的安全、健康和文明。对于我们青少年来说,应该吸取网络危害的教训,克己自律,按照《全国青少年网络文明公约》规定做到文明上网,正确对待互联网上的各种信息,自觉抵制、摒弃其中的糟粕。

同学们:让我们从文明上网开始,不断加强我们的法制意识,抵制不良诱惑。作为每一个浦外人,应该以浦外精神引以为豪,争当遵纪守法的浦外人,积极发扬光大浦外精神,创浦外品牌!努力学习科学知识,为报效祖国、施展抱负打下良好的基础。“雄关漫道真如铁,而今迈步从头越。从头越,苍山如海,残阳如血。”

我的讲话完了,谢谢!

小学生法律故事

安全,对我们小学生来说固然很重要。但是当面临危险而我们又保护不了自己时,就全靠法律来保护我们了。

首先,法律有很强的威慑性,它可以让不法分子闻风丧胆。就算有胆子大的或不知情的,严格的法律也会把他们绳之以法的。尽管这样,也有不少人犯罪。记得在二零一二年,一天下午一所小学放学时校门前出现了一个行为异常的人。这时,学生们都涌出了校门口,正想享受放学后的轻松,不料,那个人拿出了自己藏着的菜刀,冲向门口,用刀乱砍学生。那人边砍还怒气冲冲地说:“你们不让我活,我也不让你们活!”保安在第一时间冲出了校门,立刻制止住了那个人。可是,还是死伤了多名学生。我还知道,有一所幼儿园内发生了一件骇人听闻的事:一名女幼儿教师在教室内将一个小孩的两只耳朵提起到小孩的脚离开地面,小孩已经疼痛难忍地大叫起来了,而这名教师居然还在笑!后来,这名幼儿教师被幼儿园开除了,被小孩的父母告上了法庭。

其实,我看了第一个事件后,觉得这个人太没有人性了,自己受到了什么挫折却拿别人出气,何况是儿童呢!要知道,几个鲜活的生命,却因为他一个人的脾气,消失了。几个人的死亡,让几个完整的家庭破碎了!当又知道了第二件事情之后,我同样很气愤。这个幼儿教师也太过分了吧!将自己的快乐建立在别人的痛苦之上!还好在那些人都得到了自己应有的惩罚,可是,逝去的人再也不能复活了,留下的伤痛再也不能抹去。

如果他们事先学习了些法律知识,那么这些事情就不会发生,所以从现在开始我们小学生应该多学习一些法律知识,才能在自己的合法权益受到侵害时保护自己及他人。

小学生法律教案模板

正所谓“没有规矩,不成方圆”,如果一个国家没有相关的法律约束大家,那么这个国家将会一片狼藉。我国对与任何事任何人都有不同的法律。其中,未成年人的心理健康是我国近几年来较重视的,所以在2007年的6月1日,我国就出台了《未成年的保护法》。然而,尽管有法律约束着那些违法的人,但还是有些未成年人残遭毒手,但那些未成年人不会用法律武器来保护自己,就助长了那些人的气势,我的身边就有一个活生生的例子。

又长又宽,他必须得小心翼翼地掀开裤脚,因为他只要用多点力,就会令他疼痛不已。小腿上已经有很多伤痕,那么可以想象上身有多少伤痕了。我终于明白他的性格为什么那么孤僻了。

我把这一现象告诉了老师,要知道我国的《未成年保护法》明确禁止对未成年人实施家庭暴力,禁止虐待、遗弃未成年人。老师连同民警一起去到他家,和他妈妈沟通,最后,小明由奶奶抚养。小明就是不懂得使用法律的武器来保护自己,才让毒手伸向自己,伤害了自己的身心健康。在实际生活中这些事情也不少,而这些事情往往没有得到解决,就是那些当事人忍气吞声,造成了这股邪风不得压制反而越吹越烈。只有懂得正确使用法律武器,才能砍断那些伸向未成年人的魔掌。

让我们大家都使用法律武器来保护自己吧!

唐成淋教师评语:你的文章能引起读者的感情共鸣,有催人泪下的效果,老师也希望大家都能知法用法,用法律的武器来保护自己,减少悲剧的发生。

指导教师庞秀娟***。

小学生法律自述范文

地点:审案现场。

道具:二把椅子,一张桌子。

【幕启】。

(包公踱步来到前中央,警花,犯人走到旁边)。

包公:我包拯办案秉公执法,铁面无私,不徇私情。今受皇上派遣,跨跃时空,来到这儿,听说此地有些青少年不服管教,为非作歹。特叫本官前来定夺,我得快点准备了!(回座)。

(警花上)。

警花:包大人,我受司法部门委托,前来协助包大人审理未成年人案件。欢迎包大人光临本朝,请对本朝青少年管理制度多多指教。

包公:哪里,哪里,你们现代人哪用我这个老朽指教,真是惭愧,惭愧。ok,verygood!现在升堂开审吧!

警花:是!(警花押犯人上)。

包公:大胆狂徒,你为何不下跪?

警花:哎,包大人,我们的司法制度早就废除了下跪这一条。所有嫌疑犯在法庭上是可以坐下来的。

包公:哦?我乃朝庭命官,与犯人同庭而坐,成何体统?

警花:包大人,现代社会,法律面前人人平等,他犯了法,我们同样保证他的人格尊严。

(警花让犯人坐下)。

包公:啊,我不了解贵朝法律制度。i'msorry!

包公:(拍惊堂木)来者何人?所犯何罪?通通给我讲来。

犯人:大人,我叫胡非为。我并没有犯什么罪啊?

包公:还想抵赖。来人,快快大刑伺候!

(犯人大吃一惊)。

警花:包大人,现代法律要求不允许体罚犯人。还请包大人多多见谅!

包公:有何冤情,请给我细细道来,不得丝毫隐瞒。否则决不饶恕!

犯人:是,包大人,(痛苦地)我在很小的时候,父母就离婚了,我。

包公:唉,等等!(对着警花):什么叫离婚?

