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非法集资排查报告 员工参与非法集资风险排查自查报告(优秀5篇)

时间:2023-09-25 07:38:42 作者:BW笔侠 工作报告

报告是指向上级机关汇报本单位、本部门、本地区工作情况、做法、经验以及问题的报告,那么什么样的报告才是有效的呢?下面是小编帮大家整理的最新报告范文,仅供参考,希望能够帮助到大家。

非法集资排查报告篇一

按照总行关于防范银行业金融机构从业人员参与非法集资的通知的要求,我支行高度重视,并立即行动组织人员再次开展了员工参与非法集资的排查工作。

在接到通知后,我行及时将通知传达到全体员工,要求员工认真领会通知精神,统一思想认识,认清参与非法集资的危害性,并教育广大员工必须严格遵守银行业从业职业操守和行内各项制度,自觉抵制非法集资。

同时加强对开户、支付、结算、重要凭证管理、大额存取款、代客理财等业务及员工行为的排查,防范被非法集资、民间借贷利用,切实防范因员工参与引发的重大案件和风险事件发生。通过此次排查我行未发现员工有涉及社会融资行为。

此次自查是我行组织的第二次非法集资风险排查,一直以来我行高度重视对员工参与非法集资的风险排查,把其视作一项长期工作来抓,进行了有效的组织与安排。

组织员工进行了非法集资相关知识和案例的学习,提高了员工对非法集资的认识,认清了非法集资的危害性。通过对相关法律及《致加西亚的信》、《用心去工作》等图书的共同学习,有效的强化了员工的法律和责任意识,进一步统一了员工的思想。使得员工能够自觉抵制非法集资,并对身边的人进行抵制非法集资的宣传,使更多的人免受非法集资的危害。

1、员工之间形成相互监督,要求既要关注员工工作状况,也要关注员工工作以外的生活情况,最后责任落实到各部门负责人。

要求部门负责人对员工行为定期排查,及时汇报。形成监督的双向结合,对风险进行了有效防控。

2、在春节长假期间,支行领导对员工进行逐一家访,既是对员工的一种慰问,同时也是一次对员工的深入了解。通过家访进一步加强了上下级的沟通,增强了行内对员工工作之外生活的掌握。

组织“不规范经营行为”、“结算工作”、“金融统计工作”以及季度内控全面自查,并形成自查报告,就发现的问题及时整改,有效的提高了内控管理水平。

此次排查虽然结束,但在今后的工作中我支行会继续紧抓“非法集资风险排查”不放松,持续保持案防的高压态势。对员工异常行为进行分析监测,规范员工行为。做到有效预防和及早发现、化解案件风险,为全行又好又快发展提供坚实的保障。

xxx支行

二〇20xx年x月x日

文档为doc格式

非法集资排查报告篇二

2015

年陕西省非法集资广告排查工作方案的通知〉的通知》(咸政办发〔

2015

81

号)文件精神,严厉打击利用广告资讯信息从事非法集资活动,净化市场环境,切实保护人民群众合法权益,维护经济金融秩序和社会稳定。为切实做好我县涉嫌非法集资广告资讯信息排查清理活动,现制定如下工作方案。

全县范围内以报刊杂志、广播电视、网络媒体以及户外广告、传单、手机短信、微信等方式发布传播的涉嫌非法集资广告资讯信息。重点内容包括:

(一)未经有关部门依法批准,以投资理财、代客理财、委托理财、贷款中介、资金周转、信用担保、典当等名义发布传播的涉及承诺保底、快速回报、无风险、高收益内容的理财广告资讯信息。

(二)以股权投资、基金募集、债券发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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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贷、项目开发、公司上市等名义发布传播的涉及承诺高息回报或信用贷款、低息或无息贷款内容的投融资广告资讯信息。

(三)以销售产品或电子产品、委托经营电子商铺名义发布传播的涉及保本、无风险、回购、返祖、转让内容的营销广告资讯信息。

(四)以销售房地产、产权式商铺名义发布传播的涉及返本销售、售后包租、约定回购、销售房产份额内容的地产广告资讯信息。

(五)以农民合作社、民办教育、养老、种植养殖等名义发布传播的涉及高额回报、保本付息、集资或变相集资内容的招商广告资讯信息。

本次排查清理活动分三个阶段进行:

