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调研土地工作报告(大全9篇)

时间:2023-08-31 15:54:12 作者:文锋 工作报告

随着社会一步步向前发展,报告不再是罕见的东西,多数报告都是在事情做完或发生后撰写的。报告的格式和要求是什么样的呢?以下是我为大家搜集的报告范文,仅供参考,一起来看看吧

调研土地工作报告篇一

按照中央和省、市关于精准扶贫的有关要求,近期,我就永昌县焦家庄乡南沿沟村精准扶贫工作进行了集中专题调研。

一、基本情况

南沿沟村是金昌市列入甘肃省建档立卡的15个重度贫困村之一,20xx年全村贫困面为14%,目前下降到5.2%。该村属祁连山冷凉灌区,耕地面积4726亩,人均耕地约2亩,有9个村民小组649户2394人,其中60岁以上老年人304人,常住人口约占总人口的六分之一左右,基本上为患病人群和60岁以上的老年人。

南沿沟村主导产业为种植、养殖和务工,以务工为主业的约1000人,占劳动力总数的90%以上。20xx年贫困人口收入中种植业收入占8.69%、养殖业收入占13.88%、务工收入占73.22%、其他收入占4.21%。

二、调研过程

这次调研,总体分四个阶段进行,第一阶段,集中调研。我先利用三天时间集中调研了南沿沟村精准扶贫工作,先后走访30多典型贫困户,之后又抽调6人组成工作组,利用7天时间驻村蹲点进行了专题调研,全面了解南沿沟村及97户贫困户的基本情况、致贫原因等。第二阶段,甄别确认。对照国家关于贫困户的确认标准,对97户贫困户逐一进行了甄别确认。最后确定,南沿沟村20xx年全村建档立卡贫困户97户336人,20xx年脱贫64户221人,现有贫困户33户124人。第三阶段,制订措施。针对该村确定了八项帮扶措施,逐项明确了帮扶的主要任务、工作目标、责任单位及责任领导、配合单位和完成时限;针对贫困户逐一制定了帮扶措施,分别明确了脱贫时限、帮扶责任人。第四阶段,集中交办。现场召开面对面集中交办会,属于面上的帮扶措施由政府有关部门认领限期办理,属于贫困户个体的由联户干部认领限期办理,并张贴上墙,挂图作战。

三、致贫原因分析

(一)因病致贫。长期以来,许多村民就近在萤石矿、煤矿务工,因工作环境、防尘条件比较差,患上了严重的尘肺、矽肺、内风湿等职业病,致使劳动能力丧失,就医成本上升。目前,97户贫困户336人中因该类疾病和其他慢性病致贫的占35.07%。

(二)因学致贫。受教育布局调整影响,初中和高中学生全部在县城或金昌市区就读,家长租房陪读现象十分普遍,教育成本大幅增加。经调查,因供养子女读书而致贫的占贫困户的17.5%。

(三)要素缺乏致贫。一是南沿沟村水资源短缺,灌溉条件差,以大麦和小麦为主的种植业收入有限。二是贫困人口中有近90%的劳动力年轻人习惯于首选背矿石、打隧道等传统的苦力型工种,思想观念陈旧,务工技能缺乏。三是贫困农户贷款难问题比较突出,成为制约贫困群众脱贫致富的重要因素。

(四)自然规律致贫。村内留守空巢老人的基本养老方式就是土地养老、社会保障养老,有的连生活自理都很困难,养老问题令人堪忧。由于务工子女收入低,又要供养学生,不仅敬奉父母的生活费很少,而且很少回家探望,致使留守老人经济能力非常微弱,同时内心还承受着对子女的思念以及孤独寂寞的煎熬。

四、精准扶贫计划

(一)开展医疗服务。组织尘肺、矽肺及风湿类关节炎等职业病医疗组,开展职业病普查,提供医疗防控措施和治疗建议,普及职业病防治知识。

(二)开展科技帮扶。一是组织贫困群众参加务工技能培训班,提高创业就业能力。二是组织开展农业实用技术培训,提高贫困农民的种养殖能力。三是组织开展电子商务知识培训,适时建立电子商务平台,发展农村电子商务。

(三)建设完善农田水利设施。维修改造渠道6.4公里,修建蓄水池1个并配套其他设施,发展高效节水灌溉面积3000亩。

(四)发展富民产业。扶持以湖羊为主的舍饲养殖业,新增30只以上养殖户10户以上,优质牧草种植1000亩,为留守农民不离乡不离业增加收入创造条件、打好基础。

(五)实施农村人居环境改善项目。整合农村危旧房改造、贫困户建房等政策,建设40平方米左右居家养老型集中居住点1个,规模50户以上。

(六)建设互助老人幸福院。利用闲置校舍或农宅建设互助老人幸福院,并将运行经费纳入财政预算,每年安排运行经费3万元,逐步探索建立长效运作机制。

(七)积极协调解决融资难题。一是加快推进土地承包经营权、宅基地和农宅确权颁证工作,解决信贷抵押不足的矛盾。二是用活用足涉农贴息贷款政策,为贫困群众提供金融支持。三是采取政府财政资金贴息的方式,为贫困户提供贷款支持。

(八)建立社会帮扶机制。一是引入工商资本进行结对帮扶,将非公企业纳入帮扶单位范围,壮大帮扶力量。二是多渠道募集村级救助资金,提高救助能力。

五、几点体会思考

精准扶贫必须紧扣“重在联、贵在为、深在制”要领,坚持扶真贫、真扶贫,不断拓展内涵和层次,实现由“大水漫灌”到“精准滴灌”的实质性转变。

(一)确保对象精准,解决好扶持谁的问题。底数不够清、指向不够准、针对性不够强是扶贫开发存在的突出问题,必须抓住真实识别贫困、规范建档立卡、实施动态管理、推行挂图作业四个关键环节,把好群众申请关、入户调查关、民主评议关、公示监督关、确认审核关五个关口,做到精确识别贫困户、精确登记造册、精确建档立卡、精确实行动态管理“四精确”,建立“户有卡、村有册、乡镇有簿、县有档、市有平台”的动态数据库,实现底数清、问题清、对策清、责任清、任务清“五清”,从根本上避免普惠政策代替特惠政策、区域政策代替到户政策的现象,提高扶贫效果。

(二)确保内容精准,解决好扶什么的问题。千篇一律、万面一孔是扶贫开发的常见现象,必须因地制宜、因户施策,深入分析贫困村和贫困户的致贫原因,突出抓好基础设施建设、富民产业培育、社会事业发展、易地搬迁、金融支持等扶贫措施,使建档立卡工作与各项扶贫政策相衔接,扶贫措施与贫困现状相对应,确保帮扶到最需要帮扶的群众、帮扶到群众最需要扶持的地方。

(三)确保目标精准,解决好坐标系的问题。紧紧围绕同步建成全面小康社会,抓住突破基础设施的短板、明确基准内容的对标、盯住完成时限的节点三件大事,对照全面小康统计监测指标体系,按照巩固优势指标、提高较好指标、攻坚弱项指标的要求,分层次推进,立体式帮扶,确保如期完成脱贫任务。

(四)确保措施精准,解决好怎么扶的问题。紧紧抓住转变方式、强化“造血”、加大投入、整合力量四个关键,按照“一村一策,一户一法”的要求,逐村逐户量身定制帮扶措施,明确帮扶责任人、帮扶任务、标准、措施和时间节点,做到号准病脉、开好处方、抓出良药,提高帮扶工作的针对性和实效性。

调研土地工作报告篇二

一、认真学习,提高认识

自2019年9月担任调研员后,虽然在工作上的要求,履行职责的要求都有了很大的变化,但对于学习,我能做到思想上高度重视,积极参加委理论中心组和党支部组织的学习,通过各种学习,不断提高自己的思想认识和道德品质,提高自身修养。