警花:离婚就在法律上解除了夫妻之间的婚姻关系。

包公:呀,不是说嫁鸡随鸡,嫁狗随狗吗?好女不嫁二夫啊,这样的母亲,不守妇道啊!

警花:包大人,现代社会有些父母就是这样,想离就离,也不管孩子的感受。哎,真是清官难断家务事呀!

包公:子不教,父之过,真是罪过也。哎……。

警花:这些父母都以工作忙为由没有起到对自己孩子的监护作用,连孩子在外面惹事生非也不管了,实在是太不象话了。

犯人:我们上游戏厅,上网吧,玩得非常开心。网上什么都有,有时。

包公:stop!“上网”是何意?是不是结网打鱼?

警花:不是的,包大人,它是现代信息社会的互联网络,只要用鼠标轻轻一点,就可以获取大量的知识和信息。

包公:哦,你们现代社会的这些高科技可真让人看不懂啊。我倒要好好学学这些知识才能再上岗了。

警花:但是,由于现代网络发展不完善,网络法制法规不健全,而且青少年自控能力差,辨别是非能力不强,容易沉溺网上的虚拟世界不能自拔,也容易被网络罪犯所利用,成为他们犯罪的工具。

包公:哎呀,这可是洪水猛兽呀,对孩子们是大大不利呀。我建议:为保护青少年健康成长,请把这些网络全部废掉。

包公:ok,只要是有利与我们下一代,不,下一代的下一代的下一代的…不,下n代的青少年的健康成长,我包拯愿效犬马之劳。

犯人:包大人,可这些网吧和游戏厅老板只要给钱,什么人都可以进去呀。

包公:啊,有这等事?警官,请你们日后好好调查,如有允许未成年人进入网吧者,重打五十大板!

警花:(敬个礼)遵命!

犯人:我自从认识了一个朋友叫黄哥,他白天带着我去打架,晚上带着我以报纸推销员为由到室内抢劫。

包公:你明知是入室抢劫,为什么不逃跑呢?,

犯人:我不知道啊!黄哥只是叫我在旁边望风,哪知道这也是犯罪行为啊!(叹一口气)我进了看守所,只有爷爷来看我,他已是70多岁的人了(学爷爷)“你这不争气的孩子啊,你为什么要走这条路啊……”直到这个时候,我就感觉我太对不起我的家人了。。

包公:……真让人动情也,哎……早知今日,何必当初啊。

犯人:您包大人宽容大量,我今年才刚满18岁,你就饶了我吧!

包公:……这……(看警花)。

警花:包大人,不能原谅他!他这是金蝉脱壳,想出去后还要入室抢劫。包大人,(递上法律条文)你看,我国刑法规定年满18周岁的人若触犯法律仍然要付刑事责任。

包公:是啊!王法在此,本官怎敢放你?

犯人:唉,早知道这样,我应该在青少年时好好的做人,也不会落到这种地步!

警花:是的,胡非为,你终于知道了,我国《青少年保护法》明确规定,未成年人除了接受国家社会各方面的保护外,还必须提高自我保护意识和能力,必须严格遵守有关法律法规,接受学校和家长的正确教育。

包公:对,刚才你的一番言语,事虽然有因,但你害人是果。犯下大错,一切罪责本应由你自己承担。但本官念你年幼无知,为了教育你本人,让你有一次改过自新、重新做人的机会,本官现在郑重宣判:(站起,拍惊堂木)罪犯胡非为,判处有期徒刑一年,强制执行劳动教养!

(三人站成一排)。

齐:愿世界上所有的青少年在法律的呵护下健康、快乐地成长!

(敬礼,鞠躬,道:谢谢大家!)

小学生必知法律知识

了解法律制度、法律理论及具体案例,在工作和社会生活中才能更好地保护自己的权益。这里小编为大家整理了关于小学生必知法律知识,方便大家学习了解,希望对您有帮助!

《未成年人保护法》第3条规定:未成年人享有生存权、发展权、受保护权、参与权等权利,国家根据未成年人身心发展特点给予特殊、优先保护,保障未成年人的合法权益不受侵犯。

未成年人享有受教育权,国家、社会、学校和家庭尊重和保障未成年人的受教育权。

未成年人不分性别、民族、种族、家庭财产状况、宗教信仰等,依法平等地享有权利。

《未成年人保护法》第14条规定:未成年人的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和学校,应当教育未成年人不得有下列不良行为:

(1)旷课,夜不归宿;。

(2)携带管制刀具;。

(3)打架斗殴、辱骂他人;。

(4)强行向他人索要财物;。

(5)偷窃、故意毁坏财物;。

(6)参与赌博或者变相赌博;。

(7)观看、收听色情、淫秽的音像制品、读物等;。

(8)进入法律、法规规定未成年人不适宜进入的营业性歌舞厅等场所;(9)其他严重违背社会公德的不良行为。

义务教育法第四条规定:“凡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的适龄儿童、少年,不分性别、民族、种族、家庭财产状况、宗教信仰等,依法享有平等接受义务教育的权利,并履行接受义务教育的义务。

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第四十五条规定:“人民法院审判未成年人犯罪的刑事案件,应当由熟悉未成年人身心特点的审判员或者审判员和人民陪审员依法组成少年法庭进行。

小朋友在家有陌生人叫门怎么办?(1)平时一人在家,要锁门窗,保管好钥匙,防止盗贼潜入。(2)当有人敲门时,一定要问清楚他为什么要来,熟悉的人要提高警惕,不熟悉或不认识的人,一定不要开门。(3)当坏人想强行闯入,可在窗口、阳台等处大声呼救或拨打报警电话求助。

小朋友被人殴打了怎么办?(1)想办法求助家长或老师让他们带你去医院或诊所治疗。(2)保管好治疗医院开的单据和诊断书,以便报销。(3)伤情得到控制后,要及时报案,报案时要说出具体的案发时间、地点、打人凶手的特征。

小朋友遭遇抢夺钱物怎么办?如果在陌生的地方,周围人群也很少时遭遇抢劫,为了自身的安全小朋友应当按照罪犯的要求做,不要做无效的反抗。如果在自己熟悉的环境,周围人较多时,小朋友可以趁罪犯不注意时逃跑,跑向人多的地方求助,逃跑时要大声呼救。

1.独自在家时有人叫门怎么办?

