科研档案管理制度(专业14篇)

时间:2024-03-29 21:31:04 作者:飞雪 心得体会

规章制度有助于维护组织的形象和声誉,增强员工对组织的归属感和认同感。掌握规章制度的范文可以为我们的规章制度编写提供一定的参考和启发。

档案管理制度

为了全面遵守《基金会管理条例》和《中国友好和平发展基金会章程》,加强基金会档案资料管理,充分发挥档案资料的作用,结合本基金会实际,特制定本规定。

(一)基金会档案的收集、整理和保管工作由办公室负责。

(二)归档的文件材料要求完整、齐全、准确并注意区分不同价值分类整理、立卷。归档材料应妥善管理,严防丢失、毁损。

(三)归档范围:上级机关印发、本基金会制发或工作中形成的,具有参考价值的(包括但不限于下列)各种材料。

2.本基金会向登记管理机关和业务主管单位提出的各项报告;

5.会计预算、决算统计报表、资产负债表和财务报告;

6.本基金会理事会成员和工作人员基本情况;

8.本基金会的历史沿革、大事记及反映本基金会重要活动的简报、声像材料、荣誉证书,有纪念意义和凭证性的实物材料。

10.其他具有保存价值的文件材料等。

(一)本基金会所开展的各项工作、活动,按照归档要求,由承办人在工作和活动结束后及时将文件资料集中后交办公室整理归档。

(二)本基金会工作人员外出学习、考察、调研、参加相关部门召开的会议等公务活动后,应将会议主要文件等需归档的资料交办公室整理归档。

(三)本基金会当年形成的会计档案,在会计年度终了后,由财务部门负责整理立卷,编制会计档案保管清册。

(四)建立基金会专家库、志愿者数据库,利用基金会网站及时向公众传递各种活动信息及相关资料。

(一)借阅档案须经主管领导批准,严格履行借阅、归还登记手续。

(二)查阅档案时,严禁在档案上作涂改、圈划、抽换、批注,未经批准,不准复制档案。

科研档案管理制度

为了使教育科研档案工作规范化、科学化、制度化,不断提高学校管理水平,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档案法》和我校教育科研档案工作实际,特制订本制度。

一、立卷归档学校、由课题组负责人将所有材料(立项文件、课题申报表、实施方案、中期检查情况、实验报告或结题论文,以及调查材料等)立为一卷。

二、装订成册。

按教学档案或文书档案装订成册,标题简明确切,书写整齐,编好明码。

三、分类存放。

按明码顺序分类存放,摆放整齐,存放处有防火、防盗、防潮、防尘、防光、防霉、防鼠等设施。

四、保管期限,县级立项课题保管期限为长期,学校立项课题保管期限为短期。

五、借阅利用。

因工作需要借阅教育科研档案,应履行借阅登记手续,用后及时归还。查阅时不得污损、卷折,不得在卷内划线、打圈、批注和涂改。若需要复印,请示有关领导批准后方可复印。

档案管理制度

二、负责收集、接收本管理处经营、管理、科技档案资料,作好积累、补充、配套、保管和提供查阅。

三、及时立卷归档,编制总目录、卷内目录及档案形成说明书,编排入柜;要熟悉管理的档案,协助查阅检索。

四、熟练掌握计算机数据库软件系统的操作和运用。

五、妥善管理档案。严格执行借阅制度,建立借阅登记,对借出资料按期催还。

六、定期清查、鉴定档案。每年进行全部档案的清理核对和保管质量检查,作到帐物相符,及时修补和复制已破损或变质的档案。

七、严守机密,确保档案安全,对档案库要做好防火、防盗、防高温、防潮、防有害气体、防尘、防虫的七防'工作,保持档案库房整齐清洁。

八、完成上级分派的其他工作任务。

档案管理制度

二、居民健康档案由医院保管,应保证居民信息资料的完整性与可利用性。三、非档案资料管理人员,不得随意翻阅已经建好的各种档案资料。未经档案资料管理人员同意,任何人不得调出、转借各种档案资料。凡非本人管辖区居民的诊疗情况应及时反馈给辖区责任医生,以便纳入该居民本人的健康档案;凡居民因大病转上级医院住院时应随带健康档案,出院后继承交由社区责任医生保管并及时将本次住院概况记入档案。

