毕业生资格审查自我鉴定

时间:2023-08-08 15:26:30 作者:江sx 自我鉴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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毕业生资格审查自我鉴定篇一

针对今年高校自主招生,教育部提出了严格报名条件、严格材料审查、严格学校考核、严格监督制约、严格惩处造假等“五严格”工作要求。

教育部强调,高校自主招生是国家教育考试的组成部分,将会同有关部门严厉打击各种与自主招生挂钩的诈骗和弄虚作假行为,进一步净化高校考试招生环境,维护教育公平。

教育专家熊丙奇表示,现实中,高校自主招生被一些培训机构和学生家长“功利对待”。

熊丙奇:自主招生中有的高校提到竞赛获奖、论文或者专利,因此有些机构对家长许诺,可以给孩子发表论文或者申请专利,家长出钱、培训机构运作,这实际是买卖专利、论文造假的做法。

教育部明确,在报名阶段查实弄虚作假的,取消考生自主招生报考资格,同时取消其当年高考报名资格;在入学前查实的,取消其入学资格;入学后查实的,取消其录取资格或者学籍。对于学校、单位和个人在自主招生中徇私舞弊或协助考生弄虚作假的,将严肃追责问责,绝不姑息;涉嫌犯罪的,依法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此外,教育部近日印发《关于做好2018年重点高校招收农村和贫困地区学生工作的通知》,通知要求,加大对贫困家庭学生的政策倾斜,达到有关高校投档要求的建档立卡贫困家庭考生,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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毕业生资格审查自我鉴定篇二

1.学校或学校教务部门开具的在校证明;

2.户口页或公安部门开具的户籍证明(原件和复印件);

3.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

4.考生登记表一式3份。

(二)其他考生

1.本科毕业证、学位证(原件和复印件);

2.户口页或公安部门开具的户籍证明(原件和复印件);

3.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

4.考生登记表一式3份(在职考生需签署工作单位意见)。

毕业生资格审查自我鉴定篇三

(一)居民身份证原件。

(二)毕业证书原件。

(三)与本人2016年国家司法考试网上报名上传照片同一底片2寸(46mm×32mm)免冠彩色证件照片4张。

(四)司法行政机关要求提供的其他材料。

材料原件审验后退回。

经审核符合资格授予条件的申请人,由司法部授予法律职业资格,颁发《法律职业资格证书》。

《法律职业资格证书》领取事宜另行通知。

毕业生资格审查自我鉴定篇四

一、资格复审

1、时间:4月28日上午9:00—12:00。

2、地点:枣庄市政务服务中心3楼多功能会议室(枣庄新城民生路市财政局北侧)。

3、乘车路线:高铁站乘t1路brt至凤鸣湖站下车,向东步行至民生路,然后向北步行约900米。

4、资格复审时,请提交以下材料:

(1)《笔试准考证》原件及复印件。

(2)有效居民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身份证过期或丢失的考生,须提交公安机关发放的临时居民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3)所在高校毕业生就业主管部门审核盖章的就业推荐表(非自荐材料),其中,研究生还需提供本科阶段的毕业证、学位证原件及复印件。

(4)有研究生学历的考生,符合报考条件的学生干部任职经历仅发生在本科院校学习期间的,须由原本科院校或所在院系党组织出具证明其学生干部任职经历的证明材料原件及复印件。

(5)盖章的《山东省2018年选调应届优秀高校毕业生到基层工作报名登记表》(a4纸打印,信息真实有效,高校毕业生就业主管部门或院系党组织须注明“考生非独立学院、中外合作办学项目、网络学院、成人高校、民办高校及国家不承认学历的海外高校毕业生”,盖章符合要求。以下简称《报名登记表》)。学生干部任职经历、入党时间与《报名登记表》中记载不一致的,须由毕业院校或所在院系党组织出具证明材料。

(6)本人签字的《山东省2018年选调应届优秀高校毕业生到基层工作诚信承诺书》。

(7)海外高校毕业生,需携带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海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材料(5)、材料(6)原件及上述其他材料复印件均需1份,资格复审后由市选调办留存。

资格审查贯穿选调工作全过程,任何时候、任何环节发现不符合条件的,随时取消选调资格。

二、填报志愿

1、时间:4月28日下午14:30—17:30。

2、地点:枣庄市政务服务中心3楼多功能会议室。

3、参加人员范围:通过面试资格复审的考生。

4、程序:对资格复审合格的考生,按本科生职位、研究生职位分组,每组考生按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顺序,依次填报志愿,每个职位按1:3的比例填报。每人只能填报一个志愿,一个职位报满后,其他考生不能再填报该职位。填报志愿后现场签字确认,不得更改。笔试成绩并列的考生,现场抽签确定填报顺序。

报考同一个职位人数达不到选调计划的,按实际报考人数确定该职位最终选调计划;报考同一个职位人数达到选调计划、达不到3:1比例的,不再核减选调计划。因存在笔试成绩最后一名并列人员,全市填报志愿人数与选调计划超出3:1比例的,不增加选调计划,按职位需求人数由少到多的顺序,依次增加一名报考人数。

5、有关要求:

(1)考生须提前30分钟凭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和笔试准考证原件到达指定地点,在指定区域按笔试成绩从高到低依次就座。

(2)填报志愿开始后(以第1位考生开始填报志愿的时间为准),未按时到场的,排在最后填报志愿;填报志愿结束后,仍未到场的,视为自动放弃。

(3)每名考生填报志愿时间不得超过2分钟;志愿一经填报,不得更改。

(4)填报志愿情况现场全程公示。

三、其他事项

1、因特殊情况不能到现场进行资格复审或填报志愿的,可委托1人持被委托人及考生的有效居民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委托书(须注明考生身份证号,并由考生签字、摁手印)原件、资格复审需提交的材料,到现场代为办理。