自己在家遇到有人敲门时,可采取以下措施。

(1)平时一人在家,要锁好院门、房门、防盗门、防护栏等。出去玩耍要关好门窗,千万别忘记锁门,防止盗贼潜入。

(2)钥匙要保管好,要注意把钥匙放在衣服里,不要放在外面,以防坏人跟踪入室。

(3)当有人敲门时,一定要问清来意,对不熟悉或不认识的人,坚决不要开门。特别是遇到有陌生人以修理工、推销员的身份要求开门时,说明家里不需要,请其走开。或可寻找其他借口,请其不要打扰。

(4)当坏人欲强行闯入,可到窗口、阳台等处高声喊叫邻居或去打报警电话吓跑坏人。

2.被人殴打以后怎么办?

第一、设法与才老师或家长取得联系,以便尽快得到救助。

第二、及时治疗。

第三、妥善保管包看病治疗的医院单据和诊断书,以备后用。

第四、及时报案,要报清出事的时间、地点、打人凶手的特征。

3.有人拉你参与打架怎么办?

(1)自己坚决不去。不管这件事和你是否有关,不管矛盾双方和你本人的关系如何,你都不能参与。

(2)设法劝阻。尽自己的最大的能力说服对方,表明打架的危害性。

(3)及时报告。如果劝服不了,就及时向老师、家长或学校门卫、学校领导报告,严重的要打110报警。

4.如果有人抢夺你的钱物怎么办?

一旦遇到这种情况,应当以尽量减少损失、减少皮内痛苦为主进行对付。遭抢之时,要努力挣脱,尽快逃离,一边跑一边呼喊:“有坏人抢劫呀!”如果挣脱时有物品带不走,如帽子掉地下了,书包被拉住了,就不要顾这些,以自身挣脱为主。挣扎,喊叫,跑就代表着你斗争的勇气。

5.怎样预防被偷盗?

外出时,尽量不要带大量现金;当人多拥挤时,千万不要只顾抢购物品、车票而忽视提包安全,要用手、身体护住财物,并时刻警惕身边举止不正常的人……这里还想向大家补充几点是:当你把书包、皮包放在自行车的车筐里,挂在车把上或是夹在后架上时,要把“包”设法与自行车拴在一起,锁起来,要不然,坏人拿着太方便了!到路边买东西千万不要把包放在车上,以免坏人借机偷盗。

在改革开放和发展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形势下,经济全球化、信息网络化、观念多元的态势日趋明显,尤其是各种思想观念、生活方式相互碰撞,由些带来的相对复杂的社会环境,向学校教育提出了挑战。小学生的生理和心理正处于发育阶段,身体及心智等各方面并不成熟,是非观念和善恶标准也正在建构之中。因此,加强少年儿童的思想道德、法制教育建设尤为重要和紧迫。小学生通过学法律、讲道德可以约束自己,也可以保护自己。

小学法制教育主要是使小学生初步了解一些与日常社会生活密切相关法律常识,进行法制观念的启蒙教育,逐步培养学生分辨是非的能力,让他们树立正确的审美观,学会辨别美丑、善恶,学会用法律武器保护自己,从小养成遵纪守法的好习惯,为他们将来成为合格的公民打下基础。

1、如果未成年的孩子将人碰伤,监护人必须承担医疗费用。

2、继承权是男女平等的,嫁出的女儿别忘了父母遗产有您的一份。

3、如果被从楼上掉下的花盆砸伤,可以把它们的管理者告上法庭。

4、如果上下班途中发生交通事故,有权向所在单位要求享受工伤待遇。

5、如果对行政机关的罚款、吊销执照、行政拘留等行为不服,可申请行政复议。

6、如被公安机关传唤或拘传,时间不得超过12小时,特殊情况下不得超过24小时。

7、如果未满18岁得孩子也不归宿,必须对孩子进行教育,否则就要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8、如果别人借您钱,您一定要他出借据,而且借款数额一定要大写。(注:诉讼时效为2年)。

9、如果想要保护自己的家伙其他财产,一定不要私设电网或设置毒物等,否则等待的将是:危害公共安全罪。

10、如果您成为被告,又因经济困难没有委托律师,人民法院可以指定承担法律援助义务的律师为您提供法律帮助。

扩展阅读:

一、教学目标。

通过关于依法维护自身权益内容的教学,培养学生运用法律维护自身合法权益的意识。

通过本课内容的教学,进一步培养学生对相关社会现象进行法律分析的能力。使学生初步形成运用法律手段维护自身合法权益的能力。

通过教学,使学生了解我国法律的基本分类,了解法律在现实社会生活中的巨大作用以及运用法律手段维护自身合法权益的基本方式。

二、教材分析。

1.逻辑分析。

就本单元在整个课程设置中的作用来看,其主要目的在于教育学生从整体上认识到法律规则在社会公共生活中所具有的重要作用,并初步形成运用法律手段维护公共生活秩序以及个人合法权益的意识和能力。因此,从逻辑上来说,在前两课教学已经使学生充分认识到公共生活离不开规则,法律是维持社会稳定与和谐的特殊规则的基础之上,进一步分析法律规则的作用在个人生活中的具体表现就成为了必然要求,本课的主要作用就在于解决这个问题。从内容上说,本课主要涵盖了两个方面:一是法律通过对人与人之间的人际关系和利益划分进行调节以建立正常的社会秩序;二是法律的上述作用在生活中的具体体现。

2.内容分析。

本课共分两站:

第一站:法律就在身边。

主要目标在于让学生了解到法律发挥作用的途径。从法律发挥作用的途径上来说,主要是通过规定法律关系主体的相关权利与义务,进而对现实生活中人与人之间的法律关系进行调节。

第二站:用法律维护权益。

本课前一站主要介绍法律在现实生活中发挥作用的途径,而本站则主要通过对具体事例的分析教育学生学会运用法律手段维护自身的合法权益。

法律知识小学生作文

你拍二,我拍二,为了祖国要出劲;。

你拍三,我拍三,铺张浪费要揭穿;。

你拍四,我拍四,做人不能自顾自。

你拍五,我拍五,好逸恶劳是耻辱;。

你拍六,我拍六,我们尊老也爱幼;。

你拍七,我拍七,崇尚科学属第一;。

你拍八,我拍八,诚实守信人人夸;。

你拍九,我拍九,法律法规要遵守;。

你拍十,我拍十,争做文明小卫士!