四、责任医生是辖区内居民健康档案建档的第一责任人。对填写健康档案的责任医生应进行培训。按统一的规范来描述记录,内容要真实可靠;符合逻辑,不得随意涂改。如有改动,责任医生必须签字,以示负责。做到字迹清晰,格式规范统一。

五、对各科室(站)查阅、使用电子版健康档案设置不同层级的使用权限,保证信息安全。调阅或更新档案必须有登记。

六、纯熟运用各种卫生服务管理软件,保证信息渠道通畅,每月有资料汇总、统计、分析,主要数据上墙。做好信息的开发利用工作。

1、.设专(兼)职人员管理慢性病工作,建立辖区慢性病防治网络,制定工作计划。2、.对辖区高危人群和重点慢性病定期筛查,把握慢性病的患病情况,建立信息档案库。

3、.对人群重点慢性病分类监测、登记、建档、定期抽样调查,了解慢性病发生发展趋势。

4.、针对不同人群开展健康咨询及危险因素干预活动,举办慢性病防治知识讲座,发放宣传资料。

5、.对本辖区已确诊的二种慢性病(高血压、糖尿病)患者进行控制管理。为慢性病患者建立健康档案,实行规范管理,跟踪随访,具体记录。

6、.建立相对稳定的医患关系和责任,以保证对慢性病患者的连续性服务。

一、.公共卫生办公室全面负责慢性病监测管理工作。科主任为本辖区相关业务的管理者和监督者,各经管医生是慢性病的报告责任人。二、.报告范围:高血压、糖尿病。

三、.接诊医生发现确诊的上述二种需要报告的病例,定期内向公共卫生办公室报告,公共卫生办公室收到报告卡,审核合格登记后,及时向疾控中心报出卡片。四、.各种表卡填写要完整,字迹要清楚,不漏项。

五、.凡未按要求上报者,按年度考核细则的规定与考核挂钩,若隐瞒不报的,一经查实加倍处罚,管理制度《居民健康档案管理制度》。

35岁以上病人首诊测血压工作制度。

1、免费为35岁以上首诊病人测量血压,以提高高血压病人的检出率。2、全科诊室(内、外、妇科)、慢性病管理室、中医门诊等科室,把35岁以上病人首诊测血压做为常规检查内容,并在门诊日志和病历中记录血压值。3、发现高血压病人,门诊医生应填写慢性病患者报告卡,交给该公共卫生管理科医生,并向患者进行面对面的健康指导,发放健康教育处方,指导正规治疗,宣传高血压防治知识。4、责任医生掌握的高血压病人按照高血压病管理的要求,纳入规范管理。

5、疾控中心慢病科定期对各单位各科室35岁以上病人首诊测量血压的落实情况,进行督导检查,并列入考核范围。

1.制定健康教育工作计划,定期召开例会,开展健康教育和健康促进工作。2.建立健康教育宣传板报、橱窗,定期推出新的有关各种疾病的科普知识,倡导健康的生活方式。

3.开通辖区健康服务咨询热线(专线),提供健康心理和医疗咨询等服务。4.针对不同人群的常见病、多发病开展健康知识讲座,解答居民最关心的健康问题。

5.发放各种健康教育手册、书籍,宣传普及防病知识。

6.完整保存健康教育计划、宣传板小样、工作过程记录及效果评估等资料。

一、各种文件、计划、宣传资料等是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必须严格管理好,由专人负责管理,专室存放。

二、资料主要包括四大部分:即计算机资料、网络技术资料、多媒体、音像资料和文字资料等,应分类存放分类管理。

三、文字资料中的教材、参考书、工具书等应按图书分类统一编目注册登记,期刊杂志、报纸、合订本、宣传折页、海报等均须统一登记编目。

四、音像资料中的录音带、录象带、软盘、光盘等必须分类登记编目,分类存放,并定期检查其质量变化情况。

五、计算机资料、网络技术资料等应按操作系统、应用软件、工具软件等分类管理,注重用时升级、更新等,并配备相应的杀毒软件。

六、资料必须始终为卫生工作服务,其他人员均可借阅有关资料,但必须履行以下手续:

1、每借阅一次登记一次,每次限借5盘或5本或5盒,如遇多集多本连续资料也只能依次归还后再续借。

2、每次借阅期限不得超过一星期,如因工作需要继续借阅者必须办理续借手续。

3、孤本资料或数量较少的资料均不外借,可临时使用。

4、借出资料归还时,资料人员必须认真检查,如发现有损坏者必须照价赔偿,如资料丢失,应借阅人重新购买完全相同的资料进行赔偿,或处以原资料价值的3―5倍罚款。

七、所有人员不得以任何借口为别人借阅本单位的资料。

八、声像资料其版权所有,借阅人不得翻版,如有未经许可私自翻录的,责任自负。

九、外的部门或人,如因工作需要借阅资料的,必须经领导批准,并办理正常的借阅手续。十、宣传资料收发做到每张(份)出入库有登记有签字。

一)、端正接待工作态度,重视文明接待工作。本着:热情、耐心、负责的精神,禁止。

四)、绝不答应对群众来访互相推诿或置之不理。要严格落实接待工作。

六)、对接待工作中反映出的重大问题,要及时向局领导汇报。

老年人保健工作制度。

1.、设专(兼)职人员负责老年人保健工作,建立网络,制定工作计划。

2.、对辖区内老年人的基本情况和健康状况,进行调查、登记、建立健康档案。3.、对以乡镇(社区)居家养老形式为主的老年人进行服务需求评估,提供医疗护理、康复、保健服务及精神慰籍、舒缓治疗服务。

4.、对患有慢性病的老人进行管理进行饮食、运动、合理用药、合理就医指导。5.、对于高危行为老人,进行健康指导、进行行为危险因素干预。

6.、开展多种形式的健康教育,对老年人进行疾病的预防、自我保健、常见伤害预防、自救和他救等指导。

1、.要定期走访村委会老年人,至少每3个入户走访一次辖区登记在卡的老年人,及时掌握老年人变化情况,见面率达90%以上。

2、.对新出院老年患者的第一次随访,根据疾病的分期,对患者及家属进行康复治疗指导,完整填写相关随访记录。

3、.对疾病期、波动期、人在户不在、户在人不在的老年病人进行随访,了解病人的病情变化、治疗情况、去向,填写随访记录。

4、.指导老年患者按时服药,观察患者可能出现的药物副反应,动员老年人参加村(社区)组织的健康活动。

5、.随访期间发现生活困难,符合免费服药治疗标准的老年患者,与有关部门协商,使患者享受免费药物治疗。

1、.成立本辖区重性精神疾病卫生工作领导小组,建立精神卫生三级管理网络(街道、居委会、监护人),制定工作计划,定期召开例会。

2、.开展重性精神疾病流行病学调查,准确掌握精神病人基本情况,实行动态管理,及时准确将相关报表上报至市重性精神疾病领导小组工作办公室。3、.开展重点人群的心理卫生咨询、心理行为干预、精神疾病预防等服务,早期发现精神疾患病人。