各镇(办)、社区和新闻媒体主管部门组织媒体对有关国家法律法规进行学习和宣传。在学习的基础上,各媒体(包括户外媒体的管理单位)要在规定的期限内进行自查自纠,并自行停发和撤除各类涉嫌非法集资广告资讯信息,并严格业务审查程序,对涉嫌非法集资广告资讯的信息广告一律不得刊登和报道。

各镇(办)、社区、各有关部门认真组织开展本辖区、本行业范围内的排查清理工作,对排查出的涉嫌非法集资广告资讯信息及时清理删除和查处。对未按时限要求主动停止和撤除涉嫌非法集资广告资讯信息的发布者和广告主,由工商部门进行调查和取缔,并根据相关法律法规进行处罚。对含有涉嫌非法集资广告资讯信息的各类户外广告,城市管理部门要限期予以拆除。涉嫌犯罪的,要及时移交公安机关立案侦查。

各镇(办)、社区、各有关部门对开展排查清理活动情况及时进行总结、汇总,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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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前形成书面材料报送县打击和处置非法集资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县金融办)。

县打击和处置非法集资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此次排查清理活动的组织、协调和总结上报工作。

各镇(办)、社区负责组织本辖区范围内涉嫌非法集资广告资讯信息的排查清理工作;

县城市管理局、广电台等部门要加强对媒体广告经营业务的监督、管理和指导。要主动研究涉嫌非法集资广告资讯信息的法律法规,完善相关管理制度,对媒体擅自发布涉嫌非法集资广告资讯信息的行为要及时叫停。同时加大对相关金融法律法规宣传教育力度,增强广告发布者(媒体)的法制观念以及识别涉嫌非法集资广告资讯信息的能力。

县工商局要加强对涉嫌非法集资广告资讯信息的监管和查处。加大对从事贷款咨询、担保管理、投资理财等业务的中介机构的日常巡查和监管力度,坚决取缔无照经营的中介机构。对发现从事非法金融业务活动的中介机构,要发现一起,依法查处一起。涉嫌犯罪的,要及时移交公安机关立案侦查;同时,要加强检查和巡查,设立并公开举报电话和举报邮箱。对清理不到位、不及时、有遗漏的要进行督促,限期整改。对没有停发和拒不撤除涉嫌非法集资广告资讯信息、户外广告的,对发布者和广告主进行调查取缔,加大执法和处罚力度。

县住建局负责对全县规划建筑、房地产行业发布的广告资讯信息进行排查清理;

县农业局负责对各类农民专业合作社发布的广告资讯信息进行排查清理;

县工业发展局负责对全县工业企业领域发布的广告资讯信息进行排查清理;

县教育局负责对教育领域发布的广告资讯信息进行排查清理;

县人行负责对全县银行业发布的广告资讯信息进行排查清理;

县公安局负责对相关部门移交的发布涉嫌非法集资广告资讯信息的犯罪行为进行立案查处。

广告发布者要增强广告审查的法律意识和责任意识,认真履行广告审查义务。在审查过程中,如认为广告中含有涉嫌非法集资广告资讯信息,应当查验有关行业主管部门出具的证明文件原件(金融机构可查验金融许可证,小贷公司可查验省政府金融办批文);若广告主不能提供相关证明文件,应停止并拒绝发布,并主动向行政主(监)管部门报告。广告发布者应全面排查自身员工行为,督促员工洁身自好,自觉抵制非法集资宣传活动。

各镇(办)、社区、各相关部门要统一思想认识,高度重视涉嫌非法集资广告的危害,全面深入、扎实有效开展涉嫌非法集资广告资讯信息排查清理工作,进一步落实《国家行政管理总局、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国家广播电影电视总局、新闻出版总署关于处置非法集资活动中加强广告审查和监管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工商广字〔

2007

190

号),督促指导广告经营者、发布者建立健全自查自纠制度,严把广告审查关口;对排查出的涉嫌非法集资广告资讯信息要及时清理删除,对利用广告资讯信息进行非法集资宣传的典型案例要予以曝光,用事实教育群众,引导群众自觉远离非法集资。