小学生法律常识

1、在马路上要靠边走,走在中间会妨碍车辆的通行,还有被撞的危险。

2、走路时,不要边走边玩,也不要边走边看书。

3、如果是几个人一道走,要排好队靠边走,队伍应竖排,不要横着走,以免妨碍别人走路。

4、不要在马路上打闹、游戏、滑旱冰,容易出危险。

5、下雨天特别要注意前后的车辆,最好穿黄色的雨衣、雨鞋、雨伞等雨具,以引起驾驶员的注意。打雨伞时,雨伞不要挡住视线。更不能把雨伞当作对攻的玩具,以免刺伤人。

6、未满12岁的儿童不能在马路上骑车。

二、乘坐汽车时应注意的安全

1、不要将头、手伸出窗外。

2、不要把空罐头或其它垃圾扔出窗外,这样会污染环境,还会 打到行人或是其它车辆,发生危险。

3、在车上不要到处乱跑,以防汽车刹车时,撞到硬物上。

4、上下车时要从右边,因为左边可能有车开过来。

5、下车时,先要确定后边没有车子来,才可以下车。

三、放学或双休日,选择活动场所活动时,应注意的问题

1、应到没有车辆通行的场地如公园、广场等地方去玩。

2、不要到正在施工的建筑工地上玩耍。

3、不要在离河太近的地方玩,以防掉进河里。

4、不要到小河塘里去游泳。

5、不要在马路上玩耍,既危险,又会妨碍交通。

四、过马路时应注意的安全

1、过马路时要注意观察交通信号灯的变化。红灯亮时,不能过马路;绿灯亮时,也要看清左右确实没有车来,才可以过马路;如果马路过了一半时,信号变了,要赶快过马路。

2、路口一般不止有一个信号灯,应该看哪一处的呢?应该看要穿过的马路对面的那盏信号灯。

3、不要图省事,从隔离护栏下、斑马线以外的马路上过马路。

2015年9月

1、法是由国家制定和认可的,调整人与人之间的行为规范,明确行为人之间的权利和义务,并由国家强制力保证实施的规范总和。其特征有四方面:(1)、法是调整人的行为的规范;(2)、法是由国家(即相应的国家机关)制定或认可;(3)、法是具有普遍性的社会规范;(4)、法规定人们的权利和义务;(5)、法是由国家强制力保证实施。

2、我国刑法的任务是(1)、保卫国家政权;(2)、保护合法财产;(3)、保护公民权利;(4)、维护社会秩序。

3、犯罪一切危害国家主权、领土完整和安全,分-裂国家、颠覆人民民主专-政的政权和推翻社会主义制度,破坏社会秩序和经济秩序,侵犯国有财产或者劳动群众集体所有的财产,侵犯公民私人所有的财产,侵犯公民的人身权利、民主权利和其他权利,以及其他危害社会的行为,依照法律应当受刑罚处罚的,都是犯罪,但是情节显著轻微危害不大的,不认为是犯罪。

4、犯罪的特征有(1)、犯罪是危害社会的行为,即具有相当严重的社会危害性;(2)犯罪是触犯刑法的行为,即具有刑事违法性;(3)、犯罪是应受刑罚处罚的行为,即具有应受刑罚惩罚性。

5、构成犯罪的条件有(1)、犯罪客体,是指我国刑法所保护的而为犯罪行为所侵犯的社会主义社会关系。例如,盗窃罪是对国家、集体、公民个人财产权利的侵犯;(2)、犯罪的客观要件,是指犯罪活动的客观外在表现,其中包含危害行为、危害结果、犯罪危害行为与危害结果的因果关系以及犯罪的时间、地点、方法:(3)、犯罪的主体,是指具有刑事责任能力,实施犯罪行为的自然人或单位;(4)、犯罪的主观要件,是指行为人对自己所实施的危害行为及其危害结果所持的心理态度。

6、犯罪的行为可分为作为和不作为。作为是指以积极的活动实施刑法所禁止的危害社会的行为,是人的积极行为,如故意伤害行为、盗窃行为都属于作为的形式;而不作为是指应当实施并且能够实施某种行为而不实施的消极行为。这种形式的犯罪必须以行为人负有某种特定义务为前提的,如行为人将年老多病生活不能自理的父母抛弃于荒郊野外以此来逃避自己应尽的赡养老人的义务,则构成了遗弃罪。

7、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17条规定;已满十六周岁的人犯罪,应当负刑事责任。 已满十四周岁不满十六周岁的人,犯故意杀人、故意伤害致人重伤或者死亡、强奸、抢劫、贩卖毒品、放火、爆炸、投毒罪的,应当负刑事责任。已满十四周岁不满十八周岁的人犯罪,应当从轻或者减轻处罚。因不满十六周岁不予刑事处罚的,责令他的家长或者监护人加以管教;在必要的时候,也可以由政府收容教养。

8、犯罪的主观方面主观表现为犯罪故意和过失。犯罪故意是指行为人明知自己的行为会发生危害社会的结果,并且希望或放任这种结果发生的一种心理态度,又可分为直接故意和间接故意两种。而犯罪过失是指行为人应当预见自己的行为可能发生危害社会的结果,因为疏忽大意而没有预见,或者已经预见而轻信能够避免,以至发生了危害社会的结果的心理态度,也可分为疏忽大意的过失和过于自信的过失。

9、直接故意:是指行为人明知自己的行为会发生危害社会的结果,并且希望这种结果发生的心理态度。一般表现为两个方面:一是明知某种危害结果的必然发生,并且希望这种结果发生的心理态度;二是明知某种危害结果的可能发生,并且希望这种结果发生的心理态度。10、间接故意:是指行为人明知自己的行为可能发生危害社会的结果,并且放任这种结果发生的心理态度。间接故意具有两个特征:一是明知其行为可能发生危害社会的结果,二是对结果的发生持放任态度。