4、.开展对慢性或服用维持剂量药物的精神病人诊治,对新发现或疑似病人应及时转诊至上级专业机构确诊。

5、.建立随访制度。定期走访居委会,按疾病分期随访精神病人,及时掌握病情变化、治疗情况、去向,填写随访记录,进行康复治疗指导。

6、.指导监护人督促病人按时服药.观察可能出现的药物副反应和精神症状,动员病人参加社区组织的康复活动。

7、.病人就诊或医务人员到病人家中诊疗时,应有家属或监护人陪同。8、.做好重性精神病人的管理,防止肇事肇祸事件的发生。

9、.对。

2、.对新出院患者的第一次随访,确定疾病的分期,对患者及家属进行康复治疗指导,完整填写随访记录。

3、.对疾病期、波动期、人在户不在、户在人不在的精神病人进行随访,了解病人的病情变化、治疗情况、去向,填写随访记录。

4、.指导监护人督促患者按时服药,观察患者可能出现的药物副反应和精神症状,动员患者参加村组织的康复活动。

5、.随访期间发现生活困难,符合免费服药治疗标准的患者,与有关部门协商,使患者享受免费药物治疗。

6、.入户随访前应了解患者家庭的基本情况,提前与所在地的村(居)委会干部联系,并通知患者家属,尤其对病情不稳定患者的随访要做好安全防护工作。

档案管理制度

1、档案管理在校长、副校长的领导下,由办公室具体抓好档案建设工作。

2、档案管理人员要认真学习有关档案管理的法律法规,学习并熟悉档案管理。

3、档案管理人员要严守有关档案机密,确保档案工作的严密性。

4、档案管理人员要坚守工作岗位,按时登记和整理相关资料归档,确保来件及时收存、及时归类。

5、学籍档案、“两基”档案、教师业务档案、行政档案等按习水县教育局关于档案管理的相关要求,制定管理措施,分门别类地完善工作,特别是加强教师业务档案的完善工作,确保学校档案能真实、客观地记载教职工的工作情况。

6、学校档案分门别类专柜管理,划拨一定资金添置档案设施,力求各类档案放置有序、查找方便、管理顺当。

7、每学期期末是整理和完善档案的终结时间,各部门、各处、要认真收集开展工作的相关文字资料、图片、表册等整理,移交办公室存档。

8、档案管理人员必须熟悉档案的建设情况,对外调档案做到:“取一件、记一件、还一件、装一件”,并负责追回外调时间较长的档案,保证档案不流失。

档案管理制度

一、认真学习《档案法》和《福建省档案条例》,热爱档案事业,刻苦钻研业务,忠于职守,做好本职工作。

二、制定并认真执行文件材料归档制度,积极配合、督促有关领导和有关人员按时、按质、按量办理好各职能部门档案的移交工作。

三、严格遵守档案管理制度,认真做好本社区档案收集、整理、鉴定、归档、保管、利用和统计等工作。

四、对本社区各种门类、载体的档案实行安全有效管理,做到类别清楚、目录齐全、排列有序,便于提供利用。

五、要定期检查档案保管状况,建立保管检查情况台帐,并对破损或变质的档案及时修补,复制或其它技术处理。

六、根据工作需要,编制必要的目录、卡片、索引等检索工具,编辑档案文件汇集等参考材料。

七、熟悉库藏档案,为本社区各项工作提供优质服务,充分发挥档案作用。严格执行保密、利用制度,办理好借阅手续和利用效果登记等工作。

八、严守党和国家机密,正确处理利用和保密的关系,使档案信息得到充分的开发和保证档案内容的安全,更好地为社区建设工作服务。

科研档案管理制度

1.1为建立、健全公司技术档案工作,完整地保存和科学地管理公司的技术档案,充分发挥技术档案在公司建设和发展中的作用,更好地为公司各生产技术部门服务。特制订本管理制度。

1.2本公司技术档案是指各技术部门在生产技术、科研成果、质量、设备、等技术活动中形成的应当归档保存的图纸、图表、文字材料、照片等技术资料以及外来、外购的图纸、资料、图书等。

1.3公司技术职能部门、车间要把技术档案工作纳入本单位的技术业务管理工作中,保证其技术文件材料的积累,达到收集齐全、整理系统,并按制度及时归档。以保证全公司技术档案工作的顺利开展。

1.4按照集中统一管理技术档案的基本原则,公司技术部设立综合档案室,并配备专职人员管理。综合档案室在技术主管的直接领导下,集中统一管理全公司的生产、开发、质量、设备、基建等技术档案。建立、健全技术档案工作,达到全公司技术档案的完整、准确、系统、安全和有效利用。

2.1每一个技术项目完成或告一段落后,都要有完整、准确、系统的技术文件资料,并按公司形成技术文件资料的归档范围和要求,将所形成的技术文件资料加以系统的整理,组成保管单位(卷、代、册、盒),由技术主管审查后及时向公司综合档案室移交归档。