二、认真履行职责,做好本职工作

1、协助主要领导分管旅游安全工作。一是适时召开专题会议对全市的旅游安全工作进行安排部署;春节、五一、九运会、国庆等重大节庆活动前,亲自带队深入旅游景区(点)、旅行社、星级宾馆饭店、旅游商品企业进行安全检查和督促。二是强化旅游安全督促检查。九运会(国庆节)前开展“行业安全大检查”和联合大检查行动4次,通过部门协同、重点排查等方式,检查力求做到全面、细致,检查内容不仅局限于旅游重点设施安全,还要涉及特种设备、食品卫生、消防安全、旅行社规范用车等安全工作,通过检查和整改,切实保障游客的生命、财产安全。开展应急演练,提高应急处置能力。9月1日,我委与花溪区政府联合在青岩古镇举行“平安九运”—2019旅游安全事故应急救援演练,大大提高了旅游企业安全事故应急意识和处置能力。此次活动得到国家旅游局副局长祝善忠的充分肯定。2019年全年未发生旅游安全死亡事故,为全市安全生产形势的稳定作出了积极的贡献。

2、认真完成委“四帮四促”活动领导小组委派的驻桃源河景区帮扶任务,全心全意为企业服务,切实解决企业发展过程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

3、积极做好温泉的物探和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的编制工作,目前已通过省国土厅专家组评审。

4、积极做好文化产业园区温泉项目的物探和可行性研究报告的编制工作,目前,此报告已通过省有关专家的评审。

5、认真完成委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6、是能遵守廉洁自律各项规定,自觉用党纪、政纪和法律法规严格要求自己,自觉抵制不[整理得]正之风和贪腐现象的侵袭;始终坚持节俭办事,努力做好勤政廉洁的表率,在用车、住房、生活上没有违反有关规定,没有利用手中的权力为亲属和子女谋利。

三、廉洁自律、警钟长鸣

我虽然已退出委领导岗位,但在廉洁自律方面坚持做到严格要求不放松,遵守省、市有关禁令,遵纪守法,自觉执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珍惜组织上对我的培养和关爱,做到廉洁自律,警钟长鸣。

调研土地工作报告篇三

近些年来我院在审理地产案件中,不断遇到村委会利用集体土地建住宅楼卖给本村以外的村民和城市居居而产生的房屋买卖纠纷案件,这类案件具有涉及面大、人数众多、法律规定不甚明确的特点,还涉及小城镇建设的政策导向与有关法律规定的冲突问题。因此,如何正确把握法律与政策的关系,维护好本地区的社会稳定,妥善处理此类纠纷,需要认真探讨。

4、原南京市大厂区葛塘镇人民政府颁发的“江苏省村镇工程建设许可证”。四个村在出卖3000多套房屋的形式上都采用了与购房者签订“委托建房协议”的方式。“委托建房协议”的主要内容也都明确规定了村委会享有土地的所有权,购房者享有土地使用权和房屋的所有权。在本院所审理的此类房屋买卖纠纷案件中,所有建成的住宅楼也都经过了工程质量的验收,并领取了建筑管理部门颁发的质量合格证书。在审理此类案件过程中还发现,凡已付清房款的购房者,村委会均按协议的约定为其办理了“村镇房屋所有权证”。四个村的73幢住宅楼都与原大厂区的城区房屋或住宅小区毗邻,四个村住宅楼所占的非耕地也与原大厂区城区的国有土地接壤,住宅楼的配套建设、物业管理均已达到一定的水平。

1、认为“委托建房协议”名为委托建房,实为房地产开发经营,而村委会不具有房地产开发经营的资格,集体土地亦禁止从事房地产开发经营,故应认定“委托建房协议”无效。

2、有条件的认可“委托建房协议”有效,即购房者是本村村民的,双方签订的“委托建房协议”有效,凡购房者是外地农民或城市居民的,“委托建房协议”无效。

3、应当认定“委托建房协议”合法有效,因为委托建房与房地开发有着本质的不同,不应将小城镇开发建设与城市房地产开发经营混为一谈。“委托建房协议”的产生有其政策背景即小城镇的开发建设,委托建房协议的效力如何确定,关键是看建房有无规划、有无立项、有无审批、有无许可,如果村委会履行有关的法定手续,取得了相应的权利就应当认定“委托建房协议”有效,本区法院审理的集体土地建住宅楼的案件中的村委会均办理了相应的手续,故应当认定协议有效。

1、集体土地上所建的住宅楼均经政府有关部门的审批,且有关政府部门具有相应的职权,如大厂区土地管理局所批准的9.8亩非耕地用于中心村工程建设就符合《土地管理法》有关管理主体和职权的规定。

2、本区集体土地建设的住宅楼在审批的程序上符合国务院《村庄和集镇规划建设管理条例》的规定。

3、集体土地上的委托建房与城市房地产开发有着本质的不同。委托建房协议的形式与国家倡导的小城镇开发建设的政策有着密切的联系。小城镇的开发建设自应遵循一整套的法律、法规的规定,而不应套用《城市房地产管理法》的规定来调整小城镇的开发建设。

4、假若认定“委托建房协议”无效,将造成本辖区范围内社会秩序的极大混乱,也会造成社会财富的极大浪费。本院已审理的案件虽少,但是,这些案件的审理结果,对3000多套房屋的购房者有关集体土地上住宅楼买卖的法律关系的稳定与否具有决定性的意义。如果认定委托建房协议无效将会影响众多购房者集体土地上住宅楼买卖的法律关系的稳定,将可能引发大规模的诉讼,从而影响社会稳定,认定委托建房协议无效也必然造成社会财富的浪费。

5、购房者主张“委托建房协议”无效只是诉讼策略,并非真正的目的。审理此类案件中,还发现一部分被告主张“委托建房协议”无效的真正目的不是要退回房屋要回购房款,而是想通过主张“委托建房协议”无效来与村委会讨价还价。另外,主张“委托建房协议”无效的内在理由,是认为我国现行的土地管理法律、法规是限制集体土地使用权流转的,之所以限制集体土地使用权的流转,是因为如果允许集体土地使用权流转将会导致农村耕地的大量流失;导致农村廉价土地冲击城市房地产市场。对这种理由,我们认为限制土地使用权流转恰恰是造成农村耕地流失的一个重要原因。大家知道在1998年修订的土地管理法施行前,土地收益实际是由市、县政府享有,而市、县政府又拥有土地征用审批权,为获取更多的土地收益,一些市、县政府往往滥用审批权违法批地、乱占耕地、浪费土地的事实大量发生。1998年土地管理法确立了土地用途管理制度以后,我国已经具备了保护耕地的法律基础。如果土地用途制度得以有效实施,即使允许集体土地使用权流转也不会造成耕地的流失。本案的土地审批虽是发生在1998年以前,但土地的审批手续与1998年以后的土地用途管理制度的规定较吻合,审理此案应当考虑这一情况。还有放开集体土地使用权流转确有可能冲击城市房地产市场,使政府减少大量的土地收益,但是,从长远看允许集体土地使用权流转有利于国家和社会利益。农村集体土地如形成市场可以和城市土地市场并存竞争,有利于发挥城市、农村各自功能的优势。近年来越来越多的人赞成放开集体土地市场。梁慧星先生在《中国物权法草案建议稿》中就持此观点。但是我们阐述这些理论并不是要突破现行法律规定,而是认为在现行法律框架下,对于小城镇开发建设过程中的集体土地建住宅楼的效力认定宜宽不宜严,法院在审理这类案件中只要查明住宅楼工程项目有立项批复,有土地使用审批、有建筑许可,且批准部门是在其职权范围内行使审批权(包括事后补办了有关手续)就应认定“委托建房协议”有效。必须指出的是在小城镇建设过程中,有些地方确实存在不规范的问题。这在我院审理的此类案件中也有所反映。但是这些不规范的做法自1999年1月1日新《土地管理法》实施以后已经得到遏制,小城镇建设步入了正规。在我院处理的集体土地上建住宅楼都是小城镇建设早期由于不规范所遗留的问题,并不是这类问题还在延续,如果对“委托建房协议”作有效认定会对不规范的小城镇建设起负面影响,法院审理时应当谨慎的认定“委托建房协议”的效力。如果对不规范的小城镇建设不起负面影响的效果,那么从合同法的角度也应当认定“委托建房协议”有效。基于上述理由,本院对这类案件中“委托建房协议”的效力作出了合法有效的认定。这样处理取得了良好的社会效果。