11、疏忽大意的过失:是指行为人应当预见自己的行为可能发生危害社会的结果,因为疏忽大意而没有预见,以致发生了这种结果的心理太度。

12、过于自信的过失:是指行为人已经预见到自己的行为可能发生危害社会的结果,由于轻信能够避免,以致发生了这种危害结果的心理态度。过于自信的过失有两个特征:一是行为人已经预见到自己的行为可能发生危害社会的结果,二是由于轻信能够避免,以致发生了这种结果。

13、正当防卫:为了使国家、公共利益、本人或者他人的人身、财产和其他合法权益免受正在进行的不法侵害,而采取的制止不法侵害的行为,对不法侵害人造成损害的,属于正当防卫,不负刑事责任。若要构成正当防卫必须具备以下四个条件:

(1)、正当防卫的目的条件,必须是为了保护国家、公共利益、本人或他人的人身、财产和其他权利免受不法侵害实施的防卫。

(2)、正当防卫的前提条件,必须是对不法侵害行为实施的防卫;

(3)、正当防卫的时间条件,必须是对正在进行的不法侵害行为实施的防卫。

(4)、正当防卫不能明显超过必要的限度。对于明显超过必要限度造成重大损害的,是防卫过当,应当负刑事责任。

14、常见的犯罪类型有盗窃罪、抢劫罪、故意伤害罪、强奸罪等类型犯罪比较多。

15、盗窃罪是指以非法占有为目的,秘密窃取公私财物,数额较大或多次盗窃的行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中规定:盗窃公私财物,数额较大或者多次盗窃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无期徒刑或者死刑,并处没收财产:

(1)盗窃金融机构,数额特别巨大的;

(2)盗窃珍贵文物,情节严重的。

北京市确定盗窃公私财物“数额较大”、“数额巨大”、“数额特别巨大”的标准如下:

人盗窃公私财物价值人民币一千元的,为“数额较大”;

人盗窃公私财物价值人民币一万元的,为“数额巨大”;

个人盗窃公私财物价值人民币六万元的,为“数额特别巨大”;“多次”盗窃指一年盗窃行为三次以上,没有数额限制。

16、对同犯罪行为作斗争以及举报犯罪行为的未成年人,司法机关、学校、社会应当加强保护,保障其不受打击报复。

17、刑罚分主刑和附加刑。主刑有5种:管制、拘役、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死刑;附加刑有3种:罚金、剥夺政治权利、没收财产。

18、随着经济的发展,环境问题的重要性越来越受到各国的关注,在我国新颁布的《刑法》中,也增加了一条与环境保护有关的罪名是“破坏环境资源保护罪”。

19、犯罪的最本质特征是具有严重危害性,在我国,犯罪性质最严重的罪行是危害国-家-安-全罪。

20、我国刑法的任务是惩治犯罪、保护人民;我国刑罚中最严厉的手段是死刑。

21、凡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的人都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在法律面前一律平等。

任何公民享有宪法和法律法规的权利,同时必须履行宪法和法律规定的义务。

22、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的人格尊严不受侵犯。禁止用任何方法对公民进行侮辱、诽谤和诬告陷害。

23、《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第五十三条明确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必须遵守宪法和法律,保守国家秘密,爱护公共财产,遵守劳动纪律,遵守公共秩序,尊重社会公德。第五十四条明确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有维护祖国的安全、荣誉和利益的义务,不得有危害祖国的安全、荣誉和利益的行为”。

24、凡是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的人都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在法律面前一律平等。

任何公民享有宪法和法律规定的权利,同时必须履行宪法和法律规定的义务。

1、在马路上要靠边走,走在中间会妨碍车辆的通行,还有被撞的危险。

2、走路时,不要边走边玩,也不要边走边看书。

3、如果是几个人一道走,要排好队靠边走,队伍应竖排,不要横着走,以免妨碍别人走路。

4、不要在马路上打闹、游戏、滑旱冰,容易出危险。

5、下雨天特别要注意前后的车辆,最好穿黄色的雨衣、雨鞋、雨伞等雨具,以引起驾驶员的注意。打雨伞时,雨伞不要挡住视线。更不能把雨伞当作对攻的玩具,以免刺伤人。

6、未满12岁的儿童不能在马路上骑车。

二、乘坐汽车时应注意的安全

1、不要将头、手伸出窗外。

2、不要把空罐头或其它垃圾扔出窗外,这样会污染环境,还会

打到行人或是其它车辆,发生危险。

3、在车上不要到处乱跑,以防汽车刹车时,撞到硬物上。

4、上下车时要从右边,因为左边可能有车开过来。

5、下车时,先要确定后边没有车子来,才可以下车。

三、放学或双休日,选择活动场所活动时,应注意的问题

1、应到没有车辆通行的场地如公园、广场等地方去玩。

2、不要到正在施工的建筑工地上玩耍。

3、不要在离河太近的地方玩,以防掉进河里。

4、不要到小河塘里去游泳。

5、不要在马路上玩耍,既危险,又会妨碍交通。

四、过马路时应注意的安全

1、过马路时要注意观察交通信号灯的变化。红灯亮时,不能过马路;绿灯亮时,也要看清左右确实没有车来,才可以过马路;如果马路过了一半时,信号变了,要赶快过马路。

2、路口一般不止有一个信号灯,应该看哪一处的呢?应该看要穿过的马路对面的那盏信号灯。

3、不要图省事,从隔离护栏下、斑马线以外的马路上过马路。

一、同学们从小养成良好习惯,自觉守法。

大家记得《三字经》开篇的两句话是什么?人之初,性本善

这句话的意思是说: 人在刚出生时,本性都是善良的。

这么懂事,长大以后一定能有作为。孔融长大以后果然成了一个非常有名的文学家。 这个小故事告诉我们,每个人小时候都希望别人都过得快乐。当别人快乐的时候,我们自己也会觉得快乐;当别人痛苦的时候,我们也会不由自主地产生一种同情心理。这是人最初的本性。

人最初是善良的,我们的社会上为什么有坏人呢?