2.2各部门或技术人员在移交技术档案或技术文件资料时,交接双方应按规定办理交接手续,签字归档备查。凡不符合组卷要求或技术文件资料不全的,管理人员有权拒绝接收。

2.3凡需归档的技术文件资料,应尽量符合国家和企业标准的'规定。做到书写材料优良,字迹工整,图纸按规格绘制,图样清晰。严禁用铅笔、圆珠笔和复写纸打印。

2.4凡各部门形成的图纸类文件,应描制底图一份,并经技术责任签字后,向档案室移交归档。

2.5凡外来、外购回公司的图纸资料,随仪器、设备入厂的图纸、使用说明书、电气线路图等在开封前,有关单位必须通知资料管理人员参加清点,如数归档。在未办理借阅使用手续前任何人不得据为私有或拿走。

3.1综合档案室的任务:

3.1.1集中、统一、科学地管理好技术档案,维护技术档案的完整、系统、准确和安全,并及时、准确地提供利用。因工作严重失职,造成技术档案原件遗失、缺漏、污损破坏至无法使用、借出无法收回等,管理人员应负主要责任,严重者调离岗位。

3.1.2协助各部门和有关技术人员做好技术文件资料的形成积累和正确地整理、立卷归档工作。

3.1.3承担技术文件资料的接收、复制、借阅、发放和建档,提供技术资料为全公司有关单位和技术人员服务。

3.2技术档案管理人员的职责:

3.2.1认真贯彻公司技术档案工作的方针政策。钻研业务,提高管理水平,保证技术档案工作任务的完成。积极主动地为生产、开发提供技术资料。

3.2.2科学地管理全公司技术档案,承办技术资料和技术档案的接收、分类、编目、登记、保管、复制、借阅、发放、鉴定、统计以及绘制检索工具等工作。

3.2.3遵守公司保密制度,做好安全保卫工作。

3.2.4严格执行技术档案的保管、借阅、发放制度。

3.2.5保持档案室内整洁、卫生,对破损或变质的档案,要及时修补和提出复制。

4.1认真做好技术档案的内容、保管期限的鉴定工作。因破损或变质的档案,复制后,原档案保管期限为半年。因修改内容而更换的档案,原档案报废,保管期限为一年。4.2凡要销毁的技术档案,必须造具清册,经主管领导审批后,在指定监销人监督下进行销毁,防止失密。有关鉴定报告和销毁清册必须及时归档。

5.1对接收来的技术档案进行分类、编目、登记、统计和必要的加工管理,编制《档案查阅目录》,做到定位存放,妥善保管,方便利用。

5.2认真执行技术档案的保管检查制度,每年年底全面检查、清理一次,做到帐档一致。并于12月30日以前整理出检查报告,交技术主管审查。技术主管根据检查报告的结果,对出现的问题勒令档案管理员进行整改,并对检查报告的真实性进行复查。

5.3做好技术档案的安全、保密工作,并履行批准和借阅手续。经常保持室内清洁通风,注意防尘、防火、防水、防潮、防晒和防盗。防止档案被虫蛀、鼠咬、霉烂等。如有破损或变质的档案,管理人员要及时修补和提出复制。

5.4.1全公司职工必须严守机密,维护技术档案的安全。凡借阅重要的档案(包括外来、外购的资料,随仪器、设备回公司的文件资料,原始底图等),要由技术主管批准后方可借阅。借阅者必须妥善保管,不得遗失。

5.4.2技术档案如有丢失、被盗、泄密等情况,应立即上报并采取措施作妥善处理。

5.4.3非工作人员未经允许,不得随意翻阅技术档案。

5.5技术档案的借阅:

5.5.1凡本公司技术人员、工作人员,因生产需要都可借阅技术档案。由管理人员填写《文件借阅登记表》,借阅人员签字后,方可使用。用后按期归还,经管理人员检查后,方可办理注销手续。

5.5.2技术档案和各种设备说明书等,均在公司内控制使用,档案原件不得借出档案室,仅供在室内查阅。若需借出室,应办理手续,借出副本。如无副本时,需经技术主管批准方能借出。