调研土地工作报告篇四

农村土地实行有序流转,是稳定完善农村土地承包关系的重要环节,也是农业现代化建设的必由之路。当前农村工作的重点是解决“三农”问题,其核心是农民增收问题。农民增收问题解决的好坏,直接关系到当地的发展和社会的稳定。

全乡总面积224平方公里,占全县国土面积的8.44%,全乡共12个行政村,127个村民小组,3474户,人口15356人,其中农业人口3361户,14904人,城镇居民人口113户,452人;全乡农田面积12205亩,人均占地0.9亩;土地面积18188公顷,人均1.4公顷,以丘陵山地为主,占总面积的98.8%。

1、流转主体由个体向多元化转变。过去的土地流转主要是在本村或者隔壁相邻村的农户之间进行,经营主体大多是单一的农户。随着农业结构逐渐调整和现代农业的发展,一些原来的种养大户逐渐扩大经营规模,而且吸引了一些外来投资人员,涌现了新的专业大户。

2、流转收益由低收入向高效益转变。随着农业费税取消,农户的土地流转收益逐年攀升,流转价格从当初无偿代耕,到目前每亩500—1000元,越是种植条件优越、效益高的地方流转价格越高。从调查了解的情况看,流转土地,特别是集中连片流转用于种植果树较多,用于粮食或其他作物种植的较少。

3、流转面积由零散向集中连片转变。以前是小范围零散流转,现在是由点带面,把相对集中成片的零散土地面积都集中有效利用起来。

4、流转用途由单一向多元化转变。过去的土地流转主要用于种植农作物,现在除了种植农作物之外,还有用于养殖业等。

根据目前乡的情况,流转方式主要以转包和出租为主,转让、互换为辅。土地流转的方向主要有四个:一是流向外来果业种植户;二是流向专业承包户,比如竹制品加工企业;三是流向养殖户;四是流向一般农户。

规模经营的优点:有利于土地资源的优化配置,合理利用土地,不浪费土地;有利于改变粗放型生产经营,提高科技化管理,降低生产成本;有利于培养新型农民;有利于引进外资,带动当地经济发展;有利于转变生产经营模式。

取得的成效:一是适度土地流转带动了当地经济发展,比如我乡通过土地流转,开办了果品加工厂8个,促进了农村就业。二是柑橘脐橙果业的连片规模化种植,方便果农统一管理,采用科学的管理方法(例如果园滴灌工程,减少水资源浪费,方便施肥;铺设打药管道,方便喷施农药)节省人工成本,提高经济收入。同时也方便外来采购人员联系果农,成片销售。

土地流转是农业农村经济体制改革深入发展过程中出现的新事物,是经济社会发展到一定阶段的必然产物。在实际运行中农村土地流转也面临着一些困难和不容忽视的问题。

1、目前可流转的土地极为有限。是典型的山区乡镇,同时又是果业乡镇,东江源头乡镇,可利用的土地极为有限,目前可利用的土地均已种植果树,加之又是东江源头,出于生态环境保护需要,对山林土地等进行了禁开或限开。

2、种养大户偏少,流转愿望不强烈。乡目前缺少具有现代经营理念的致富带头人。真正懂经营、善管理、有带动作用的带头人少。也有的受资金、技术等,限制了规模经营的进一步发展,流转愿望不强烈。

3、土地流转机制不健全。一是流转程序不完善,没有形成完整规范的流转程序,多为口头协议,统一规范具有法律效力的书面合同少。二是流转制度不健全。流转没得到有关单位监督,没有建立起规范的土地流转档案,土地流转发生纠纷处理难度大,缺乏法律保障。三是农村土地流转合同的签订不规范。表现在面积不实、土地流转期限超期、承包费没有考虑物价变化因素等方面。

4、观念落后,思想守旧。有些农民观念陈旧,顾虑多,风险意识差。在现行的政策下,农民进行无代价生产经营的同时,还可享受国家的惠民补贴,怕土地流转出去,自身的利益受到损害,不愿流转。存在许多顾虑:比如流转协议没有统一规范,缺乏第三方责任担保,期限流转的,担心对土地资源的破坏,无法耕作利用,不确定国家对土地资源政策性的变动,失地后的生活保障。

1、加强政府规范化引导,积极宣传;

3、健全农村社会保障体制,消除农民失地的后顾之忧;

4、加大金融扶持,对规模化生产的农户,进行经济扶持。

5、提供技术支持,无论是发展种植业还是养殖业,在一定程度上提供技术指导服务,开展职业技能培训,提供就业和创业指导。

调研土地工作报告篇五

2004年5月,国土资源部要求各级国土资源管理部门,要准确把握运用土地政策参与国民经济宏观调控的力度和时机,逐步学会运用土地政策为宏观经济“加油门”、“点刹车”,加强土地市场建设的调研报告。作为国土资源管理参与宏观调控平台的土地市场建设的培育与规范,无疑象一只“无形之手”,对地方经济的发展起着至关重要的作用。只有深刻认识我县在土地市场建设发展中存在的不足,有效运用好土地市场这只“无形之手”,建立起市场配置资源的长效机制,实现政府对土地资产的有效调配和集中统一管理,才能发挥出国土资源参与宏观调控的积极作用。

一、我县土地市场建设回眸

我县地处豫西山区,工业基础薄弱,城镇化水平不高。近年来,为加快城市建设步伐,县委、县政府按照“巩固完善老城区,强力开发北城区”的基本思路,投入大量资金,对老城区道路、通水、排水、绿地、路灯和各类市场基础性设施进行了大规模的改造,逐步建立了以红旗大道、李贺大道、锦屏大道、滨河路、红旗广场、北城区中心广场、滨河游园为亮点的“四路两场一园”的城市新格局。2002年,县政府又投入大量资金进行小城镇建设,极大改变了乡镇面貌,促进了乡镇经济的健康发展。政府在基础设施建设上的资金投入,增强了城市的服务功能,城镇地价水平明显增高。这部分升值的地价本应由政府收取,最终回归社会用于城市建设再投入、再升值,但由于土地市场建设不规范,城市大量的土地掌握在用地者手中,一些单位和个人正是看到了土地的潜在价值,在土地使用制度改革中钻空子,最终成为政府投资土地上的最大受益者,作为投资者的政府却没有得到应得的回报,造成了国有土地资产的白白流失。