2、接到本通知的考生,须于4月26日下午5点前,编辑短信“姓名+笔试准考证号+参加或不参加”发送至18369278907进行确认。

联系电话(传真): 0632—8685896

附件1.枣庄市选调应届优秀高校毕业生到基层工作选调计划安排

中共枣庄市委组织部

2018年4月22日

毕业生资格审查自我鉴定篇五

自主招生主要选拔具有学科特长和创新潜质的优秀学生。试点高校要结合本校相关学科、专业特色及培养要求,科学合理确定报名条件,突出对学生的学科特长和能力要求,不宜简单以赛事证书、发明、专利、论文等作为报名条件。对考生提交的发明、专利、论文等申请材料,须要求由考生本人原创,并对其真实性负责。对拟认可的赛事证书,要组织相关专家对赛事的科学性、权威性、规范性、普及性进行认真评估,确保报名条件严谨规范。

试点高校要进一步健全报名材料审查制度,完善审核办法,明确审核标准。要组织校内外专家对考生提交的证书、发明、专利、论文等申请材料,以及有关学校、单位或专家提供的推荐材料进行严格审核,仔细甄别相关材料的真实性、可信度和考生参与度。

试点高校要完善学校考核办法,认真执行考核程序和标准,对报名材料审查通过的所有考生进行考核,不得以任何条件免予考核。要针对考生提交的证书、发明、专利、论文等报名申请材料,组织相关学科专家开展科学、规范的深度考核,重点考核考生是否具备申请材料呈现的学科能力、创新潜能、学术潜质,实际水平是否达到应有的程度。面试考核要采取随机评审及多人评审等方式,保证公平公正。考核过程应全程录音录像并妥善保存。

试点高校要完善校内监督和社会监督机制,严防自主招生权力寻租。严禁高校及其内设学院(系、部等)、教职工组织或参与自主招生考前辅导和应试培训。要认真执行招生回避制度,凡与考生之间有亲属关系、指导关系及其他利害关系的工作人员,须在考前主动报告并申请回避。中学、试点高校、省级招生考试机构要认真执行自主招生信息十公开要求,及时公开有关信息,接受社会监督。中学、试点高校和省级招生考试机构要畅通考生举报渠道,设立举报电话、信箱,及时受理各类信访举报,做到件件有结果。

各省级教育行政部门、招生考试机构、试点高校和中学要认真执行高校考试招生有关规定,会同有关部门严厉打击自主招生中的证书、发明、专利、论文买卖和造假等违规违纪行为,坚决斩断“利益链条”。对查实提供虚假申请材料的考生,由高校依照相关规定取消其自主招生相应资格,并将有关情况通报考生所在地省级招生考试机构,由有关省级招生考试机构依照相关规定取消其高考相应资格。对在自主招生中徇私或协助考生弄虚作假的学校、单位和个人,由有关教育行政部门会同纪检监察部门依据相关规定严肃处理,并对负有领导责任的人员进行追责问责。对在自主招生中资格审查和考核工作不严格遵守相关规定,出现严重违规违纪现象的高校,将暂停或取消自主招生资格。

教育部办公厅

2017年4月1日

毕业生资格审查自我鉴定篇六

(一)居民身份证原件。

(二)毕业证书原件。

(三)与本人2016年国家司法考试网上报名上传照片同一底片2寸(46mm×32mm)免冠彩色证件照片4张。

(四)司法行政机关要求提供的其他材料。

材料原件审验后退回。

经我市初审,符合资格授予条件的,由我市报江苏省司法厅复审,再由省厅报司法部授予法律职业资格,颁发《法律职业资格证书》。

《法律职业资格证书》领取事宜另行通知。

毕业生资格审查自我鉴定篇七

1.公安、检察、法院系统:考生持相关材料分别报所在县(市、区)公安局、检察院、法院审核,县(市、区)公安局、检察院、法院将审核合格名单上报市州公安局、检察院、法院,市州公安局、检察院、法院审核无误,再将合格名单上报省公安厅、检察院、法院审核。

2.司法行政系统:省属监狱、劳教系统考生将相关材料报省监狱局、省劳教局审核,市属监狱、劳教系统考生将相关材料报所在市司法局审核,省监狱局、省劳教局、市司法局再将审核合格考生名单报省司法厅审核。

3.国家安全系统:考生将相关材料报省国家安全厅审核。

4.交通、林业、铁路、民航、海关系统:考生将相关材料报本系统省级主管部门审核,各主管部门再将审核合格名单报省公安厅。各系统省级主管部门分别是:交通系统为省交通厅公安处;林业系统为省林业厅森林公安局;铁路系统为成都铁路公安局;民航系统为民航西南地区管理局公安局;海关系统为成都海关缉私局。

(二)审核办法:相关部门确定专人负责审核考生相关证件、证书原件,经确认无误后,造具合格名单,在考生证件、证书复印件上签注“原件已核,属实”并签署审核人姓名、审核日期,加盖单位公章(鲜章),然后将证件、证书原件和签字盖章的复印件退还考生。

(三)省公安厅、检察院、法院、司法厅、国安厅于2018年4月30日前将审核合格的考生名单以公函形式报省教育考试院(附电子文本)。

(四)考生将经各相关部门验证签章的证件、证书复印件和子女证明原件交县(市、区)招考办,待省公示后,县级招考办将相关材料装入考生档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