各镇(办)、社区、各相关部门要创新方式方法,鼓励通过新兴媒体扩大排查与宣传覆盖面,增强排查效果;要对重点人群重点地区开展针对性宣传与排查,突出对销量较大的大众生活类、商业信息类报刊、杂志和基层媒体的排查力度。对排查中发现的问题应提出整改方案,落实整改措施;对发现的违法犯罪线索,要依法进行查处。应着眼于长效机制建设,将宣传、排查与整改相结合,杜绝排查过后涉非广告死灰复燃的现象。各镇(办)、社区、各相关部门要指定专人作为联络人,负责与县处非办的日常联系,将活动工作的落实情况,以及工作中的好做法好经验,形成总结材料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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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前报送县打击和处置非法集资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非法集资排查报告篇三

***联社:

根据《**市***农村信用合作联社关于深入排查严密防控非法集资行为的`紧急通知》(****﹝2012﹞***号)的要求,客户管理部作为一个最基层、最前沿的信贷营销部门,积极行动,认真组织,开展了一次全面细致的非法集资行为排查工作,对于严密防控非法集资风险起到了重要作用。

一、全面排查、深挖细究、排除隐患

为进一步加大打击非法集资活动的力度,保护广大群众的合法权益,维护社会稳定,我部门对此次排查工作高度重视、有力组织、严密部署、强化举措,深入开展非法集资风险排查工作。

要求每个人至少对两个同事进行交叉排查,重点关注员工八小时内、外有无异常行为或非法融资行为,尤其是固定客户固定双岗的信贷业务,并签订排查结果承诺书,对所查人员非法集资行为承担一定监督责任。同时,部门整体实行全面排查与重点排查相结合的方法,做到应查尽查,深挖细究,不留死角,排除隐患,确保排查工作落实到位。

二、强化教育、严密防控、防微杜渐

我部门加强了打击非法集资行为的宣传和教育工作,强

化了员工的职业操守和法纪意识,使其自觉远离并坚决抵制非法集资,确保人人都了解非法集资的危害。对存量客户及周边群众进行了非法集资危害性宣传,提高防范意识,促其远离非法集资群体,并建议其积极举报非法集资主体,避免自身及亲朋好友盲听盲信,遭受经济损失。深入细致地做好组织学习,动员各方面可以利用的力量,坚决与非法集资行为作斗争,严防风险,防微杜渐。

通过排查,我部门没有发现员工有异常行为或参与非法集资行为,而此项工作意义深远,为农信社健康良性发展提供了坚实保障,树立了农信社良好形象。

***联社客户管理部

2012年10月9日

非法集资排查报告篇四

6月5日,xx非办下发文件《关于做好涉嫌非法集资风险专项排查工作的通知》(xx非领办〔2020〕8号),全市开展为期两个月的涉嫌非法集资风险专项排查活动。专项排查要求落实行业管理责任、积极稳妥推进、注重源头防控、突出重点、注重实效。各单位高度重视,认真组织,及时上报排查信息。

市公安局组织经侦大队针对非法集资高发领域进行全面清理排查。密切关注非法集资新手法,如“虚拟货币”、“金融互助”、“消费返利”、“文化艺术品收藏”、“养老投资”等。

市工质局牵头对全市投资咨询、财富管理、第三方理财、担保等投融资中介机构进行了拉网式排查。

人行、银监办牵头组织排查网络借贷平台、第三方支付、众筹平台等互联网金融行业企业。

市商务局牵头组织排查私募股权投资、租赁、电子商务、地方交易场所等企业。

市住建局在房地产领域组织各房地产企业开展自查工作。

市农业局通过电话、开会、走访等多种形式对我市400个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开展了排查调查。

市民政局通过突击暗访和综合检查方式对全市公办养老机构和民办养老机构进行了重点检查。

市教育局及时将文件转发相关学校,要求学校做好相关宣传及调查工作。

非法集资排查报告篇五

根据方案,工质局立即向“老妈乐”两店的负责人言之以法,动之以理,要求其立即停止违法行为。并从2020年7月5日起,市工质局和公安局联合执法,每天到两店巡查,监控其退款过程,并做好相关人员的解释工作。

由于前期两家“老妈乐”会员店已经返还的本金及利息合计36.4362万元,实际应退30.6298万元,应退人员92名。目前我市两家“老妈乐”共计退回82名会员会费,共计资金23.9054万元;剩余10人未退费,合计金额6.726万元,其中7人不愿退出,已签署相关责任书,3人在外旅游未归,“老妈乐”负责人已经答应其回来后退款。

在市处非办组织,市工质局、市公安局等处非成员单位的共同努力下,我市“老妈乐”有条不紊地退回了群众资金,避免了群众因经济受损引发群体性事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