档案管理制度

1、档案统计工作是以档案工作中大量的现象为对象,以表格、数字的形式揭示档案和档案工作中诸现象的现状、发展过程及其一般规律性的工作。

2、统计作用。档案统计工作,为制定档案工作的方针、政策,编制档案事业发展规划,开展档案科学研究,进行定性分析与定量分析,提供科学的依据。

3、统计内容。对档案的收进、移出、整理、鉴定、保管数量和状况,以及档案的构成、利用、机构和人员等情况的基本统计和其他专门统计。

4、统计任务。对档案和档案工作的发展情况进行统计调查、统计分析、提供资料,实行统计监督。

5、统计对象。对档案实体及其管理状况的统计和档案事业的组织与管理现状的统计。

6、统计方法。档案统计工作,必须把零星的个别的原始资料,进行综合整理,使之成为能反映整体现象的资料,再进行分析和研究,总结出典型性的经验教训,以提高档案的科学管理水平。

7、按期统计。平时必须积极收集资料,做好单项的统计;半年必须做好各项工作的初步统计;年终必须进行全面的系统的统计。

8、专人统计。配备统计人员,熟悉统计业务;掌握统计资料,数字统计连贯;准确统计数字,按时统计上报。

档案管理制度

1、本公司档案室保存的档案,主要供本公司使用。

2、如其它部门或个人查阅时,须经档案室负责人或档案形成部门领导同意,并仅限于室内阅览。

3、凡因特殊需要,经批准同意借出的档案,外借时间一般为三周左右,到期仍需继续利用,须办理续借手续。

4、借出的档案不得转借他人,不得随意涂改、圈划、眉批,不得拆卷,不得增删档案内容或污损档案。

5、凡外单位或个人查阅档案,须持单位正式介绍信,写明查档目的。安全、公安部门查阅有关档案,须经公司领导批转。

6、凡复制、摘录档案,须经档案室负责同志。利用档案的单位和个人未经上级主管部门或档案室同意,不得擅自公布档案内容。

7、借阅档案须办理借阅登记手续,并确保档案的完整与安全。

8、电话查询档案,只限于一般问题的咨询。

9、档案的储存必须规范、分门别类,标识明确,便于查询。

档案管理制度

1、公司各物业项目的档案资料规定由物业管理公司主管(包括代理主管)负责监督保管,由文员专职文件存档、注记工作。

2、有关物业管理公司验收档案、图则、业主及住户资料、管理制度、合约及附件设备设施及保养制度、财务报告、员工人事资料等档案要求集中存档,文件柜要求上锁,未经主管许可,他人不得动用。

3、物业管理公司档案资料必须按公司规定要求存档,做到图有袋、文有夹,报告类文件编目录索引,档案类文件有存档文件清单及编号目录。

4、物业管理公司档案目录及存档文件清单每季度上报公司备案。

5、物业管理公司档案在历任主管调职、任职时应向公司或接任者办理移交手续、经确认后方可离任。

6、物业管理公司档案日常需经常使用部分应复印备份,原件存放在档案中不得随意使用。

7、因工作需要借阅、复印专管部分档案资料的,需经主管书面确认,如有违反的作泄密处理。

8、公司将定期巡查上述规定所提及之要求落实情况,对不符要求的保管责任人将作适当处分。

9、物业管理公司档案资料因保管不当而导致遗失、泄密的,对物业管理公司有重大影响及损害物业管理公司公司利益的,公司将视情节轻重追究当事人责任,并保留追究其法律责任的权利。

档案管理制度

每个学校或单位对于档案的管理都有着自己的一套实行办法,以下是辽宁省档案人员的培训档案管理办法,仅供参考。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使档案人员的教育培训工作规范化、制度化,保证教育培训的质量,提高档案人员的素质,推进我省档案事业的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档案法》第二章第九条和《辽宁省档案条例》第二章第十一条的规定,结合我省档案教育培训工作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我省行政区域内的国家机关、社会团体、企事业单位、其他组织及个人。法律、行政另有规定的除外。