为了强化政府管地权威,使政府高度垄断土地一级市场,国务院《关于加强国有土地资产管理的通知》(国办发15号)文件下发后,宜阳县人民政府及时下发了《关于实行建设用地五统一的通知》(宜政文61号),明确了征地是政府的专有权利,禁止用地单位与农村集体经济组织自行协商用地,对建设用地实行统一规划、统一征用、统一开发、统一按项目供地、统一管理。县政府根据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和城市规划,制定土地利用年度计划和年度规划,控制建设用地供应总量,按照合理配置、有效利用土地现状的原则,编制建设用地区域的详细规划,确定开发强度、地块用途,统筹安排各类建设用地。建设单位需要使用农村集体土地的,由县人民政府按照土地利用年度计划实施统一征用,根据建设用地的位置、用途、数量制定征地方案,每年分批次上报,经批准后,依照有关规定和法定程序,对被征地单位予以补偿,向用地单位供给土地。政府统一征地,实行一个渠道进水,从源头上扭转了土地需求决定供给的被动局面。此举严格控制了建设用地总量,既保护了耕地,又能保证被征地农民的补偿费及时足额到位,不损害农民的利益。而且良好的用地环境吸引了众多商家来宜投资建厂,兴办企业。先后有洛阳龙羽宜电有限公司、洛阳恒基铝业公司、洛阳热电厂、黄河同力水泥集团等企业落户我县,县国土局服务国家、省、市重点建设项目及一般建设用地项目达15个,提供土地3000余亩,达到了政府管理土地“一个龙头出水”的目的,为我县经营城市土地打下了坚实的基础,促进了县域经济的发展。为规范土地市场秩序,我县开展了土地隐形市场的清理整顿,县国土局在纪检委、纠风办、公、检、法、司、城建、房管等部门的密切配合下,对全县范围内未经批准擅自转让、出租、抵押划拨土地使用权或改变用地性质的单位和个人,依法进行了收缴土地出让金和罚款的处理。共查处土地隐形交易80余宗,补缴土地出让金160余万元,把土地使用权交易纳入了依法管理轨道。与此同时,县国土局积极借鉴外地经验,大力推行土地有偿使用制度,在推行经营性用地招标、拍卖、挂牌出让等方面进行了尝试,努力建设土地有形市场,但因种种原因,效果并不明显。

二、我县土地市场的特点

(一)政府对土地一级土地市场实现了高度垄断

我县在对建设用地实行“五统一”管理之后,政府调控土地一级市场的能力增加了,“一个龙头进水,一个龙头出水”的格局基本形成。“要用地找政府”的政策,有效遏制了用地单位与村、组私下交易、协商用地的行为。特别是北城区建设的用地秩序得到规范,区域发展所需的建设用地,严格按照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城市建设规划及《北城区详细控制性规划》来调配,杜绝了违法用地,减少了因用地问题而引发的群众上访事件的发生。

(二)土地市场机制不健全

随着我县固定资产投资的逐年增高,由此带动了百业兴旺,也增加了土地的需求量。在土地市场的建设上,存在许多不足之处,主要表现在:一是政府调控土地市场的力量薄弱,应该由政府掌握和调控的城镇建设用地供应量、闲置、存量土地的数量,没有实质性的掌握和控制在政府手中。二是对旧城区存量土地的盘活,以及实现土地集约利用上,缺乏行之有效的措施,三是土地收购储备机制不健全,没有成立以政府为主导的专门的土地收购储备机构,对县域闲置、低效应纳入储备库的用地,仅限于“预储备”。政府手中的土地和资金不充足,无法对土地市场进行有效的调控,土地资源的价值就不能够充足的显现。

(三)招拍挂出让效果不明显

近年来,我县虽然尝试了对经营性用地采用招拍挂方式出让土地使用权,但由于土地有形市场未建立,各项土地市场机制不健全,经营性用地招拍挂的效果并不明显。据不完全统计,近两年以挂牌方式出让的土地使用权有5宗,面积34.23亩,挂牌成交价132.88万元,政府基本无收益。相对于其他市县(区)来说,明显处于落后状态。应该在一级市场出让的土地及收益,没有集聚到政府手中,也因此造成了土地市场的不稳定,开发商对地价的水平、土地成本、土地供应量、规范获取土地的途径的认知度较低,一方面给不法开发商造成了可乘之机,土地隐形交易的现象依然存在;另一方面,在一定程度上扰乱了土地市场秩序,降低了政府应有的威信,还影响到投资商的信心。

三、规范土地市场建设的意义

(一)有利于政府宏观调控

作为政府部门要根据经济社会发展计划和各项专门的规划开展建设活动,必须进行有效的管理和调控。土地市场作为基础环节之一,作为社会的基本资源和财富的配置场所,必须按照法律和法规进行规范。规范和有序的土地市场有利于政府对土地资源和社会资源以及经济建设的宏观调控。特别是宜阳县耕地少,耕地后备资源又较为缺乏,但加快城市建设步伐的大气候又不得不占用耕地。因此,只有规范土地供应渠道,才能够有效保证全县的建设用地需求和粮食生产安全,也才能保证可持续发展有较为充足的土地资源。

(二)有利于节约土地资源,实现集约利用

对投资者来说,在规范管理的环境下,越是公平取得的资源包括土地,越是会全力以赴地加以利用,绝不会粗放利用,更不会让它长久闲置,调查报告《加强土地市场建设的调研报告》。特别是宜阳县正处于城市化、工业化的进程中,耕地的减少伴随着城市化、工业化的进程是成正比例的,建设用地的增加是不可避免的。工业化是消耗自然资源、原材料的过程,所以建立资源节约体系是完全必要的。但是,要实现在集约用地的同时,保障建设用地的需求,就必须建立由市场主导配置资源的长效机制,实现对土地资产的有效调配和集中统一管理,最终使国家受益、企业和个人投资者受益。

(三)有利于增加财政收入

相对于各级财政而言,土地收益是十分可观的。如河南省方城县,在1992年就开始以拍卖的形式出让土地使用权,开创了河南省土地拍卖的先河,也因此获得了巨大收益。在敲响土地拍卖“第一锣”后的两年间,方城县拍卖出让城区国有土地使用权8.4万平方米,收取土地出让金2100万元,先后用这笔资金开通新街道11条,吸纳近2.5亿元的资金建厂办店,发展新的工商业服务项目。而这一切都是在财政不拿一分钱的情况下实现的,政府真正尝到了运作市场机制配置土地资源的甜头,走出了一条以地生财、聚财,以财建城、建市,促进经济繁荣发展的新路子。

(四)有利于为城镇建设筹集资金

我县的经济基础薄弱,政府的财政力量极为有限,难以筹措大笔资金搞基础设施和市场建设。在土地市场方面,大面积供应熟地很困难,如果等待一切条件成熟再发展,那就会使宜阳县的经济发展水平与其他各地的距离越来越大。所以,增强区域自身的造血功能,增强自身的发展能力十分重要。土地资源的潜在价值,是通过市场途径来体现的,土地市场的正确运作能起到至关重要的作用。随着城市建设的发展,环境的优化,区位优势的逐渐显现,能够带动宗地价格的上涨。同时,每宗地的投资者,不仅仅投资购买了土地使用权,更为重要的是,他要继续投资搞基建、搞经营,这样就在获得土地使用权后,再投入数倍于土地出让金的建设资金,无形中又带动了区域经济发展。如滨河公园的绿化及基础设施完善后,周边地区的地价明显高于其他地区,在其周围从事饮食、娱乐等经营的投资者不计其数,逐渐形成了一个新的市场繁荣区。据宜阳县城镇国有土地资产评估显示,我县现有国有土地资产总值为33.22亿元,如果经营管理得当,就会为城镇建设提供充足的资金。

四、关于培育和规范土地市场的建议

(一)建立以政府为主导的土地收购储备机制

一是成立土地收购储备中心。该中心代表政府实施土地收购、储备和出让工作,将分散在各土地使用者手中的土地聚集起来,纳入土地储备库,统一归政府调配。并通过招拍挂等形式有计划的出让供地,从而盘活土地资产,促进土地交易市场规范、有序健康地发展。

二是加大对土地收购储备的资金注入。土地收购储备的主要问题是资金问题,要收购土地,必须有一定的资金作支撑。作为土地收购储备的主导部门,政府可先支付一部分启动资金,也可以以土地抵押的方式向银行贷款,土地部门也可自筹资金,然后通过招标、拍卖出让土地收回投资,政府也可增加收益。