为什么有的人长大以后会变坏了呢?

我要告诉大家:

成长环境、家庭背景、同学朋友等很多方面都有影响。

书读得好,受到善良的教育,自然会认为这世界是美好的.;

书读得不好,受到的教育不良,就会认为这个世界是丑恶的,就会做出对社会有害的事情。

但是也有同学的父母平时不注意这方面的教育,甚至作一些不恰当的教育,比如当两个小朋友都争夺一个玩具的时候,有的家长会让小朋友学会友好协商,互相谦让,而有的家长会让自己的孩子为了玩具去抢、去欺骗别的小朋友。

如果一个小朋友从小就学会去抢、去骗,那么长大以后当他没有生活来源,没有钱的时候他想到的自然就是去偷、抢、骗,他最后的结局肯定是悲惨的。

二、请记住两部大-法:《未成年人保护-法》 、《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

要知道:合抱之木、生于毫木;九层之台、起于累土;千里之行、始于足下。

有这样两个例子:

有一个学生,上小学的时候就不爱学习,老是喜欢和同学打架,考试的时候都是靠抄袭别人的试卷,到他15岁的时候就经常上网吧玩游戏,但父母不给钱,怎么办呢,他想到了向同学下手敲诈钱财。有一天,他在学校操场玩的时候,看见一个同学,就走上前向那个同学要钱,并威胁他说:“你以前跟别人打过架,快拿钱来,不给钱就叫人来打你”。那个同学很害怕,就将自己身上仅有的五元钱给了他。这个学生尝到甜头以后就多次采取同样的方式向不同的同学敲诈、要钱,最后有一个同学的家长到公安局报案,警察将这个敲诈的学生抓获归案。这个学生在接受审判时说道:“我以为向同学们要点钱,不是什么大不了的事,只要我向他们要,他们就给我,我不知道会有这么严重的后果,不知道这是犯法的事,我现在真后悔呀!”最后这个学生被判刑坐牢了,后悔已经晚了。

习惯是从小养成的,我们从小就要养成良好的习惯,遵纪守法,从小事做起,从遵守《小学生日常行为规范》做起。 “勿以恶小而为之、勿以善小而不为”

三、增强防范意识,掌握自救本领

增强防范意识

独自在家的孩子,不要随便给陌生人打开家门;

不要轻易相信他人的哄骗,对陌生人给的玩具和食品等不要轻易接受。 掌握自救本领

要保护好自己,然后求助于成年人,要学会用报警、呼救等方法抵制不法侵害。

不提倡你们去同违法犯罪分子面对面搏斗,比较聪明的做法是遇事不慌,然后设法摆脱或向四周的大人呼救,或拔打“110”报警。

要依靠自己的聪明智慧、机智巧妙地战胜敌人。

能够学法、懂法、守法,奋发向上、健康成长!

都能成为有理想、有道德、有文化、有纪律的一代新人。

小学生安全教育知识讲座

一、路上的安全:

1.行走的安全常识

每位同学必须牢记如下行走安全常识:

指挥灯信号

绿灯亮时,准许行人通行;黄灯亮时,不准行人通行,但已进入人行道的行人,可以继续通行;红灯亮时,不准行人通行;黄灯闪烁时,行人须在确保安全的原则下通行。

人行横道信号灯

推扒车、追车、强行拦车或抛物击车。行走时,哪些情况最危险呢?

(1)横穿马路很容易出危险。

(2)三五成群横着走在非人行道上,这样最容易发生交通事故。

(3)上、下班高峰过后,马路上车辆稀少,因为路中车少人稀思想麻痹。麻痹加麻痹就等于危险。

(4)行走时一心两用,边走边看书,或边走边想问题,或边走边聊天,边走边玩这样做,可能车子不来撞你,你倒自己去撞车子,因此也十分危险。

2.骑车安全

(1)不满12周岁的孩子,不能在道路上骑车。这是交通规则规定的。

(2)不打伞骑车。

(3)不脱手骑车。

(4)不骑车带人。

(5)不骑"病"车。

(6)不骑快车。

(7)不与机动车抢道。

(8)不平行骑车。

最后还要注意,在恶劣的天气如雷雨、台风、下雪、或积雪未化、道路结冰等情况下,也不要骑车。

3.乘车安全

(1)上车前先看清公共汽车是哪一路,因为公共汽车停靠站,往往是几路公共汽车同一个站台,慌忙上车,容易乘错车。

(2)待车子停稳后再上车或下车。

(3)上车后不要挤在车门边,往里边走,见空处站稳,并抓住扶手,头、手、身体不能伸向窗外,否则容易发生伤害事故。

(4)乘车要尊老爱幼讲礼貌,见老弱病残及孕妇要主动让座。

(5)乘车时不要看书,否则会损害眼睛。

二、不要沉迷网络,远离网络游戏。

随着网络技术的飞速发展和普及,计算机网络正以越来越快的速度进入校园、家庭,来到中小学生身边,日渐成为中小学生获取信息、学习知识、休闲娱乐的重要工具。特别是随着校园网络的广泛建设、信息技术课程的开设以及校园外因特网的开通,中小学生上网的人数越来越多。

据统计,目前我国各类网站已有15000多个,网民近2000万,其中,学生占上网总人数的20%。那么,学生上网又是做什么呢?2000年4月1日《北京青年报》在《中学生文秘杂烩网网上生活有滋有味》一文中的调查表明,中小学生上网60.7%的人数在玩游戏,34.1%的人找朋友聊天,20.1%的人关注影视文艺动态,27.9%的人关注体坛动态,27.5%的人看新闻,24.3%的发e-mail,18.6%的人选择软件,5.7%的关注卫生保健信息。可见,目前中小学生上网的主要目的是游戏、娱乐和交友。而且,由此引发了一系列的负面影响,不能不引起我们的思考。