第三条本办法所称档案人员教育培训,指的是由市(地级市)以上档案行政管理部门或由省直各业务主管部门经与省档案行政管理部门协商进行的、档案人员参加的各种形式的档案专业知识的教学组织与管理工作。

第四条本办法所称档案专业兼职教师,是指在省内各级档案局(馆)及机关、企业、事业档案部门中,在完成本职工作任务的同时,能够胜任档案专业培训教学任务的在职人员。

第五条本办法所称档案专业教育培训证书,是指由市级以上档案行政管理部门颁发的,证明持证人参加了档案专业培训、成绩合格的有效凭证。

第六条国家机关、社会团体、企业、事业单位和其他组织的领导,应支持和保证本单位的档案人员参加培训,以提高专业素质,适应档案工作的要求。

第二章档案人员教育培训的分类及内容。

第七条档案人员教育培训可以分为岗位资格培训、继续教育培训和专题培训。岗位资格培训指新从事档案专业工作人员的档案专业基础理论、技能的学习和训练。根据工作岗位的不同,岗位资格培训可以分为档案工作领导岗位资格培训和档案管理岗位资格培训。

继续教育培训是指已取得档案专业技术职务人员的知识更新补充、拓宽深化和能力提高的培训。根据专业职务的层次不同,继续教育培训可以分高、中级和初级专业技术职务培训。

专题培训指根据档案业务工作的需要,就某一内容进行的学习、训练等。

第八条从事档案专业工作的人员在调人档案专业岗位前或当年内,应参加市以上档案行政管理部门举办的档案人员岗位培训班的学习;市、县(区)档案部门新到任的领导应参加省级档案教育培训机构举办的领导干部培训班的学习;具有专业技术职务的同志,在任职期间应参加市级以上档案行政管理部门举办的继续教育培训班的学习。

第九条岗位资格培训内容由档案法规、档案人员职业道德和档案学基础学科等部分组成;继续教育培训内容由档案学理论深化及相关科目的学习、档案工作实践新问题探讨及现代知识技能的训练等部分组成;专题培训内容是就档案工作中的新要求、新规定进行的学习训练。

第三章档案人员教育培训工作的管理。

第十条档案人员教育培训工作由省、市档案行政管理部门中负责专业教育培训的机构主管,其主要职责是对专业教育工作进行规划、协调、组织、审批、评估等。

第十一条举办培训班的单位,在开班前一个月,应向上一级档案行政管理部门中主管专业教育培训的机构报告备案(附表)。

第十二条档案教育培训班采用的教材应是省内统编教材,或由省档案局教育培训机构指定的教材。

第十三条在档案教育培训班中承担授课任务的教师,除在校任教的档案专业教师以外,都应当持有省或市档案行政管理部门颁发的档案专业兼职教师资格证书。

第十四条举办档案教育培训班的单位要为培训班创造良好的教学环境,建立健全班级组织和各项规章制度,进行严格、规范的教学、教务管理。

第十五条档案教育培训班在结业时,要对学员进行考试或考核,岗位资格培训班基础学科的试题,应由省档案局所建的题库中选出,其中一门学科由省档案局主考。

凡考试或考核合格者方可结业。

第四章档案教育培训证书的管理。

第十六条档案教育培训证书分为档案人员岗位资格证书(含档案工作领导岗位资格证书和档案管理岗位资格证书)。继续教育证书、专题班学习证明。

第十七条普通大中专院校(合成人教育)档案专业的毕业生,到档案工作岗位后,可持毕业证书,办理档案人员岗位资格证书。

第十八条档案教育培训证书分别有以下作用:。

岗位资格证书:。

表明持证人的专业知识水平符合所在岗位的知识规范要求,从而具备从事档案工作的资格;。

在晋升初级档案专业技术职务时,作为申报的必备条件之一;。

是档案人员领取档案岗位保健津贴的凭证;。

在档案定升级目标管理工作中作为考核单位档案人员业务素质的依据之一。

继续教育证书:。

是考核专业技术人员业务素质,晋升高、中级专业技术职务的条件之一。

第十九条档案教育培训证书自取得之日起,有效期为三年。到期由发证单位负责登记、审核、验印。在证书有效期内,档案人员工作单位如有变动,在档案工作岗位不变的情况下,证书继续有效。逾期不验印者,证书自行失效。