三是加大土地收购储备和开发力度。土地储备的目的是调节市场供应,政府手中只有掌握大量的土地,才能实现以市场配置土地资源,以供给引导需求。对土地的收购储备,可以采取以下三种方式:一是实物储备。对国有企业改制、旧城改造和新增建设用地中商品房开发和经营性项目建设的土地,以及政府应依法收回、收购的土地,实行实物储备,纳入土地储备库;二是规划红线储备。按照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和城市建设规划以及城市建设需求,对划入城市规划区范围内的土地实行红线储备,严格按规划供地。特别是对城市规划范围内的经营性用地,严格以招拍挂出让方式供地。三是信息储备。对不急于收购储备或受财力限制一时无力进行资金收购的地块,采取信息储备,待时机成熟时,有计划的收回、收购、开发、出让。

在储备用地的同时,土地收购储备中心要在县计划、城建、财政等部门的配合下,加大土地开发力度,将储备生地变为熟地后,有计划的推向市场。通过政府部门一个“口子”向市场供地,强化政府在土地供应上的主导地位,明晰城镇土地的产权关系。

(二)大力推行土地使用权招拍挂出让制度

一是坚持土地市场的高度统一。对旧城区的经营性用地以及北城区控制性规划范围内的经营性用地必须纳入县政府统一供应渠道,实现一个“口子”向市场供地。

二是加大土地拍卖出让力度。我县目前对经营性用地主要采取挂牌出让方式,在一定程度上消减了开发商参与竞价的积极性。所以,在经营性用地公开出让方式上,要把握住拍卖出让方式的优势,由挂牌报价演变为现场竞价,激发开发商的投资积极性。并通过正确的引导,使开发商认识到,在土地市场的竞争中,谁率先进入市场,谁就赢得了主动权,只有通过招拍挂方式,才能依法取得土地使用权。同时,把招拍挂出让方式逐步引向深入,由商业用地逐步发展到工业和居住用地,对除法律规定可以进行划拨供地以外的各类用地,逐步尝试全面推向市场,增加政府收益。

三是加强地价管理。对所有的土地在出让、转让、出租、抵押之前,必须经过地价评估交易中心评估作价;特别是对经营性用地要按照标定地价,确定宗地的最低价格,防止出让价格过低。然后,通过竞价方式,提升土地的产出效益。

(三)建立土地有形市场,创造良好的土地市场环境

一个地方投资环境的好坏,关键看这个地方的经济环境和市场环境,也要看政府部门是否为用地者营造了一个良好的土地市场环境。所以,要实现由市场配置土地资源,由市场选择土地使用者,由市场决定地价,就必须建立土地市场交易场所,公开交易信息,增加交易机会,降低交易成本,保证交易顺畅,接受社会监督。政府只有采用适应市场经济的全新定位,才能为经营土地提供良好的外部环境。

(四)严格按计划、按规划供地,控制建设用地供应总量

要保障土地资产管理和土地市场建设的健康发展,只有依法用市场机制供应土地。国土资源部颁布的《招标拍卖挂牌出让国有土地使用权规定》,明确规定了土地供应要公开供地计划、公开出让土地信息、公开集体决策、公开查询登记资料、公开竞争和公开结果,这是供地必须遵循的原则。所以,在土地供应上,必须严格控制建设用地供应总量,要按规划、按计划供地,任何建设用地必须安排在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确定的建设用地规模范围内,将耕地转为建设用地必须符合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和年度计划。严格界定有偿和划拨范围,该有偿的有偿,该划拨的划拨,利用经济的、法律的、行政的手段,引导用地行为从粗放型向集约型转变。同时,牢固树立保护耕地、集约用地的意识,着眼于存量土地的整理和盘活,重点立足于城乡结合部的土地整理、旧城区的土地改造。虽然在旧城改造上需要投注大量资金,但从长远来看,也提升了旧城区的土地价值量。在北城区的开发上,要以战略的眼光,合理确定北城区的土地利用结构,要按照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和城市建设规划供地,防止城市盲目向外扩展,做到既有量的控制,又有结构的变化;对县域工业用地,要留有一定空间,根据区域发展战略,注重投资强度,提高产出率。

土地作为城市最大的资源性资产,这个资产经营的好坏,直接关系到城市的建设和发展。只有以科学的发展观为指导,使合理用地、集约、节约用地变成实实在在的行为,在土地市场建设和发展中,积极探索,改革创新,着力搭建以人为本,公平竞争的用地平台,建立更加规范有序的土地市场秩序,才能走出一条新形势下用好土地资源,经营土地资产,服务县域经济持续健康发展的新路来。

调研土地工作报告篇六

土地是农业发展最基本的生产资料,也是农民最基本的生活保障。改革开放以来,实行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使农村土地的经营权从所有权中分离出来,曾极大地促进了农业和农村经济的发展,但随之也产生了一些矛盾与问题,近年来显得尤为突出。随着农村改革发展的快速推进,在稳定家庭承包经营的基础上,以市场为导向,坚持“依法、自愿、有偿”原则,鼓励土地合理流转,是整合农业生产要素、促进农业产业化发展的有效途径,是促进农业专业化、规模化经营的现实选择,将有力推动我县农业产业化发展和城镇化建设进程。

(一)流转方式多样化

从全县土地流转情况来看,转包、转让、出租、入股等多种流转方式并存。

一是转包(含代耕满一年的),大部分外出务工家庭采取了这种方式。即原承包户将承包地全部或部分转包给转入户,转包条件和利益关系双方达成口头协议,也不经过发包方,只是一年一定一结算。具体数据暂时无法统计。这种流转期限的不固定性,容易造成转入方的短期行为,对土地进行掠夺式经营。

二是租赁,采取这种流转方式全县共登记1983亩。如李家河乡青龙嘴村、干坝村,高罗乡九间店村、埃山村470户农民将736亩土地承包经营权出租给楚天林木公司建立贡水白柚基地;晓关乡茶叶加工大户龙维民等人在中村坝村租用土地,建立优质茶叶基地200亩。农户每年可从中获得350—500元/亩的租金收入。采用这种流转方式,让转出方收入比较稳定,但未考虑到价格因素给收益所带来的影响。

三是入股,登记面积1919亩。如李家河乡酉源蔬菜专业合作社吸收青龙嘴村100户农户400多亩土地入股,建立蔬菜基地,仅种植大头菜一项,农户每亩可获得800元纯利。这种流转方式,将农民与企业(合作社)联成利益共同体,农民受益较大,但其收益受企业(合作社)的经营状况影响较大,农民对此持观望态度。

四是转让,登记面积274亩。如万寨乡移民通过转让从当地农户手中获得土地承包经营权,从而拥有稳定的生活来源,当地农户在转让土地承包经营权时,已经有比较稳定的非农收入,通过转让土地承包经营权后,又得到了经济补偿用于扩大二三产业。通过转让,解决部分土地二轮延包后移民搬迁无土地耕种的问题,维护了社会稳定。

(二)经营模式多元化

一是专业合作社经营模式。全县共有各类农村专业合作社 54个 ,其中种植业专业合作社49个。如李家河乡二虎寨村精品柑桔白柚专业合作社,流转500多亩土地用于规模经营。

二是农业公司化经营模式。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围绕建立农产品原料基地,采取公司+基地+农户的形式组建有限责任公司和股份有限公司。如楚林白柚公司流转土地736亩建立白柚基地,科星有限公司流转270亩发展苗圃基地。

三是专业大户经营模式。全县种植面积在50亩以上的经营大户50多户,流转面积达4000多亩(流转面积末完全登记)。如李家河乡燕子溪村农民朱道,流转土地80亩,用于种植柑桔。

(三)发展效果明显化

近年来,随着农村劳动力向二、三产业转移,农村土地流转规模不断扩大,几十、几百亩集中成片流转呈上升趋势。农村土地合理流转,促进了土地资源的优化配置和合理利用,提高土地产出率。