利已主义和实用主义等西方价值观,拜金主义、享乐主义、追求奢侈等腐朽生活方式以及注重感官刺激的庸俗情趣,乘信息大潮汹涌而来。中小学生的思想道德观念还没有成熟,还没构成一个较完整的体系。大量的接受这类信息,势必影响中小学生的思想道德观念趋向,使他们逐渐认同西方民主和西方文化,并对自己民族的自尊心、自豪感产生动摇,进而动摇传统的道德规范和行为准则。另外,网络也是色情、暴-力等文化垃圾生存和传播的土壤。据调查显示,上网中小学生当中,有近八成访问过色-情-网-站。另据《华商时报》报道,我国涉嫌性犯罪的未成年人几乎全部观看到淫秽影碟或访问过色-情-网-站,青少年的犯罪手段也大多来自网络。

2.影响现实人际交往。中小学生正处于青春发育时期,思维异常活跃,他们渴望获得与成年人同等的交流自由。网络正好给他们提供交友的天地。这种交友是以网络为中介,以文字为载体,以虚拟化的交流角色为主体的交友方式,具有间接、虚拟、平等、自由的特点。这种特点使得中小学生可以在网上宣泄自己内心真实的快乐、烦恼、孤独、痛苦。还可以根据自己的喜好扮演一个满意的角色,真实生活中的缺憾可以通过上网制造出的虚拟来弥补。而且网上交流是虚拟的平等交流,可以自由选择交流对象。正是中小学生内心渴望的一种交往方式,极具吸引力。中小学生的性格尚未定型,长期迷恋网上交友,会在一定程度上弱化他们与真实世界的交往能力,严重的还能导致心理疾病,一个重点中学的技术小能手,自从迷上网上聊天后,一天短则二小时,长则四五小时,花费不菲还在其次,问题是竟像换了一个人,回到现实生活中就感到孤独,感到不再适应——不愿再与他人交往。心理学家说:他是患了一种“自闭症”,因为网络世界的“自由度”使他有种错觉,似乎可以不再关心现实生活的冷暖、得失。美国斯坦福大学心理学家研究协会的一份报告指出,在每周上网超过10小时的互联网用户中,有25%人表示他们与家人及朋友呆在一起的时间少了。

方式。经调查发现:常“泡”在网上的青少年,其写字作文、分析综合、评论欣赏的能力,要比接受传统学习的学生差一些。

三、抵制毒品,参与禁毒。

首先我们了解一下什么是“毒”品,如果不了解毒品,那么戒毒就无从谈起。“毒”即毒品:包括鸦片(俗称大烟,是用罂栗果实中的乳状汁液制成的毒品)、海洛因(俗称白面,白粉,是由吗啡制成的一种毒品,为白色晶体)、吗啡(是由鸦片中提取的一种麻-醉-药物),还有甲基笨丙胺、犬麻、可卡因等,这些物品吸食后可麻醉人的精神,使人们丧失意志,数次吸食后就可上瘾成癖,对人体危害非常之大。因此制造、贩卖、吸食毒品均为各国政府所禁止。毒品的危害很大,请看以下案例:14岁的少女禾某,原本品学兼优并擅长书法,2001年因交友不慎染上毒瘾,以卖淫的方法取得毒资。2003年2月被民-警送进戒毒所强制戒毒。禾某在戒毒所中忏悔道:“我真的很后悔,是毒品把我的一切都毁了。”

据说,我们现在某些娱乐场所还供应摇-头-丸,而摇-头-丸是用某些毒品制成的,服食之后,摇头如飘仙,食久会上瘾。总之,我们要进行全民戒毒,全民参与,才能有效地阻止源头,让毒品无藏身之地。那么,怎么戒毒呢?我也有两句话送给同学们:一是了解毒品性质和危害,提高禁毒意识;二是克服不健康心理,培养健全人格。

同学们,以上是我从三个方面同大家讲的有关安全问题,希望你们能认真学习有关的法律知识,预防犯罪,奋发向上,以健康的人生去迎接未来!

小学生法律自述范文

从小养成良好习惯,自觉守法。

同学们听说过这样一句话:“勿以善小而不为,勿以恶小而为之”,意思是说不要以为这件好事太小了而不去做,也不以为这件坏事太小而去做。关键是要养成良好的行为习惯,从小事做起,遵守《小学生日常行为规范》做起。我知道有的同学其实很聪明,但他心思不用在学习上,而是用在调皮捣蛋上,喜欢逞强好胜,有事没事惹一下其他同学,比如别人走路时他突然伸出一只脚将别人绊倒;有些同学喜欢打架,将别的同学打伤;有些同学不爱护公物,故意毁坏公共场所的物品;有些同学以大欺小,没有钱买东西吃、没有钱进游戏室就强行向弱小同学索要等等行为都是法律不允许的,如果情节严重的话就要受到法律的制裁,也就是说你这一逞强就有可能将自己送进牢房。

近年来我们对吸毒青少年儿童的调查分析来看,主要有以下几个方面的原因:

一是对dupin的认知能力差。

不少吸毒青少年儿童在吸毒前对dupin本身知之甚少,甚至无知,对dupin的害处只是道听途说,口耳相传,略有所知,非常肤浅。

二是在不正当的好奇心驱使下而涉毒。

青少年儿童好奇心理强,同时自控能力又差,容易做出轻率的举动。而且未成年人越是禁止的东西越想尝试尝试,结果就是因为这种不正当的好奇心和逆反心理驱使一些青少年儿童染上了毒瘾。

三是交友不慎被拉下水。

在吸毒青少年儿童中,甚至包括一些成年人在内,他们都是因为结交了一些社会上不三不四的人以后,逐渐丧失了正确的是非观和人生观,最终或被引诱吸毒,或因精神空虚,为寻求刺激而吸毒。

四是承受压力和挫折的意志力不强而希望在吸毒中寻求解脱。

法律知识小学生

自己在家遇到有人敲门时,可采取以下措施。

(1)平时一人在家,要锁好院门、房门、防盗门、防护栏等。出去玩耍要关好门窗,千万别忘记锁门,防止盗贼潜入。

(2)钥匙要保管好,要注意把钥匙放在衣服里,不要放在外面,以防坏人跟踪入室。

(3)当有人敲门时,一定要问清来意,对不熟悉或不认识的人,坚决不要开门。特别是遇到有陌生人以修理工、推销员的身份要求开门时,说明家里不需要,请其走开。或可寻找其他借口,请其不要打扰。

(4)当坏人欲强行闯入,可到窗口、阳台等处高声喊叫邻居或去打报警电话吓跑坏人。

2.被人殴打以后怎么办?