第二十条档案人员岗位资格证书和继续教育证书由省档案行政管理部门统一制作、统一编号,由市以上档案行政管理部门中负责档案教育培训的机构管理发放。

第五章档案教育培训的经费。

第二十一条各级档案行政管理部门举办档案人员教育培训班的经费,可向学员所在单位适当收费,不足部分,由档案行政管理部门给予补助,并实行专款专用。

第六章档案教育培训工作的评估。

第二十二条省级档案教育培训机构每年要对三分之一的市级档案教育培训工作进行评估。评估内容和程序将依照每年教育工作要点制定,评估结果列入年度工作目标考核。

第七章附则。

第二十三条本办法由辽宁省档案局负责解释。

第二十四条本办法自1999年4月1日起施行。在此前辽宁省档案局颁发的有关档案教育培训的规定继续有效,有与本办法不一致的,以本办法为准。

档案管理制度

1.本局所有档案由档案室统一存档管理,各股室每年所形成的各种文件、资料,由各科室按照归档要求,在次年4月底前送档案室组卷保管。

2.档案室对各股、室移交的各种档案、资料,要办好移交、接收手续。

3.档案室对于集中保管的档案,要统一编制检索目录、案卷目录等,做到科学保管、存放有序、查找方便。

4.对存放的档案,要做到“六防三无”,确保档案的质量和绝对安全。

5.档案管理要严格遵守保密守则,无关人员不得随意进出档案室。查阅档案资料,需按有关查阅规定办理,并进行登记。在查阅时必须有档案管理人员在场,并在档案室内查阅,不得翻阅无关资料。如确需把档案带离档案室或复印的,应经局领导同意,并办理好借阅手续。

6.档案鉴定、销毁按有关规定执行。

7.档案室管理人员因故变动或离职时,应在领导的监督下向新的档案室管理人员办理移交手续。

档案管理制度

员工培训是一项繁杂、艰巨、长期的工作,这就要求我们负责培训工作的各级干部员工,必须认真负责地做好员工培训档案的归档和管理工作。

1.0由各部门(各子公司、各管理处)建立员工个人《员工培训档案》(表格or-004),将该员工参加的所有培训,按《员工培训签到表》(表格or-005)所列内容,详细填写,作为员工晋升、调薪、年度考评的条件之一。

2.0除非该员工离职(或被辞退、除名),否则该员工的培训档案将长期保存,并随该员工在本公司内部工作单位的调动而调转。

3.0无论那一种类培训,从培训申请到考核结束,各部门(各子公司、各管理处)培训负责人每次都应认真做好培训记录,按规要求填写相应记录表格,在培训结束后归档备查。

4.0培训记录至少保存一年(员工个人员工培训档案除外)。

5.0教育培训部负责建立各部门(各子公司、各管理处)负责人的培训档案。

档案管理制度

搞好档案管理,充分发挥档案的作用,为各项工作服务,是提高工作效率和工作质量的必要条件,也是维护单位历史真实面貌的一项重要工作。

(一)教育学会的档案由学会指定专人保管。除此之外的档案,如文书档案、业务档案、财务档案等,由档案室统一归档保存。

(二)凡是本单位工作活动中办理完毕的具有保存价值的各种材料均应归档。第一次归档时间为6月底7月初,第二次为12月至次年1月。

(三)档案室保存的主要档案目录:

1、单位的工作计划、工作总结。

2、单位的重要会议记录。

3、重点调研活动的总结或调研报告。

4、综合性教研活动、教改实验、课题研究的材料。

5、各类培训方案。

6、较重要的评选活动材料。

7、学期、学年个人总结考核表。

8、各类获奖资料。

9、本单位人员情况资料。

10、各校和全县学生学业成绩统计资料。

11、上级指导性公文。

12、本单位其它重要公文。

(四)、借阅档案时,不得在案卷上涂划、删改、剪插;外单位人员借阅档案须凭介绍信经办公室主任或单位领导同意。案卷一般不得带出查案室。