从调查的情况来看,业主把土地主要用于发展果园、蔬菜、药材和农产品深加工原材料生产基地,对发展适度规模经营,推进农业产业化发展起到了示范作用。如李家河乡二虎寨村村民谭绍荣,20xx租赁土地340亩建立白柚基地,今春遭受冰冻灾害后仍然采摘白柚两万多个,进入丰产期后,年均可采摘白柚20万个,收入可达30多万元;种植大户黄禹福,在椿木营乡租赁土地120亩种植蔬菜,除去租地费用人工工资等成本,每亩获纯利1500元,带动周边农户200多户,发展蔬菜2800多亩。目前,在大户示范、基地带动下,全县已发展烟叶 72990 亩,茶叶 78390亩、水果 95130 亩,药材 53280 亩,农业产业化已初显规模。

1、思想认识不到位,思想观念亟待转变。一方面,部分干部存在怕麻烦的思想,不愿意引导农民进行土地合理流转,对土地合理流转的重要性和必要性认识不到位。另一方面,许多农民对土地的所有权、承包权和经营权三者之间的关系模糊不清,对土地流转的相关政策了解不多,担心因流转而失去承包权和收益,宁可粗放经营,也不愿轻易流转。

2、流转机制不完善,流转信息不畅通。缺乏中介服务组织和土地流转平台,土地流转的供求信息不能及时有效沟通,转出方找不到转入方,种植大户和产业业主难以集中成片流转。

3、盲目注重当前利益,随意改变流转土地农业用途。有的借土地流转之名随意改变土地的农业用途,基本农田不能得到有效的保护;有的流转耕地未能落实相应的复耕措施,掠夺式经营方式仍然存在。

4、缺乏相应的资金政策配套,土地流转需求动力不足。农业生产投资量大,农作物生产周期长,见效慢,当前农业规模经营缺乏相应的资金、政策配套,难以调动生产大户进行规模经营的积极性,阻碍了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的步伐。

5、 转移劳动力就业不稳定,影响了农村土地流转进程。目前,土地对农民兼有生产和社会保障双重功能,当农民非农就业能力低时,种地仍然是农民谋生的首选之计。即使进行流转,期限也比较短,导致有的转入方采取短期经营行为,耕作、施肥、投入等不合理,难以形成适度规模化经营和产业化经营。

(一)搞好宣传发动,统一思想认识

认真学习、宣传、贯彻党的十七届三中全会精神,围绕“烟、茶、畜、果、药、菜”六大产业的发展,坚持“依法、自愿、有偿”原则,加强对土地流转的正确引导,破除基层干部“怕找麻烦”的顾虑;加强土地流转政策的宣传,引导群众转变“自给自足”的生产理念,树立“规模经营、共同发展”的思想;加强土地流转典型事例的宣传,创造良好的舆论环境。

(二)建立服务体系,规范流转行为

推进土地流转,发展土地适度规模,应建立“政府搭建平台,业主选准项目,中介搞好服务,农民共同发展”的土地流转体系。

1、建立健全组织领导体系。坚持以产业为依托,以业主为主体,发展土地流转中介服务组织,搭建土地流转交易平台,做好土地流转政策咨询、信息发布、供求登记、土地评估等服务工作,为土地流转提供全程服务。

2、建立健全政策支持体系。制定相应的激励措施,在资金、技术、税收等方面给予优惠。一方面,引进有实力的农业龙头企业、种植大户、社会资本到我县投资经营,另一方面,培育本地懂技术、有管理经营能力的种植能手承包经营。如对连片成块进行土地流转和规模经营的农用地,建议将其优先列入土地整理、基本农田建设等项目中去,对经营业主按其经营规模的大小给予一定的奖励扶持等,提高其规模经营的积极性,从而推行土地产业化、规模化、集约化经营,发展现代农业。

3、建立健全监督管理体系。首先要规范土地流转合同文本,确保流转双方利益得到有效保护,不形成遗留问题,维护社会稳定。在现有流转合同的基础上,建议将土地流转费用以实物为参照物进行折价,可以避免因物价上涨或下跌而导致流转双方利益受损的现象出现;明确土地流转后到期还地于民时,归还的方式、面积等,解决土地流转整理后原有土地四至界限被打乱而无法复原的问题。其次加强土地流转后用途的监管。相关部门要做好协调配合,对流转后擅自改变农用地用途的,要坚决予以打击,保护耕地资源。三是建立健全农村土地流转档案,努力做好档案信息管理的完整、真实。

4、建立健全调解仲裁体系。流转主体、方式、期限的多样性,决定了土地流转矛盾纠纷范围具有广泛性、纠纷主体具有多样性、纠纷的性质具有多元性、纠纷的原因具有复杂性的特点,要求必须有一支业务素质较高的仲裁人员,构建出具有可操作性的土地纠纷仲裁机制,以期为化解全县农地流转纠纷提供新的路径。

5、建立健全社会保障体系。没有土地,农民就缺失安全感,而要让农民解除后顾之忧的基础就是社会保障。对自愿进城的要在就业方面提供扶持,加强技能培训,提高就业能力。对迁居城镇,并放弃了承包地、宅基地的农民,低收入家庭应享受城市最低生活保障;在户籍制度上应消除城乡差别,让农民进城后能够享受到与城市居民同等的教育、医疗、住房、养老,至少能保证农民进城的基本生活。

(三)发展合作组织,促进规模经营

发展农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鼓励农民以土地承包经营权、入股,提高农民组织化程度。

一是催生新型市场主体,推进农业标准化生产,发展规模经营。

二是农民可以通过土地入股参与分红得到收益,并让转出土地的农民成为新生产业主体的农业工人,获得土地收益与工资双重收入。

三是可解决其外出务工时家中留守老人、留守儿童等社会问题。

(四)推进城镇建设,促进劳力转移

不断提高城镇化水平,使已转移劳力拥有稳定的非农收入来源,从而实现农村土地合理流转,推进全县农业生产的规模化、产业化、集约化经营。通过“阳光工程”等项目对农村劳动力进行转移培训,提高农村劳动力素质,增强农村劳动力就业层次,加速农村劳动力转移步伐,带动农村土地流转,实现“人走在先,流转在后”的目标。

调研土地工作报告篇七

今天,自治区调研团的领导、专家同志们不辞辛苦莅临我镇,调研指导“双语”工作,这充分体现了教育厅对基层双语教育事业的重视和关心。在此,我谨代表镇党委、人民政府及全镇各族人民,对“双语”调研团的各位领导、专家同志们的到来,表示热烈的欢迎和衷心的感谢。

目前,全镇有中小学10所(其中:完全中学1所、小学9所)、双语幼儿园有4所,中小学教职工314人,其中:初中专任教师112人,学历合格者为112人,学历合格率为100%,取得三级以上职称的教师为112人,任职条件达标率100%,小学专任教师146人,教师学历合格率为100%,取得三级以上职称的教师为142人,任职条件达标率97.3%;现有中学校长1名,小学校长9名,均经过上级业务部门培训取得岗位培训证,合格率为100%。小学“双语”教师65人,其中:参加过“双语”培训的教师64人,民靠汉教师3名,没有参加过“双语”培训的“双语”教师81人。已取得汉语水平8级的教师8人,7级7人,6级23人,5级11人,4级12人,3级6人。

全镇在校生4146名,其中:高中227名,初中1376名,小学2543名,其中:小学“双语”班学生2543名,班级数73个。

为努力实践“双语”教学,我镇从20xx年在中心小学开设了一个“双语”实验班,20xx年又在色根苏盖提小学开设了一个“双语”实验班。20xx年9月份认真总结前两年的“双语”教学经验,“双语”班教师缺少情况下争取县教育局的支持,我镇9所小学统一,从一年级开始开设了“双语”教学。目前“双语”班学生升到了小学六年级。