第一、设法与才老师或家长取得联系,以便尽快得到救助。

第二、及时治疗。

第三、妥善保管包看病治疗的医院单据和诊断书,以备后用。

第四、及时报案,要报清出事的时间、地点、打人凶手的特征。

3.有人拉你参与打架怎么办?

(1)自己坚决不去。不管这件事和你是否有关,不管矛盾双方和你本人的关系如何,你都不能参与。

(2)设法劝阻。尽自己的最大的能力说服对方,表明打架的危害性。

(3)及时报告。如果劝服不了,就及时向老师、家长或学校门卫、学校领导报告,严重的要打110报警。

4.如果有人抢夺你的钱物怎么办?

一旦遇到这种情况,应当以尽量减少损失、减少皮肉痛苦为主进行对付。遭抢之时,要努力挣脱,尽快逃离,一边跑一边呼喊:“有坏人抢劫呀!”如果挣脱时有物品带不走,如帽子掉地下了,书包被拉住了,就不要顾这些,以自身挣脱为主。挣扎,喊叫,跑就代表着你斗争的勇气。

5.怎样预防被偷盗?

外出时,尽量不要带大量现金;当人多拥挤时,千万不要只顾抢购物品、车票而忽视提包安全,要用手、身体护住财物,并时刻警惕身边举止不正常的人…… 这里还想向大家补充几点是:当你把书包、皮包放在自行车的车筐里,挂在车把上或是夹在后架上时,要把“包”设法与自行车拴在一起,锁起来,要不然,坏人拿着太方便了!到路边买东西千万不要把包放在车上,以免坏人借机偷盗。

小学生的生理和心理正处于发育阶段,身体及心智等各方面并不成熟,是非观念和善恶标准也正在建构之中。因此,加强少年儿童的思想道德、法制教育建设尤为重要和紧迫。小学生通过学法律、讲道德可以约束自己,也可以保护自己。

法律知识小学生

1、在校时间学生不得无故离开学校,有事外出得向班主任请假。

2、学生上课要遵守纪律,要听从老师指挥,特别是体育课、活动课等,应在老师的指导下使用体育器材。

3、课间玩耍不打闹追逐,严禁爬围墙、爬树、爬走廊栏杆、攀校门等。

4、上下楼梯靠右行,不在楼道玩耍,严禁从楼梯扶手上滑下。

5、不喝生水,不买无证小摊的食品,不吃过期或变质食品。

6、不带利器及易燃易爆物品来校,不做危险游戏。

7、午间用膳要服从教师的要求,不在用膳时讲话、嬉戏或做其他事情。

8、注意用电安全,不要乱摸乱动教室、走廊等公共场所的电器设备、开关、插座等。

9、学生放学回家要按时离开学校直接回家,不要在教室、校园内逗留,也不要在街头游逛。

10、上下学要遵守交通规则,过马路时看清来往车辆,要走人行横道。学生乘车一定要遵守交通法规,不乘坐不符合规定的车辆(如摩托车、三轮车、货动车等),不乘坐超载车辆。

1、保持镇静,趋利避害。

2、学会自救、保护自己。

3、想方设法,不断求救。

4、记住四个电话:“119”火警电话、“110”报警电话、“120”急救电话、“122”交通事故报警电话。打电话要说清地点、相关情况、显著的特征。

(一)、课间活动应当注意什么?

在每天紧张的学习过程中,课间活动能够起到放松、调节和适当休息的作用。课间活动应当注意以下几方面:

l.室外空气新鲜,课间活动应当尽量在室外,但不要远离教室,以免耽误下面的课程。

2.活动的强度要适当,不要做剧烈的活动,以保证继续上课时不疲劳、精力集中、精神饱满。

3.活动的方式要简便易行,如做做操等。

4.活动要注意安全,要避免发生扭伤、碰伤等危险。

(二)、游戏时如何保证安全?

游戏是同学们生活中的重要内容,在游戏中也要树立安全观念:

1.要注意选择安全的场所。要远离公路、铁路、建筑工地、工厂的生产区;不要进人枯井、地窖,防空设施;要避开变压器、高压电线;不要攀爬水塔、电杆、屋顶、高墙;不要靠近深湖(潭、河、坑)、水井、粪坑、沼气池等。这些地方非常容易发生危险,稍有不慎,就会造成伤亡事故。

2.要选择安全的游戏来做。不要做危险性强的游戏,不要模仿电影、电视中的危险镜头,例如扒乘车辆、攀爬高的建筑物、用刀棍等互相打斗、用砖石等互相投掷、点燃树枝废纸等。这样做的危险性很大,容易造成预料不到的恶果。

3.游戏时要选择合适的时间。游戏的时间不能太久。这样容易过度疲劳,发生事故的可能性就会大大增加。最好不要在夜晚游戏,天黑视线不好,人的反应能力也降低了。容易发生危险。

(三)、课间活动是应该注意什么?

(1)不要在教室内跑、追逐打闹和做游戏。

(2)不要在门口追逐打闹和做游戏。。

(3)不经老师允许不得出校门。

(4)在校园内活动时不得急跑,不得追逐打闹,不的做恶作剧。在人少的地方活动或游戏,且不要危及他人安全。不要做有危险的'活动和游戏。

(四)、每天上、放学时应该注意什么?

(1)按规定时间到校,到校后立即到教室做好课前准备。

(2)放学时要以班为单位站队下楼,不得私自提前或拖后。

(3)放学时要随队离校,不得私自提前出校门或在校园停留。

(4)出校门后直接回家,不得在路上停留、打闹、游戏或做其它事情。

(5)需要家长接送的学生,如果放学时家长未到,不要独自回家,在电话通知家长后在校园内静静等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