第一、加强领导,强化组织保障。

一、我镇始终把“双语”教学工作,作为检验各学校领导任期最大政绩的一项标准,努力在全镇上下形成浓厚的“汉语”学习气氛,扎实推进“双语”教学工作。把“双语”教学工作纳入全镇目标管理考核体系之中,进一步完善了评价检查制度,把“双语”教学工作的绩效与各学校评先表彰、激励奖惩相挂钩;与干部的调动、任用、晋级、考核相挂钩,对完不成目标任务的实行“一票否决”。对办学条件改善、学生入学等工作进行动态考核,明确奖惩制度,规定:凡没有做好“双语”教学工作的相关学校领导要评为“不合格”。

我镇切实把“双语”教学工作摆在重要议事日程,全面实施了“双语”教学工作“一把手工程”和“帽子工程”,成立了由镇长任组长、教育办主任的领导任副组长,各学校的校长为成员的“双语”教学工作领导小组,并相应成立了镇“双语”工作领导小组。规定每学期至少召开一次“双语”谈论会、座谈会,专门听取“双语”教学工作推进情况,研究“双语”教学工作重大事项,及时解决工作推进中存在的问题和困难,并制定出台了《xx镇教育系统“双语”教师管理制度》、《xx镇教育系统“双语”教研工作制度》、《xx镇教育系统“双语”推进实施方案》。确保了“双语”教学质量。

第二、强化了“双语”教师队伍

加强教师培训,提高民语教师的汉语水平。为努力造就一支政治坚定、师德高尚、业务精湛、社会公认的民语小学双语教师队伍,切实加强双语教学,提高少数民族教育质量。我镇根据民语言教师超编的实际情况,有目的、有计划、分期分批地选派学习有潜力、年富力强、有责任感和事业心的中青年骨干教师,参加国家和自治区、地区、县教育局组织举办的各类汉语强化培训、参加自治区举办的1——2年的脱产培训。各级教育主管部门的大力支持下22名教师正在在乌鲁木齐、阿克苏等高等院校参加培训,他们明年9月份毕业回到我镇从事“双语”教学工作。

第三、为“双语”教学打好了良好的基础

为了确保“双语”教学工作顺利开展,积极争取教育局的支持,20xx年3月份首次成立了“双语”幼儿园。在各级政府的大力支持下今年重建此“双语”幼儿园,又新建了3所“双语”幼儿园。为改善“双语”幼儿园教学条件,镇党委、政府在财力十分困难的情况下,千方百计筹措资金对全镇教育事业加大了投入。

调整过程中,加大了“双语”教学宣传工作力度,加强校园文化建设,注重校园文化氛围的营造,努力培育各有特色的校园精神,同时,充分利用学校黑板报、宣传栏、广播媒体,按照学生的身心发展规律,充分发挥学生个性特长,开展了形式多样的“双语”校园文化活动。

第五、健全规章制度,强化常规管理。

为贯彻落实《xx县教育系统关于大力推进“双语”教学工作的决定》要求,认真贯彻落实《决定》精神,我镇制定了《关于加强“双语”教师管理,提高教育教学质量的意见》。《意见》中对如何加强小学校长队伍的培养与培训,努力提高管理水平、加强师资队伍和学校内部管理、教育教学研究、加大经费投入,改善办学条件等方面提出了具体要求。在加强“双语”教学工作上,我们以汉语教学为突破口,积极抓好“双语”教学研究工作,安排镇村两级教研组加强对“双语”教学的研究,具体指导学校做好双语教学的推进工作;在学校内部管理工作上,我们在9所小学成立“双语”教研组,配备民考汉或懂民语言的汉语言教师任教研组长,组织以镇教育办和学校为单位开展了多种形式的汉语竞赛活动,提高学生的汉语听、说、读、写能力。

第六、采取对口支援和挂职挂教学习的形式,转变学校领导观念,提高民语教师的汉语水平和教学能力。

按照干部队伍“革命化、年轻化、知识化、专业化”的选拔方针和德才兼备的原则,选拔政治坚定、有开拓精神,改革意识强和懂管理的汉族教育教学工作者进入学校任书记副校长或校长助理,同时,分期分批安排民语学校的副校长、教务主任参加汉语强化培训。

今年开始,我镇组织教学质量比较高的学校对口支援民语系学校,组织教学水平较高的学校数学、语文骨干教师到教学水平差的学校任教,以教师“结对子”的方式进行传、帮、带,加强学校的理科教学;组织各学校跟班听课,以听课代培训;定期组织民语学校的骨干教师、有丰富教学经验的老教师组成讲师团,去基层各个学校进行巡回培训,以学科讲座、公开课、示范课、听课、评课等多种形式促进民语教师提高汉语水平和使用汉语教学的能力。

第七、加强学校之间的交流学习,促进双语教学工作的均衡发展。

我镇采取定期召开“双语”教学经验交流会、“双语”教师课堂教学调讲赛和组织观摩学习等形式,进一步推进“双语”教学工作,20xx年组织了“双语”语文教师预习班,各学校的“双语”语文教师每周五下午到中心小学复习下一周要上的课,这样提高了“双语”语文教师课堂教学水平。

我镇教育系统每年组织举办全镇汉语教师课堂教学大奖赛,安排、组织各学校民语学校教师到中心小学双语实验班观摩学习,产生了很好的效果。

第一、双语教学覆盖面不断扩大,而教学质量不高的问题尤为突出。目前少数民族群众要求接受“双语”教育的强烈愿望与我镇的汉语教学质量不高的矛盾很突出。

第二、“双语”教师的整体水平与“双语”教学工作的要求不相适应。我镇“双语”教师队伍中存在“双语”教师数量少,口语表达能力低的现象。从事“双语”教学的少数民族教师即使达到hsk(汉语水平考试)相应等级,但汉语发音和书写基本功不过关,实际水平和等级之间还有一定差距,无法熟练地用汉语完成教学任务。另一方面,“双语”班授课的汉族教师,懂维吾尔语言的不多,能流利用维语与学生沟通的很少,完成教学任务有一定困难。

第三、“双语”教学的要求与我镇的学习语言环境不相适应。大家都知道学习语言中学习学习环境最重要,目前我镇的维吾尔族人多,汉族人少,当地的汉族人也差不多会维吾尔语,语言环境比较特殊,学生在学校学习汉语以外,在家里、社会上没有学习语言的空间,家长也不懂汉语辅导不了孩子。所以很完成“双语”教学任务。

雄关漫道真如铁,而今迈步从头越。尊敬的各位领导、各位专家,我镇将以这次检查为新的起点,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十七大精神为指导,牢固树立科学发展观,大力发扬自强不息、开拓创新的人文精神,以更加饱满的激情,更加理性的思路,更加扎实的工作,强化师资队伍,优化教育结构,继续推进“双语”教学水平,全面推进“双语”教学工作健康、持续、快速发展!

调研土地工作报告篇八

为全面了解和掌握xxxx县农村妇女土地承包情况,及时发现新情况,解决新问题,切实维护好广大农村妇女在土地承包中的合法权益,xxxx县妇联依据日常律师代理案件积累的经验,又采取进村入户走访、召开座谈会等多种形式,对全县农村妇女土地承包情况进行了调查。

(一)政策落实到位,措施得力,保证了农村妇女依法取得土地承包权

自99年实行土地延包政策以来,各级党委、政府都制定了一系列保护农村妇女合法权益的土地承包政策,确保广大农村妇女享有与其他村民同等的土地承包经营权。对于因婚嫁等原因出现的妇女土地承包问题,基本上都采取以下四种办法加以解决:一是“动帐不动地”,即在“增人不增地,减人不减地”的大政策下,采取微调的方式,由减人户将承包田转为机动地,向集体交纳承包费,由集体对妇女给予一定的补偿;二是由集体先从机动地中划出一部分地分给这类妇女,等到村里调地时再把地割给她们;三是对暂时没有分割土地的妇女由村办企业给予一定的补偿;四是按结婚先后排队,抽多补少加以解决。近年来,随着婚丧嫁娶,全县有部分妇女暂时没有土地。镇村两级及时实行了这种大稳定小调整的政策,既解决了人地矛盾,又保证了农村妇女的合法权益不受侵害,维护了社会安定。

(二)法律意识增强,保证了农村妇女能够依法维护自己的土地承包权

从调查的情况看,近年来,随着《妇女权益保障法》和《妇女发展纲要》的贯彻实施,以及各类培训班的举办,农村妇女的综合素质得到很大提高,法律意识明显增强。当自身的合法权益受到侵害时,能够拿起法律武器进行维护。同时,农村妇女对男女平等基本国策的认识也越来越深入,在土地承包中因性别歧视受到不平等待遇时,能够及时到政府、妇联、信访、法院、法律服务部门反映,要求公正解决。

近年来,农村产业结构调整步伐加快,农业机械化大面积推广,农村出现了大量的剩余劳动力,大批劳动力脱离土地,外出务工,土地承包与经营产生了矛盾。为适应这一新形势,部分乡镇党委政府在保证土地承包政策稳定性的前提下,建立了规范有序的土地流转机制,通过转包、转让、租赁、等形式进行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使广大农村妇女既没有丧失土地承包权,又能够摆脱土地的束缚,利用自己掌握的技术和知识,从事经商、运输、农产品加工、餐饮和服务业等产业,为当地经济的发展注入了强大的生机和活力。

调研土地工作报告篇九

1、土地流转规模。xx县共有40个乡镇,839个村,25万农户,77.1万农业负担人口,农村土地承包总面积122.7万亩,其中水田91.6万亩。全县二轮承包签订承包合同23.5万份,承包耕地116.6万亩,发放土地承包经营权证22.1万份。截至去年底止,全县土地流转总面积11.8万亩,占承包土地总面积的10%,涉及承包农户4.6万户,占承包数的19%。从乡镇看,40个乡镇都存在土地流转现象,流转面积多的达3200多亩,占总面积的18%,流转面积最少的仅占承包面积的3.2%;从行政村看,有土地流转的村共825个,占总村数的98%。

2、土地流转成因。我们一行深入到本县青林、漆河、盘塘、枫树、茶庵铺、郑家驿等6个乡镇,走访了部分村组干部和农户,从中了解到农村土地流转的主要成因有以下几个方面:一是承包者外出务工,不能经营土地;二是劳动力进城经商,不便经营土地;三是种田效益不高,不想经营土地;四是为了方便生产,需要调整土地。这些原因虽然各有不同,但有一个共同点,都认识到土地是农民的基本生产资料,是最可靠的生活保障和生产条件。因此,不愿放弃承包权,只愿出让使用权。

3、土地流转形式。从调查了解到的情况看,xx县土地流转的形式主要有以下几种:一是托管。一些外出务工或经商的农户,将承包的土地部分或全部委托给亲友、邻居,只享受惠农补贴,不参与产品分配,这种形式大都是口头协议,一般是一年一定。他们都是双方交涉议定,一般是未经发包方认可并且未办理任何手续,这种形式的转让户约占45%。二是转包。这种形式是原承包户将承包地全部或部分转包给承接户。转包的权利和义务由双方议定或请中介人鉴证达成协议,多为口头协议,一般也未经过发包方,也是一年一定一结算,这种形式的转让户占约41%。三是互换。这种形式主要表现在户与户之间为方便耕作或防止牲畜践踏,将原承包地块互相兑换,兑换条件及补偿等事宜,由双方协商达成协议,原承包关系不变。这种形式的转让户约占5%。四是租赁。这种形式是承包户将承包地租赁给本村本组农户或本村组以外的单位和个人用于开发性生产。承租方一次或分年度付给出租方租赁金,这种形式占转出户的9%。

4、土地流转效应。一是促进了家庭承包经营制度的进一步稳定和完善。这种土地流转机制,不仅解除了从事非农产业户的后顾之忧,而且扩大了种地农户的发展空间,尤其是拓展了解决农村人地矛盾突出的途径。二是加速了农村劳动力的转移,促进了民营私营经济的发展。这种流转机制,使从事非农业的农户摆脱了土地束缚,集中精力外出打工、经商、从事二、三产业等。目前xx县这类人员约占10万人以上,加速了xx县农村产业结构的合理调整。三是推动了农业产业化规模经营。目前全县已有规模经营面积2.1万亩,占到总流转面积的20%,其中经营面积在30—50亩的大户就有120多户,这些农户经营规模扩大以后,有的发展优质稻生产,有的发展烟叶、果蔬等。郑家驿乡高岩村朱明春发展种植优质稻60多亩,每年增效1.2万元,取得了可观的经济效益。四是创新了经营理念。土地的有序流转带动了劳动力的合理转移,他们走出家门,开阔视野,不仅增加了收入,还学会了一定的技能,了解外界各种信息以及市场经济的思路,更新了理念。他们凭借与外地的营销渠道和合作关系,利用当地资源发展自己的事业,为振兴经济起到了典型引路和示范推动作用。如目前比较兴旺的跃宇竹业、三尖农牧等,他们的领办者都是从土地流转中解脱出来的农民和打工成长起来的民营企业家。

在调查了解中,我们还发现xx县在土地流转过程中还存在着以下几个带倾向性的问题:一是各级基层干部对土地流转的认识不清,理解和说法不一,依法管理意识差;二是土地流转方面的法律、法规和政策制度滞后,缺乏执法手段,操作难度大;三是土地流转形式五花八门,程序上随心所欲,制度不完善,管理不规范;四是对土地流转,发包方不清楚,与出让方、受让方三者之间没有履行合法手续,多为口头协议,私下流转属于个人行为,在诚信制度尚不完善的情况下,土地稳定性差,双方利益无法受到法律保护,一旦发生纠纷,无法调处,导致部分农户土地纠纷、矛盾突出。

针对xx县农村土地流转过程中暴露出来的问题,我们建议应从以下几个方面采取对策措施。

一是认识要统一。xx县虽有一部分农民离土甚至离乡,但大部分农民还是继续与土地相依为命。推进土地流转是小农经济向现代化农业经济转变的重要途径;是为从事农业生产的农民获得更多的土地,发展规模农业、效益农业,从而达到以地生财的目的提供了保障。因此,各级政府和相关涉农部门要把土地流转当作一个重要问题进行调查研究,作为依法管理土地的一件大事来抓,特别是加强各级党政领导的法律法规的培训学习,真正掌握《农村土地承包法》的精神实质,做到依法行政,使土地流转真正实现“自愿、依法、有序”。

二是运作要规范。所发生的土地经营权流转,要符合法律法规和政策的规定;要严格按程序办理,确保土地流转真实性、合法性和有效性;确保土地用途不变,提升地力;维护流转双方的合法权益;明确土地流转操作办法,包括土地流转申报、审批、登记和流转合同签订、鉴证、兑现、纠纷调处与仲裁以及日常监督等一系列办法。

三是保障要落实。农村承包合同管理是农经部门的重要职责,要加强农村承包合同管理机构建设,进一步明确土地执法主体、并赋予相关的管理权力和执法手段,包括人员和经费等都要予以保障,做到有人员、有位置、有责任、有权利。只有这样才有可能把该项工作抓好抓出成效,才能真正做到农业增效、农民增收和农村大局的稳定。

四是服务要到位。各级政府还要积极培育和发展土地经营权流转的中介服务组织,尤其是《物权法》的颁布实施,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应该逐渐走向市场,逐步使土地向专业大户、经营能手等集约经营者集中,建立相应的土地流转服务系统,使土地从随意无序流转向有序规范流转方面转变。同时,村级经济组织要发挥流转中介的核心作用,协助解决好流转双方的矛盾,做好审定承包者资格、签订转让合同及资料归档等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